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原则,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具体在设置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一是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是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的法律、部门规章。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1.主要内容: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至(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等。 2.主要特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和服务热点,从人社服务对象需求和日常使用习惯出发,精选相关领域内实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实用性强,针对性强。 3.选题价值:系统梳理人社政策法规,提高老百姓对人社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增强运用能力,并为系统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提供抓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释义》讲述了: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不同于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也不同于一般民商事仲裁的仲裁规则的制定。
奥林匹克体育争议的解决有体育组织的内部解决、仲裁、调解和司法诉讼等几种途径,但是对于奥运会争议而言,仲裁是一种主要也可以说是专有的方法。大量的涉及奥运会问题的纯粹技术性或者商事性质的争议提交到了国际体育仲裁院在奥运会上设立的临时仲裁机构。解决这些与奥运会有关的争议不再是单纯的竞技和比赛规则方面的问题,它需要依据法律方面的理论以及知识。 随着中国申奥成功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逐步临近,奥林匹克运动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奥运会仲裁制度正日益受到国内法学界和体育界的关注。本书的目的也正是想使更多的人了解奥运会仲裁制度,以此促进我国的体育法律建设。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与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本刊自创刊二十多年来,始终贯彻仲裁基本原则,坚持仲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对重大仲裁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办刊宗旨,在仲裁界、法律界和经贸界颇具影响。《仲裁与法律(第122辑)》由王文英主编,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和法律资料等。
本书从两岸交流所引发的准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的特殊性着手,探讨了两岸利用仲裁解决商务纠纷的作用及对其的完善。对两岸仲裁法律制度冲突问题加以研究,对两岸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条文逐一解释与评价。后提出了两岸签订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协议的构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培训系列教材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例评析》在广泛收集现实中各种案例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的六个纠纷类型分类整理,并逐例进行指点评析,还就常见的疑难案例进行讨论。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名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与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本刊自创刊二十多年来,始终贯彻仲裁基本原则,坚持仲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对重大仲裁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办刊宗旨,在仲裁界、法律界和经贸界颇具影响。 本刊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和法律资料等。
本书是一本专门研究仲裁机构的著作。作者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历史、理论和实证等问题进行比较、分析和开掘,希望能够对“仲裁”这一法律社会现象提供有价值的思考。本书章是仲裁机构的发展历史概述。第二章对仲裁机构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与研究。第三章对仲裁机构的构成情况展开了论述。第四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进行了剖析和解读。第五章对我国仲裁机构的发展作了历史的回顾。第六章对我国国内几个主要的仲裁机构的运作过程进行了分析。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围绕仲裁机构的三个构成要素来判断。第七章是仲裁机构的比较法研究。第八章对我国仲裁机构改革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路径作了探索性的研究。
长久以来,很多人一提及“实验”即联想到烧瓶和试管,以及那些身穿白大褂的人士,而很少有人会觉得“实验”还能整出个“教程”,而且居然还是个法学类的“实验教程”。难道法学还有实验吗?答案是肯定的。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一点在《商事仲裁法》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商事仲裁实验教程》就是一本培养学生依据法律和规则参与商事仲裁、提供法律服务的教材。本书根据商事仲裁的各个环节设计了一系列实验,着重从法律职业工作者依法参与仲裁的角度确定实验内容,并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希望通过系统的实验训练,使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商事仲裁的规则,并积累一定的经验,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此外,本书还提供了一些仲裁法律文书的样张和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规则,亦可作为法学教师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仲裁与法律》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 《仲裁与法律》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自2002年起,《仲裁与法律》逢双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年共6本,总定价人民币72元,每本定价人民币12元。欢迎仲裁机构、仲裁员、律师以及对仲裁理论与实务问题感兴趣的各界人士踊跃订阅并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商事仲裁的前沿理论研究”,下篇为“*仲裁案例精选”,大致上可以称上篇为“理论研究篇”,称下篇为“实践案例篇”。上篇不仅深入研究了商事仲裁的诸多方面,如商事仲裁的特点、优势,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仲裁的国际执行机制,等等,而且还颇为细致透彻地解读了《纽约公约》,并对与商事仲裁相关的我国案例指导制度作了严肃的探讨。下篇由一系列精选的案例组成,这些案例的选择并非随意串接而是编著者的“有心之作”,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2007年12月29日经人大获得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劳动争议解决的模式和标准将会有重大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的管理方式、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理将带来深远的影响。本书全面细致的讲解了该法规的具体内容,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准确理解新出台的政策,提高对劳动争议风险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商事仲裁》是一份刊载仲裁理论与实践问题文章的专业公开出版物,包括专论、仲裁实务。思考与争鸣、仲裁论坛、域外撷英、仲裁员手记、英文特稿和书评等栏目。《商事仲裁》提倡通过理论研究解决仲裁实践中的问题,提倡和尊重有见地的观点和争鸣。
本书经由过程研讨提醒了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成长的纪律,对“非内国化”实际做了深刻剖析,论证了该实际对商事仲裁一体化成长的主要感化,并经由过程完美“非内国化”实际增进国际商事仲裁轨制的成长。本书以“非内国化”实际及其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的影响为研讨对象,希望经由过程本身的尽力为国际商事仲裁轨制的成长和完美有所贡献。
现代国际仲裁是一种设计精密而复杂的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常用于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当事人试图通过仲裁顺利解决争端必须至少满足三个条件:,鉴于仲裁管辖权在根本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之间须存在一份有效仲裁协议。第二,仲裁庭须按照准据法及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来操作仲裁程序,直至作出仲裁裁决。即便仲裁规则赋予仲裁庭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仲裁庭一般仍有义务保证整个仲裁程序的合法性。第三,仲裁裁决作出后,除非“败诉”的当事人主动执行,否则“胜诉”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相关国际条约及法院地国的法律强制执行该仲裁裁决。 一般而言,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得到满足,争端才可通过仲裁解决。然而在现实中,在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出现超出当事人乃至仲裁庭预见的“意外情形”,典型情形如仲裁
本书围绕着私人与国家间的投资争端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作者首先明确界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准据法的含义,实体问题的准据法与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然后在介绍准据法确定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国际法和其他相关规则的适用。文章特别结合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签署,以及涉及中国投资者和中国政府的投资争端仲裁案件,对国际投资争端仲裁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并对完善中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提出有益建议。 全书内容涉及国际投资法和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投资争端仲裁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以及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公平善意原则、现代商人法的适用,结构安排合理,思路清晰、论述充分。应该说,本书填补了我国国际私法领域及国际投资法领域对这一问题研究的空白。
仲裁(亦称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会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无具有拘束力。 承认仲裁是一种自治体系,实际上就是承认仲裁的非国内化以及当事人具有控制仲裁的无限制的意思自治。据此,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可适用于仲裁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依照自治来说,商业社会是一种足以发展自身法律的“国际环境”,在解决商事争议方面,其作用等同于国际法院。 全书分十章,章导论,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会议,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庭,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的进行,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的仲裁法,第六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实体法,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法,第八章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第九章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第十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