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原则,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具体在设置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一是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是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的法律、部门规章。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讲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不同于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也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本书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组编,以关注、探讨我国仲裁制度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为宗旨,包含国内外法律及仲裁领域专家关于仲裁案件的主要观点及论述,本辑分为 特载 和 专论 两个专题内容。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要参与者。中国与全球化相互作用引起了学术和实践上的极大兴趣。本书的出版十分适时,因为它涉及这个重要议题,并在其历史发展和现代背景中,探讨当代中国仲裁法律和其实践。有别于其他国际仲裁的书籍,本书以跨学科的角度和比较的方法切入。它检视仲裁在全球仲裁法律和实践的一统下的背景下的发展,并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法律、文化、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
本书涵盖了民商事仲裁、涉外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及其他仲裁等各个方面,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仲裁制度,内容丰富,论述严谨。全书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仲裁法》施行10多年来出现的问题和需要立法完善的方面作了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探讨。还参考引证了大量文献资料,并吸收了外的理论研究成果,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是对仲裁界和学术界的一大贡献。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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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实践的复杂性难免使当事者迷,而本书的作者则从更高、更全面的维国际仲裁实践的复杂性难免使当事者迷,而本书的作者则从更高、更全面的维度审视国际仲裁,在详尽地梳理已有的具体规则和案例的同时,又超越它们,在法哲学的层面上以全新的视角解析裁的机理.使我们有可能更冷静地审视仲裁,从而获得更深刻、更透彻,并且更全面的认识。 仲裁员权力的渊源、仲裁程序法和实体法、裁决的效力、平行程序、禁诉令……这一切在国际仲裁领域都面临当事人和仲裁员的选择,这些选择带来正当性问题,使得自治和自由这对基本的哲学概念在国际仲裁法领域处于核心的地位。 本书基于作者2007年夏天在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授的一门课程讲义修改完善,试图辨析作为国际仲裁法基础的各种哲学前提,以展示它们本质上的连贯性和在解决国际争端中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自1983年在深圳特区设立以来,始终关注仲裁规则的制定、更新和完善,重点聚焦境内外当事人多元化的仲裁需求、兼容并蓄借鉴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先进经验、客观务实立足中国仲裁实践特点、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科技发展潮流,逐步形成一主五特、科学衔接、灵活开放的仲裁规则体系,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深圳国际仲裁院金融借款争议仲裁规则》《深圳国际仲裁院选择性复裁程序指引》《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适用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的程序指引》《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物流仲裁规则》《深圳国际仲裁院网络仲裁规则》。为便于当事人、仲裁庭及其他规则使用者理解和适用《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2019年版,2020年修正),帮助学者和研究者掌握条文制定背后的
朱宣烨编著的《仲裁法实务精要与案例指引》对仲裁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全面介绍了仲裁制度的现行规定、实务要点,同时,以仲裁司法监督案例为载体,结合丰富的案例生动阐述仲裁操作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共收录典型案例裁判要旨120余件。 希望本书能为有志于仲裁业务的法律人士深入了解仲裁制度提供有益指引,成为你们登堂入室的“敲门砖”,同时也希望能为选择仲裁的纠纷当事人提供帮助。为你们顺利解决纠纷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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