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置的原则,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具体在设置时法律规定了以下几点:一是省、自治区政府可以根据本法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是直辖市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直辖市、设区的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本书以根据2017年9月1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为主体法,就重点条文进行权威注释,并辅以相关指导案例、典型案例裁判要旨,方便读者迅速查看、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文内容,帮助广大读者学法用法,是学习适用我国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图书。
《劳动争议案件裁判规则与法律适用》重点面向初、中级法官及律师等,精选3~5年来各审判领域多发典型案件、业界关注度较高或者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及行业新型案件,精准总结裁判规则,凝炼案情,深入浅出地对案件裁判方法和审理思路进行解读,明确司法实践中审理该领域案件的主流规则,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参考。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的法律、部门规章。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现行有效标准文本。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各条附加【条文主旨】,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同时,本书采用大字排版,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本书为国际仲裁协议等争议解决条款的起草与执行提供了简洁实用的指南。主要内容包括: ◇选择国际仲裁条款与协议管辖条款的理由 ◇起草国际仲裁条款与协议管辖条款的指南 ◇起草国际仲裁条款与协议管辖条款的注意事项 ◇提供超过50条示范条款 ◇临时仲裁条款和机构仲裁条款的对比 ◇领先仲裁机构概览(包括国际商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德国仲裁院、荷兰仲裁协会、开罗地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等) ◇主流仲裁地的优缺点概述 ◇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 ◇国际仲裁条款与协议管辖条款的可选内容(包括仲裁员的选择、仲裁程序、仲裁费用、临时措施、
本书针对英国1996年《仲裁法》,原因有好几个。是完全出于实际需要,一般认为参与国际商务游戏就必须熟悉英国法,而参与国际商务仲裁就离不开伦敦仲裁。第二是英国商务仲裁历史悠久,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有仲裁法的立法,是其他国家(即使是先进国家)无法相比的。此外,英国仲裁法律与做法影响深远,一旦掌握就能在任何其他地点(如美国、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地区等)的仲裁中驾轻就熟了。换言之,掌握了英国仲裁就掌握了国际仲裁。第三是中国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公司/单位去伦敦仲裁,据悉吃了很大的亏,屡屡败诉。问题可能出在多个方面,但笔者坚信缺乏知识是关键的原因。这也不光是中国,也是其他发展中国家所面对的困境。所以希望本书能对参与伦敦仲裁或其他国际仲裁的人士一一不论他/她是什么身份(订约方、当事人、代表律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22~2023)》除前言和年度小结外,共分五章,分别为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概况 重复仲裁的识别和审查 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的发展趋势 全流程视域下汽车行业法律纠纷仲裁实务研究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例及所涉法律问题 。本年度报告采用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力求展现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亮点。具言之,在全面分析2022年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和中国仲裁法治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同步跟踪国内外商事仲裁理论研究动态,持续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所涉法律问题,研析凝炼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发展趋势,重点研究重复仲裁的识别和审查实践,特别考察汽车行业法律纠纷仲裁实务热点问题。
1.主要内容: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至(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等。 2.主要特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和服务热点,从人社服务对象需求和日常使用习惯出发,精选相关领域内实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实用性强,针对性强。 3.选题价值:系统梳理人社政策法规,提高老百姓对人社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增强运用能力,并为系统更好地开展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提供抓手。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国际商事仲裁正不断遭受来自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压力。在国际商事纠纷领域,更多人更愿意选择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话语与实务:问题、挑战与展望》从多角度和多面向论述了对于仲裁在实务中保持作为一个机构的完整性和在专业领域的独立性非常重要的各个方面。本书对仲裁在机构运作、面临的突出挑战和发展机遇等主要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并提供了多种有益的建议。就仲裁实务过程中所使用的专业话语而言,其形成不易,是综合吸收了超过二十个国家仲裁从业者的理念和实践经验。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话语与实务:问题、挑战与展望》分三个部分,分别就国际商事仲裁实务中遭遇的问题和挑战、论证和证据、展望进行分析,并对澳大利亚、新加坡、意大利、我国香港地区等地的仲裁实践进行了介绍。对各地仲裁实
国际仲裁实践的复杂性难免使当事者迷,而本书的作者则从更高、更全面的维国际仲裁实践的复杂性难免使当事者迷,而本书的作者则从更高、更全面的维度审视国际仲裁,在详尽地梳理已有的具体规则和案例的同时,又超越它们,在法哲学的层面上以全新的视角解析裁的机理.使我们有可能更冷静地审视仲裁,从而获得更深刻、更透彻,并且更全面的认识。 仲裁员权力的渊源、仲裁程序法和实体法、裁决的效力、平行程序、禁诉令……这一切在国际仲裁领域都面临当事人和仲裁员的选择,这些选择带来正当性问题,使得自治和自由这对基本的哲学概念在国际仲裁法领域处于核心的地位。 本书基于作者2007年夏天在海牙国际法学院讲授的一门课程讲义修改完善,试图辨析作为国际仲裁法基础的各种哲学前提,以展示它们本质上的连贯性和在解决国际争端中
以1995年生效的《仲裁法》为主体的中国仲裁法制日益显示出越来越严重的各种弊端。在境外很多本已很完善的仲裁法制多次适时更新的背景下,我国现有仲裁法制越发阻碍我国仲裁业的竞争力。所以,尽快改革仲裁法制才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 本书《中国仲裁法制改革研究》是在作者主持的已结项的同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成。 《中国仲裁法制改革研究》共由八部分构成。一部分说明本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指导理论;第二部分探讨我国规范仲裁机构法制的改革问题;第三部分研习我国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瑕疵,仲裁裁决关系规范以外的其他仲裁协议法制规范的改革问题;第四部分研究我国规范仲裁保全措施法制的改革问题;第五部分探讨我国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改革问题;第六部分研究我国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改革问题;
《仲裁员调解话语的人际意义研究》以系统功能语言学为理论框架,结合多个学科,构建了仲裁员调解语境下的人际意义扩展框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两个层面、四个系统,描写和阐释了仲裁员调解话语的人际意义。《仲裁员调解话语的人际意义研究》以真实的语料和系统的描述,多维度地对仲裁调解功能实现的语言机制进行本体研究,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司法调解语言,进而高效开展调解工作。
1.主要内容:本书主要针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分析的方法,力图加强案件仲裁与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旨在及时反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理论与实务研究和政策信息,为仲裁员、法官、律师,以及调解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参考,也为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计划连续出版。本辑收录有来自一线仲裁员、法官、律师经办的70余个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案情及审判结果,案例包括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解除,劳动报酬与工时休假,社会保险与福利等各种类型,同时附有专家评析。 2.主要特点:案例典型、鲜活,评析以理论为指导,引发讨论与思考。 3.选题价值:案例与评析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具有指导意义,连
1995年9月1日,新中国部《仲裁法》开始生效实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作为政法院系专业课程之一的《仲裁法》却一直未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与青睐,很久以来也没有全国统编出版的教科书问世,这一现象不仅对法学本科生的教学活动不无益处,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至为重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仲裁法律制度的普及运用也颇为不利,以致于造成不少法科毕业生对于商事仲裁制度缺乏应有的系统学习与深入的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仲裁法》的教学研究工作以及提高《仲裁法》课程的教学质量,满足法科学生学习掌握仲裁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教学用书之需要,我们二位作者认为有必要编著这本《仲裁法》。该书不仅可以作为高等学校政法院系本课生教科书,还可以作为商事仲裁法律实务部门的参考用书。该书共分十章,由三个部分组成:仲裁法总
长久以来,很多人一提及“实验”即联想到烧瓶和试管,以及那些身穿白大褂的人士,而很少有人会觉得“实验”还能整出个“教程”,而且居然还是个法学类的“实验教程”。难道法学还有实验吗?答案是肯定的。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一点在《商事仲裁法》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商事仲裁实验教程》就是一本培养学生依据法律和规则参与商事仲裁、提供法律服务的教材。本书根据商事仲裁的各个环节设计了一系列实验,着重从法律职业工作者依法参与仲裁的角度确定实验内容,并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希望通过系统的实验训练,使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商事仲裁的规则,并积累一定的经验,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此外,本书还提供了一些仲裁法律文书的样张和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规则,亦可作为法学教师
商事仲裁保密性制度有利于保障商事仲裁的独立性及公正性、维护当事人的隐私及声誉,这亦是商事主体选择商事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动因之一。基于判例、国家的仲裁立法以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等资料,本书从商事仲裁保密性的历史演进、商事仲裁保密性的基本问题、商事仲裁保密性的范围、商事仲裁保密性的主体及商事仲裁保密信息的披露制度方面进行了研究。关于商事仲裁保密性问题的讨论缘起于英国,并出现了是否区分 保密性 与 私密性 的论战。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及实践经验的积累,仲裁学界与仲裁实践达成了共识,即私密性是防止第三人干预仲裁程序,而商事仲裁保密性除了上述要求外,还限制当事人、仲裁员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向公众披露商事仲裁程序中所产生的仲裁通知、答辩意见、庭审笔录、专家意见以及仲裁庭作出的决
本书经由过程研讨提醒了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成长的纪律,对“非内国化”实际做了深刻剖析,论证了该实际对商事仲裁一体化成长的主要感化,并经由过程完美“非内国化”实际增进国际商事仲裁轨制的成长。本书以“非内国化”实际及其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的影响为研讨对象,希望经由过程本身的尽力为国际商事仲裁轨制的成长和完美有所贡献。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用版 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就重点条文添加理解与适用、相关条文链接、典型案例索引等注释。其后还附录了与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相关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配套文件,是学习适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法律制度的实用指导用书。
《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基础与应用:仲裁法学(第2版)》在对仲裁法学基础知识和理论进行系统介绍的基础上,全面反映*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力求将立法、理论和仲裁实践相融合,全方位地将仲裁法学呈现给读者。自2008年《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基础与应用:仲裁法学(第2版)》出版以来,与仲裁法关系为密切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大修改,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继出台,其中许多内容涉及仲裁制度。因此《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基础与应用:仲裁法学(第2版)》在编写过程巾特别注意对新增加及修改的内容进行阐述。《普通高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系列教材·基础与应用:仲裁法学(第2版)》在每章设置了
朱宣烨编著的《仲裁法实务精要与案例指引》对仲裁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全面介绍了仲裁制度的现行规定、实务要点,同时,以仲裁司法监督案例为载体,结合丰富的案例生动阐述仲裁操作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共收录典型案例裁判要旨120余件。 希望本书能为有志于仲裁业务的法律人士深入了解仲裁制度提供有益指引,成为你们登堂入室的“敲门砖”,同时也希望能为选择仲裁的纠纷当事人提供帮助。为你们顺利解决纠纷答疑解惑。
在《高等院校法学教材:中国律师、公证与仲裁法学》的编写过程中,编者谦虚学习并借鉴前人优秀作品、查阅*科研成果、研究*立法动态,结合多年教学和司法实践经验,力争在体例、内容和写作风格上较过去同类作品有所创新。从研究编写计划到定稿,全体撰稿人员始终坚持以下编写原则: 首先,立足国情。一定要结合我国*立法动态,将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和仲裁法学中的基本内容、基本制度、基本程序和基本规则介绍仔细、透彻、清晰,力争做到系统性和科学性,这是基本的要求;在介绍和论述我国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和仲裁法学的有待完善之处和立法现状时,立足我国国情,阐明其成因‘、阐释制度和立法发展的渐进性和规律性,不盲目推崇国外。为此,编者在《高等院校法学教材:中国律师、公证与仲裁法学》每章正文前加入“本章概要”“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1958纽约公约是国际仲裁法领域*重要和*成功的国际文书。世界各国的法院日趋统一并和谐地适用与解释该公约已有五十余年。截至2014年4月10日,已有149个国家加入了纽约公约。 所有缔约国的法官都需要掌握适用与解释纽约公约的要旨。该公约对缔约国国内法院应如何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等问题都有所规定。本指南旨在简要概述纽约公约的起草背景和目的,并对法官们如何决定该公约的适用范围、对公约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和适用提供指引。它用语简明扼要,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公约的路线图。它的目的是为了回答在适用公约的任何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而非作为综合的参考书。它的对象主要是使公约能够有效运作而不可或缺的法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