实用版系列 独具五重使用价值: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权威。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威解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 典型案例指引 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
《中国政法大学精品系列教材: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的编写人员在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学术水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从而确保了每种教材在本学科领域中具备权威影响力。本套教材体现“三基”,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体系,保证传授知识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本套教材体现“三新”,即知识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新、体例新,给读者呈现出一道全新而前沿的知识盛宴。
本书是九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行政程序法研究”最后一本。着重论述了“行政程序法与现代法治国家”、“行政程序法基本原则”、“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行政救济”等与建设现代法治国家密切相关的问题。本书表达作者对行政程序立法基本观念的著作,是作者对本国和各国行政程序立法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和思考的成果。就总体而言,无论是资料性的作品或理论专著,目的都是直接为我国制定行政程序立法中最重要的立法--行政程序法服务,为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提供资料、理论依据和立法经验。
由茆荣华主编的《上海法院行政诉讼案例精选》一书对近年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2015年5月1日施行以来上海法院审结的典型行政案例进行精选与评析,收入案例近50篇,涵盖公安、房管、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既包括涉及新法适用的典型案例(如共同被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行政协议、行政调解等),也包括其他新类型、代表性案例。
法律一本通 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一本通》以法律的主体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并附以相关案例,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师生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医疗纠纷非诉讼处理机制研究》主要内容包括: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比较法研究;人民调解制度研究;医事仲裁制度研究;医疗纠纷非诉讼处理机制的构建研究;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研究等。
本书以*修正的《行政诉讼法》条文解读为主线,在重点法条下增加相对应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解读,以加深读者对主体法的理解。关联法规做索引,并选取贴近日常生活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以案析法。
《行政诉讼法学(第四版)》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制度与理论,比较科学地处理了教材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关系,使读者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书稿结合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订版以及*近的理论发展对书稿作了修订完善。
关于《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系列(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读者需要了解的是,与主体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对于主体法的理解与适用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这是由于主体法的规定往往比较原则甚至滞后,加之修订程序比较复杂,所以立法机关往往会通过制定配套法规的形式来解决法律规定的局限与不足。由此,配套法规与主体法之间的不同规定,哪怕是细微之处的差异,都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它是公民同行政机关打官司的一种方法,只是打官司的场所不在法院,而在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1)提出复议的人,必须是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当事人。(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或者超过一定期限行政机关仍不作出决定的情形,否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4)行政复议不需当事人到场,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复议决定或对原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
本书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真实且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行政处罚。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权*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 相关案例索引 栏目,列举更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看点一受案范围扩大 【修改】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没有依法支付*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等行政行为纳入了受案范围。 看点二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 【修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看点三可口头起诉 【修改】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看点四应当登记立案 【修改】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判定的,应接收起诉状,出具书面凭证,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看点五起诉期限延长到 六个月 【修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看点六行政首长出庭 【修改】被
林鸿潮主编的这本《新行政诉讼法适用解答》采取简明问答的方式,对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和实用热点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具有文字浅显规范、法理与案例并重的特点,堪称行政机关及普通群众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的实用宝典。 本书集中呈现如下三大亮点:“新”,根据2014年《行政诉讼法》及2015年《行政诉讼法解释》的修改变动,重点就扩大受案范围、放宽立案条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新修改的诉讼制度予以深入浅出的权威阐释;“全”,精心归纳提取100个问题,逐一解答,内容涵盖行政诉讼的立案、审理、执行全阶段,为行政机关依法应诉,普通百姓依法维权提供了全方位的指导;“简”,本书语言通俗易懂、简明实用,更适于行政机关和普通民众阅读使用。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其后,根据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为了更好地应对社会发展变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针对《行政诉讼法》的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于2000年3月8日颁布了《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7月24日颁布了《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1月14曰又颁布了《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09年11月9日颁布了《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进一步畅通了诉讼渠道。
行政诉讼是以民主政治为基础、以司法审查为手段、以保护公民权益和制约行政权滥用为己任的一种法律制度。中国近代仿效大陆法系国家建立了行政诉讼与普通诉讼并行的二元司法体制,在行政诉讼上经历了从“行政裁判院”到“平政院”再到“行政法院”的变迁过程。宋智敏编著的《从行政裁判院到行政法院——近代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研究》利用政治权力结构这一观察窗口,以行政审判组织为中心,在宏观上,以行政诉讼制度在中国的引入、发展和定型为线索,分析了不同政治结构中行政诉讼制度的变迁。在微观上,从理念、制度、运行、历史评价四个层面展开对每一阶段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研究。《从行政裁判院到行政法院——近代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研究》分为五个部分。章为“行政法治思想传人的中国语境”。首先,论述了中国传统官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