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技术实训教程》是为配合《痕迹检验》教材而编写的。本教材秉承 面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 的理念,重点突出技能训练。教材选取贴近实战又便于学员学习的内容,注重与理论教材内容的有机衔接。本教程主要介绍手印、足迹、枪弹痕迹以及工具等痕迹检验技术,共有22个实训项目,基本涵盖了实务部门常用的痕迹检验技术,每一实训项目都介绍了实训教学目标、实训内容、实验操作步骤及方法等,本教材使用了大量的图片,以收到析疑解难、易于操作之效,可称本教材的一个特色亮点。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高咏所著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问题研究》的研究对象限定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证据规则,即审查证据合法性程序中遵循的证据能力限制规则以及包括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设定的证明机制。对于非法证据的内涵和外延、相应的排除方式以及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审查程序等实体性以及程序性规则,虽然其理论研究价值及实践探索意义也十分重大,但囿于篇幅和研究能力所限,不作为本书的研究对象。本书按照从一般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思路展开讨论,其中,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以问题所在、产生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途径为主要研究路径。总体上,本书分为基本理论和具体规则两个层次。个层次是宏观层面的内容,从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证明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比较法考察两个角度展开分析。第二个层次微观层面的内容,探讨
本书在侦查价值、价值目的、侦查职能、侦查权、侦查模式、侦查关系、侦查行为以及侦查程序等基本范畴内,型塑了侦查程序的目的和方向,定位了侦查程序与起诉、审判程序的关系,揭示了侦查程序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界说了侦查权的性质及其配置规律,分析了侦查程序的构成元素及其结构、组合样式,关注了侦查程序的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探讨了侦查主体行为的条件和程序,描述了侦查程序启动、运作、终结的过程。 本书可作为专业研究人员从事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使用,也可以作为相关教学参考书使用,还可以作为本科大学生和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重要参考资料使用。
汪枫著的《刑事DNA证据的法理基础和应用价值》共分七章:第一章主要介绍本书稿的研究缘起、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第二章探讨了什么是DNA以及刑事司法实践中DNA证据的特点和样本种类。第三章
为了满足我国财经类院校教学的需要,根据财经类法学专业教学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作者郭华特编写了财经类法学专业的特色教材——《证据法学》。全书分为四编,共十九章,主要内容包括:证据论、证明论、程序论等。本教材在写作过程中考虑财经类法学专业的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吸收了证据法学的*理论成果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充分体现证据法学的应用性特征,并在保持理论深度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准确、全面地阐述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努力做到教材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并提出了一些有关证据法学的新观点和新理念。
《转型的逻辑:证据法的运行环境与内部结构》所探讨的证据法更大程度上是英美意义上的证据法,也就是以证据排除规则(而不是或者主要不是非法证据排除)为核心的英美证据法。英美法系由于独特的对抗制庭审模式和陪审团审判而孕育出了非常发达的证据排除规则,正是在这些证据排除规则的基础上才形成了与其他部门法并驾齐驱的证据法体系。因为当我国产生对证据法规范需求的时候,英美证据法自然而然成为我们学习和移植的对象。当我们对其进行移植和学习的时候,我们引进的不仅仅是几条简单的规范,更是对规范体系背后的知识背景、程序基础、价值追求和规范样式的整体移植。因此,随着证据排除规则体系在我国刑事诉讼当中的日益确立,对于以证据排除体系为核心的英美证据法的运行环境和内部结构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前提性问题。
《给力的证据——律师策略与诉讼艺术》一书选取了古今中外的几十个故事和判例,结合《孙子兵法》的战策,从实战的角度分析了律师如何巧妙地利用证据赢得诉讼的经验和技巧。实践中,律师要想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直接推翻检方或对方的证据很困难,因此作者雷海军以“证据不足”作为切入点,最终推论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或对方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作者从研究法官、证人等诉讼参与各方的心理人手,利用向被告人、证人发问的技巧,或指出对方的证据自相矛盾,或转移举证责任,或利用对方的证据为自己所用,最终达到理想的诉讼效果。作者从案例分析着手,结合自己的实战经验和深入思考,总结提炼出了若干诉讼技巧和经验。本书不但有那种大处着眼的春秋笔法,还有小处着手的娓娓道来,对律师同行有很好的借鉴作用。阅读
《法官智库丛书》是一套实践型开放性的学术著作,由上海市三级法院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资深法官编写。“丛书”素材虽多取自于上海法院审判之实践,研究视野却不囿于上海之一域;目标虽着眼于服务司法实践、社会公众之需求。研究内容却不局限于实证之分析。具有的法学理论深度和理论研究成果价值。
证据法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证据文化传统。现代司法也没有造就出证据逻辑思维习性的国家,要制订一部什么样的证据法、它与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如何协调。它的内容体系如何布局、各条的内容及立法理由如何确定……不仅是学者们和法律人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本书所要重点论述的问题。 本书对我国司法裁判中,证据运用存在的一些制度层面问题进行分析揭示,以期“摸清家底”;对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数处制度性缺陷进行理性剖析,以为草拟证据法“有取有去”;在比较研究国外证据法制度及证据立法例的基础上,厘定出若干比较符合或能够发展我国证据文化思维习性的规则,做到“洋为中用”;并对作者草拟出的证据法草稿逐条进行理论与现实分析,这些分析中,既有证据法理论的论述,也有
证据鉴真(authentication)在英美法系是普遍存在的制度,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九章(第901至903条)有专门规定。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则隐含于证据审查判断制度之中。《实物证据鉴真制度研究》以实物证据的鉴真为重点,除对实物证据的概念、构成和特征作基础铺垫外,分别论述了实物证据鉴真的概念和特征;中外立法状况;存在的价值;中国构建此制度的必要性;鉴真活动的各项构成要素;各类具体实物证据的鉴真内容和鉴真方法。
本书由程春华法官任主编、李辉东法官任副主编,清华大学的博士生和厦门大学的硕士生共同完成。在写作过程中认真学习了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广泛参考了中、英文证据法资料,并从因特网上获得了许多*信息;其间,结合研究生《民事诉讼法》、《证据法》等课程,举行了多次专题学术讨论。初稿完成后,又作了反复修改,精益求精,力求在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为我国民事证据的立法、司法实践和学科发展做一点贡献。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7)提出并归口。
本书分四个部分:*部分从书证的作用入手,讨论了以书证为中心的局限,进而提出了书证运用的指导原则。第二部分讨论书证的证据能力,重点在书证形式真实的验证、原本对书证真实的作用以及影响书证关联性的两个重要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7)提出并归口。
21世纪,我国的高等教育迎来了的机遇和挑战。知识经济的到来,中国加入WTO,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对高等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0年以来,我院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意见的出台,专业结构的调整,教学计划的全面修订,以及新一轮课程建设工作的启动,都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学质量乃至整体办学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材作为反映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以及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载体,是我院新一轮课程建设的重点。为了适应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的人才目标的要求,学校决定由教材委
从各国刑事证据法的具体内容来看,权利保护是其中的一条重要主线。无论是无罪推定等原则性规定,还是非法证据排除等具体规则,都与权利保护相关。因此,刑事证据法与权利保护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本书以权利保护为切入点,从刑事证据立法、刑事证据方面的实践、刑事证据制度的理论等不同层面,探讨了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问题。由于将权利保护作为刑事证据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超越了以往在刑事证据法律问题讨论中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分界的束缚,将有利于积极推动我国刑事证据理论和实践。
“Daubert”三部曲是美国证据法中的重要判例,各个具体判决的具体内容甚至脚注都常为以后的判例所引用。美国 法院通过在学术界被称为“Daubert”三部曲的三个重要的判决,确立了法官在法证科学证据上的守门人职责。王进喜编译的《证据科学读本--美国Daubert三部曲》旨在为证据法研究者和学习者阅读“Daubert”三部曲及Frye案判决书提供一个便利、准确的读本。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以及仲裁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也是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处理相关事务时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 当事人之间的各种争议,进入到诉讼、仲裁阶段, “以事实为根据”中的“事实”,通常是时过境迁的事情,如何客观地、真实地再现已往的情形,只能通过各种“证据”来进行,即通过各种“证据”来证明已经发生的“事实”以及“事实”的原貌。因此, “以事实为根据”中的“事实”,实际上是指用“证据”,法条标注。对重要的、与分册主题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对重要条文进行标注的形式,对其内容进行简明扼要的提示,以方便读者查阅以及正确理解与运用。 第二,图表标示。将与分册主题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
本书选取了大量的证据法经典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进行设问、回答、分析,来阐释相关的概念、原理、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每章之下设“本章教学要点归纳”,对该章所涉及的主要知识要点作了简明扼要、提纲挈领的提示和归纳。每章后设“思考与讨论”,让读者运用所学进行思考,以提高他们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本书可供各层次法律专业学员,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教学科研人员,审判人员,律师等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