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证据与证明问题研究》以刑事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量刑事实的证明与认定的现状,探讨量刑事实证明与认定的司法实践对量刑证据理论研究和其他相关问题的启示。在此基础上,研究量刑证据的证据能力、量刑事实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死刑案件中的量刑证明标准以及社会调查报告、被害人影响陈述和社区影响陈述三类量刑证据。期望通过上述研究,丰富和发展我国的量刑证据理论,为量刑证据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参考。
“Daubert”三部曲是美国证据法中的重要判例,各个具体判决的具体内容甚至脚注都常为以后的判例所引用。因此,直接通读判决书本文,是掌握这些判例精神所不可绕过的路径。本书旨在为证据法研究者和学习者阅读“Daubert”三部曲及Frye案判决书提供一个便利、准确的读本。
本书从一个新的视角,对社会信息化以及信息社会法治化建设所涉及的信息犯罪与计算机取证相关技术与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梳理。作者在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从信息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以及司法实践的应用需求出发,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信息安全、信息犯罪、计算机入侵、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发现与收集、电子证据保全、电子数据恢复、电子证据分析与评估、计算机取证工具以及计算机司法鉴定等内容。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高咏所著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问题研究》的研究对象限定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证据规则,即审查证据合法性程序中遵循的证据能力限制规则以及包括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设定的证明机制。对于非法证据的内涵和外延、相应的排除方式以及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审查程序等实体性以及程序性规则,虽然其理论研究价值及实践探索意义也十分重大,但囿于篇幅和研究能力所限,不作为本书的研究对象。本书按照从一般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思路展开讨论,其中,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以问题所在、产生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途径为主要研究路径。总体上,本书分为基本理论和具体规则两个层次。个层次是宏观层面的内容,从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证明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比较法考察两个角度展开分析。第二个层次微观层面的内容,探讨
本书在理论上深刻认识DNA证据的内涵及DNA证据形成过程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冲突;全面了解和掌握DNA证据立法和实践现状,准确发现症结所在。在结构上,本书分为六章。本书分为六章。 章为DNA鉴定技术的产生与发展。第二章为DNA证据的内涵与应用。第三章为DNA证据的形成与公民权利保障。 第四章为DNA样本采集及其程序构建。第五章为DNA数据库的应用与完善。 第六章为DNA证据的鉴真。
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是证据制度的价值目标。证据制度在注重司法公正的同时应兼顾诉讼效率。证据制度的建立既是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在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之间的一种合理平衡,又是基于程序经济性、诉讼效益性作出的一种理性选择。证据规则设计的不同将影响诉讼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效率,也将影响对诉讼资源的有效配置。要构建证据的规则,就必须考虑诉讼的成本和诉讼的收益,以实现诉讼成本化和诉讼效益化。本书论述了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基本价值、证据制度经济学分析的内在逻辑和基本工具,论证了我国证据制度立法的必要性和模式选择,阐述了证据制度经济学分析的重要性,并就诉讼证明责任、诉讼证明标准、诉讼证据的相关规则等进行了具体的经济学分析。
“Daubert”三部曲是美国证据法中的重要判例,各个具体判决的具体内容甚至脚注都常为以后的判例所引用。美国 法院通过在学术界被称为“Daubert”三部曲的三个重要的判决,确立了法官在法证科学证据上的守门人职责。王进喜编译的《证据科学读本--美国Daubert三部曲》旨在为证据法研究者和学习者阅读“Daubert”三部曲及Frye案判决书提供一个便利、准确的读本。
证据法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证据文化传统。现代司法也没有造就出证据逻辑思维习性的国家,要制订一部什么样的证据法、它与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如何协调。它的内容体系如何布局、各条的内容及立法理由如何确定……不仅是学者们和法律人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本书所要重点论述的问题。 本书对我国司法裁判中,证据运用存在的一些制度层面问题进行分析揭示,以期“摸清家底”;对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数处制度性缺陷进行理性剖析,以为草拟证据法“有取有去”;在比较研究国外证据法制度及证据立法例的基础上,厘定出若干比较符合或能够发展我国证据文化思维习性的规则,做到“洋为中用”;并对作者草拟出的证据法草稿逐条进行理论与现实分析,这些分析中,既有证据法理论的论述,也有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刑事诉讼的过程主要是围绕着证据进行的,即在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证据规则是规范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以及证据的评价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个规定以现行法律为根据,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外国有益做法和吸收法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作出有力度的改革,具有一定的突破性和创新性。 本书融合相关具体规定,逐条解读两个规定条文,深入阐释法条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和适用要点难点;遵循注重实用的原则,精选典型案例,以两个规定为视角重新审视,详解具体案例在两个规
本书围绕债权债务官司具体讲解证据法上的知识和技巧。所谓债权债务官司,是指以债之法律关系为标的的涉诉案件。什么是债呢?《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通说认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一方享有请求对方为一定给付的权利。即债权,该方当事人称为信叔人:另一方负有向对方为一定给付的义务,即债务,该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原因,等等。因此债根据发生原因可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等。相应的,本书讨论的债权债务官司也分别涉及合同债务案件、无因管理案件、不当得利案件、侵权损害赔偿
刑事证据学是以刑事证据为研究对的一门法律学科,其研究对象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刑事证据立法,二是运用刑事证据的司法实践,三是刑事证据理论。而将三个方面融会贯通,将三者紧密结合起业,正是作者在本书写作过程中力图追求的目标。 刑事证据学既是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对刑事证据学的研究不仅要以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作为基础,还有赖于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如刑法学、犯罪学、法医学、哲学、心理学乃至一些自然科学知识,这就要求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些相关学科的知识深化对刑事证据学中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 刑事证据学既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对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既要注意学习各种研究成果,吸收其中的精华,又要注意密切联系实际,总
本书分别从宏观和微观视角考察中国商业银行市场竞争的实际状况,度量了商业银行的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对商业银行市场竞争与风险行为之间的理论基础和作用机理进行数学建模和实证检验,并在实证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改善中国商业银行市场竞争环境,控制银行风险的政策建议。
本书是我国部专门研究鉴定结论的专著,它以解读鉴定的内涵、鉴定人角色以及鉴定结论性质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从事实裁判者对专门性问题认识的有能与无能、证明责任摆脱与鉴定结论寻求探讨其缘由;从历史的渊源追溯了它与证人证言、勘验和检查笔录的脱离、独立,预测了鉴定的未来走向;在分析其证据属性的基础卜-构架启动程序,创设了立证措施,设计了鉴定品质的控制程序,完善了质证程序;以还原论与基础主义为视角构建了鉴定结论的认证程序,重新设计了救济程序,并为司法鉴定的立法和诉讼法的修改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