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一个新的视角,对社会信息化以及信息社会法治化建设所涉及的信息犯罪与计算机取证相关技术与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梳理。作者在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从信息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以及司法实践的应用需求出发,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信息安全、信息犯罪、计算机入侵、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发现与收集、电子证据保全、电子数据恢复、电子证据分析与评估、计算机取证工具以及计算机司法鉴定等内容。
《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是李晓丽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法院证据调查,是以法院为主体的收集证据和审查证据的制度,既包括实质层面上提出证据权力的配置,即将证据引入诉讼;又包括形式层面上证据调查程序的设置,即依照证据调查程序、运用调查措施获悉证据资料。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应当分别以修正的辩论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为法理基础,通过举证释明和证据协力义务,在实质层面上规范法院的职权运用;通过证据调查期日制度和证据调查措施,在程序层面上规范法院职权的具体运用。《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选取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立法,着重分析和比较了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调查制度。
“侦查策略与措施”是侦查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随着新历史时期犯罪活动的不断发展变化和侦查对策方法的不断丰富完善,侦查策略和措施的内容也得以不断的调整和更新。为了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侦查策略与措施”课程的教学需要,及时总结新形势下同犯罪作斗争的侦查策略方法,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侦查教研室部分教师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编写了本教材。编者本着学理、法理并重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较为全面而系统地阐明了侦查策略的一般问题及各项侦查措施的策略方法,其内容不仅包括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侦查中的调查怀和强制性措施,也涵盖了有关侦查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一些侦查措施,尤其是秘密侦查措施。 本教材供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使用,也可作为成人教育本、专科各专业的学习用书。
为了满足我国财经类院校教学的需要,根据财经类法学专业教学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作者郭华特编写了《财经类高校法学专业系列教材:证据法学》。全书分为四编,共十九章,主要内容包括:证据论、证明论、程序论等。 《财经类高校法学专业系列教材:证据法学》在写作过程中考虑财经类法学专业的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吸收了证据法学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充分体现证据法学的应用性特征,并在保持理论深度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准确、全面地阐述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努力做到教材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并提出了一些有关证据法学的新观点和新理念。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
本书从一个新的视角,对社会信息化以及信息社会法治化建设所涉及的信息犯罪与计算机取证相关技术与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梳理。作者在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参考 外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从信息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以及司法实践的应用需求出发,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信息安全、信息犯罪、计算机入侵、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发现与收集、电子证据保全、电子数据恢复、电子证据分析与评估、计算机取证工具以及计算机司法鉴定等内容。
本书从一个新的视角,对社会信息化以及信息社会法治化建设所涉及的信息犯罪与计算机取证相关技术与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梳理。作者在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参考 外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从信息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以及司法实践的应用需求出发,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信息安全、信息犯罪、计算机入侵、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发现与收集、电子证据保全、电子数据恢复、电子证据分析与评估、计算机取证工具以及计算机司法鉴定等内容。
不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及第三人向法院提供证据方法或以本人作为证据方法以协助法院进行证据调查的义务,即证据协力义务。其因证据方法的不同而形态有异,或曰每一种证据方法均有其相应的证据协力义务。该义务属公法义务,其内容、履行方式及违反该义务应负之责任均因证据方法不同有所差异。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该义务之规定不甚合理,在理论和实践中均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改善。本书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实务经验,提出了独到的见解,系专门研讨此问题的部著作。
本书作者在研究刑事证据规则基本理论、内在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系统化立法建议。作者认为,现代证据规则是对自由心证与证据裁判主义衡平的结果。刑事证据规则的基本框架是以确保证据可靠性的证据能力规则为中心展开,分为证据运用基础规则、证据能力规则、证据程序规则三部分。作为中心的证据能力规则又进一步分为基础与基本两部分,并以基本规则为核心,而该基本规则形成的内在逻辑是把口头证言作为证据可信性基础展开。此外,作者还探讨了单个证据规则的内在构成,主要特色是对证明标准在待证事实上的层次性、举证责任转移的内在机理和程序化进行了初步探索,对证据开示的程序进行了设计,对意见证据规则之鉴定规则的专门性界限进行了分析,对非法实物证据的运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本书运用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两种方法研究刑事瑕疵证据规则。以我国东、中、西部三地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实践为具体研究对象,《刑事瑕疵证据的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对瑕疵证据规则实际运用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透过上述纷繁复杂的现象,提示了隐藏的深层次结构因素。我国瑕疵证据制度的产生源于实践中从证明力角度考量证据能力,是在证据完整性与证据排除之间进行衡平后的实用主义选择;对瑕疵证据的补救既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又兼顾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和对侦查违法行为的制裁。因此,《刑事瑕疵证据的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在实证观察的基础上,探索瑕疵证据补救方法,找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对策及制度完善的方法,试图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瑕疵证据规则体系。
本书运用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两条主线研究刑事瑕疵证据规则。以我国东、中、西部三地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实践为具体研究对象,对瑕疵证据规则实际运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本书透过上述纷繁复杂的事实与现象,提示了隐藏的深层次结构因素。本书在实证观察的基础上,探索瑕疵证据补救方法,找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对策及制度完善的方法,试图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瑕疵证据规则体系。
本书运用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两种方法研究刑事瑕疵证据规则。以我国东、中、西部三地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实践为具体研究对象,《刑事瑕疵证据的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对瑕疵证据规则实际运用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透过上述纷繁复杂的现象,提示了隐藏的深层次结构因素。我国瑕疵证据制度的产生源于实践中从证明力角度考量证据能力,是在证据完整性与证据排除之间进行衡平后的实用主义选择;对瑕疵证据的补救既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又兼顾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和对侦查违法行为的制裁。因此,《刑事瑕疵证据的实证研究与理论阐释》在实证观察的基础上,探索瑕疵证据补救方法,找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对策及制度完善的方法,试图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瑕疵证据规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