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过程是诉讼双方「交锋」的主要战场所在,有关的原理和所要求的诉讼技巧,是本书内容所在。本书主旨之一,是要说明只有具备诉讼质证的技巧,律师才能真正发挥协助法庭进行公正及有效审讯的作用。本书对于刑辩律师培养交叉询问技巧具有借鉴意义,对于法学学生及出入职场的律师也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本书拟结合实践中几起真实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交叉询问的基本原理、参与主体、功能、方式、运用规则等予以探讨,专题研究对专家证人的交叉询问和对侦查人员的交叉询问,将理论与鲜活的案例结合起来,最后对中国的交叉询问制度提出完善的建议。
在论证研究领域,厘清 论证 和 证据 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兼具理论和实践性质的问题。本书将会分析如何使用证据做出对争议问题的正反论证,并且借助在人工智能领域新近发展的论证模型予以展示。 本书包含了许多有趣的案例,以便说明在针对争议事项的自然语言论证中如何使用证据和架构推理。本书使用了一些重要的方法和概念工具,包括论证图示、解释图表、论证型式等。本书遵循了形式对话模型,这种模型将一个论证视为两个以上主体之间的互动。该模型还能呈现出一个论证所处的各种对话环境。在对重要议题的公共讨论和在对法庭证据的审查中,专家意见证据的应用与日俱增,以至于现在任何对证据推理的研究都需要考虑到这一趋势。因此本书的许多篇幅会关注基于专家意见的论证。 与证据、论证、解释等概念相对应,应当秉持一种可废
塞耶之于证据法的*主要贡献是回答了两个问题,即 证据法不是什么 和 证据法是什么 。他将证据法与实体法、诉讼法、法律推理和常识进行了抽丝剥茧般的区分,又以极为令人信服的语言论述了证据法的主线 一套在法庭审理中对原本相关(具有证明力)证据的排除规则。正是这种 极具智慧的 化繁为简 ,解救了当时实已深陷证明理论泥潭、复杂错乱的英美证据法,看似缩小了证据法的范围却实则集中了对证据法焦点问题的研究,突出显示了其*特色的个性部分,并为其后续发展指明了一条清晰的道路。毫无疑问,他的证据法思想深刻影响了如今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立法理念、框架及其内在逻辑。概括来讲,有生命力的证据规则必然是从司法实践中来再到司法实践中去,简短、实用的原则化规定。 顺沿着这条 简约而不简单 的思路,阿维娃 奥伦斯坦教授这
《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为法律编译类专业图书。编译内容为英国警察与刑事证据法规精要,即英国1984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PoliceAndCriminalEvidence)。本部法规是英国在侦查阶段规制警察权力、保障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础性法律,也是体现权力与权利平衡的重要的成果。这部法律不仅为合理配置警察权力提供了思路,同时也拉开了英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序幕,从而在欧洲及国际刑事法、人权法领域享获得了很高的评价。本书就是编译者对该部法规的编译成果。
刑事证据证明力判定问题是证据法学领域的一项重大课题,在理论上和实务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 作者在比较分析证明力判定与证据能力判定的差异及联系、两大法系和我国证明力判定的立法、司法及理论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刑事证据证明力判定的原则、规则、基本方法及其运用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理论阐述和实证分析,并对实践中刑事证据证明力判定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书内容全面、系统、实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公诉人员增强证据意识、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全面提升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对侦查人员提高侦查水平和收集固定证据能力,规范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审判人员准确把握证据标准,依法定罪量刑,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现代司法证明步入物证证明时代以来,案件现场中遗留的各类物证已愈发为人们所关注。在司法实践中,现场物证不仅为案件侦破或调查提供重要线索,亦因其自身的客观可靠性而在案件事实证明中具有天然优势。一方面,遗留在现场的各类物证可直接对案件待证事实予以证明;另一方面,现场物证作为"无言的证据",其自身蕴含的案件信息有时难以直接获取,需借助于现代科学才可得以解读。 《现场物证论》以现场物证为研究对象,分别从现场物证的理论界说、研究原理、勘验取证、保全管理、诉讼证明、现场物证鉴定及其意见审核等视角,对其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力图能进一步凸显现场物证在司法证明中的重要价值。
本书在侦查价值、价值目的、侦查职能、侦查权、侦查模式、侦查关系、侦查行为以及侦查程序等基本范畴内,型塑了侦查程序的目的和方向,定位了侦查程序与起诉、审判程序的关系,揭示了侦查程序的独特功能与作用,界说了侦查权的性质及其配置规律,分析了侦查程序的构成元素及其结构、组合样式,关注了侦查程序的主体与客体的互动关系,探讨了侦查主体行为的条件和程序,描述了侦查程序启动、运作、终结的过程。 本书可作为专业研究人员从事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使用,也可以作为相关教学参考书使用,还可以作为本科大学生和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重要参考资料使用。
理论学说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抽象认知,是应时科技条件下的产物,故不存在*真理之说。除了宗教基本教义不容质疑以外,其他理论学说内涵理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应声修正。理越辩越明,理论学说在争鸣交织中前行。 但是,自从指纹、笔迹等物证可作为法庭证据以来,在跨度达三个世纪的历史时期里,世人皆盲从这些证据鉴定理论自我宣称的科学性。偶有法律界的人士站出来挑战,往往会被认定为蚍蜉撼大树的狂妄举动,均被权威势力弹压下去,不服也得服。 李文的这本《司法物证鉴定学》正是破旧立新之作,不仅全面论证传统物证技术学理论的伪科学性,而且构建起从基础理论到实践操作的系统化理论,成为一门新学说。 《司法物证鉴定学》*的亮点在于两项理论创新:(1)哲学理论应用创新。运用辩证法哲学原理,创设特
与以往法学专业统编教材不同,《证据法学》的编写力求有所创新,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与同类教材相比,《证据法学》具有以下特点:(1)体系完整、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繁简得当;(2)充分考虑证据法学这门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证据法学》将证据法理论、证据规则与诉讼中运用证据的法律实务结合起来,用案例引出原理和规则,用原理和规则解说案例;(3)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培养读者的法律思维。本书在每一章都安排了相当数量的案例,其中既有针对知识点的“相关案例”,又有指导学生分析的“引导案例”,此外还有供学生测试使用的“练习案例”。本教材由李浩主编。
意见证据规则是现代证据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普通证人意见规则和专家证人意见规则两部分。通常言,普通证人意见一般不得采纳,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而专家证人意见则可以采纳,当然亦须符合法定条件。我国的证据规则就意见证据的采纳采信也有所规定,但鉴由于我们采用的是狭义证人概念,并建立着相对独立的司法鉴定制度,因而有关的证据规则所指向的对象较为狭窄,且通常被分置于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这两种不同的法定证据形式下加以探讨。而普通意见证据与专家意见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同质性,故有必要站在意见证据制度的制高点上,通过高屋建瓴的系统性分析,达致理论自洽和实践可行。本书以构建关于意见证据的完整制度体系为主题,将普通证人意见和专家证人意见有机整合于一体,紧密结合我国既有法律框架和司法运用现状,对规则之
证明规则,让您对民事诉讼证据有一个系统的认识。 第二部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收集了丰富的案例,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对证据制度进行了举例式的讲解,将使您获得更加生动与形象的知识。 第三部分是与证据有关的法律文书和法律条文,让您轻轻松松掌握各种诉讼证据文书格式。
????樊崇义主编的《证据法学》第五版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2010年两高三部 两个证据规定 ,以及2007年以来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制度改革的情况,对原有版本进行了重要的增补和修订。?第五版对我国证据制度的进步与发展,如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关于证据规则,尤其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此外,第五版还对有关证据概念、证据种类的变化的内容进行了吸纳,并对行政执法证据转化、证人作证制度、专家证人、证据收集中技术侦查手段等新增内容进行了论述,同时,也对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对我国证据制度,尤其是证据收集、审查判断模式产生的一系列重大影响进行了解释。?《证据法学》既适用于高校法学院系的课堂教学,也可作为司法实务部门全面学习和掌握证据法的培训用书,并成为实务工作的有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