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技术实训教程》是为配合《痕迹检验》教材而编写的。本教材秉承 面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 的理念,重点突出技能训练。教材选取贴近实战又便于学员学习的内容,注重与理论教材内容的有机衔接。本教程主要介绍手印、足迹、枪弹痕迹以及工具等痕迹检验技术,共有22个实训项目,基本涵盖了实务部门常用的痕迹检验技术,每一实训项目都介绍了实训教学目标、实训内容、实验操作步骤及方法等,本教材使用了大量的图片,以收到析疑解难、易于操作之效,可称本教材的一个特色亮点。
《法学译丛·证据科学译丛:源自地球的证据·法庭地质学与犯罪侦查》为一本译著,为“证据科学译丛”之一,共分10章。主要包括:法庭地质学的历史;岩石、土壤、珠宝以及相关人造材料的类型;地质证据是如何将犯罪嫌疑人同案发现场相联系的;用于检验矿物、珠宝以及艺术品的方法和技术;用于法庭地质学检验的专用设备;地质证据在法律程序中的应用形式等内容。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Daubert”三部曲是美国证据法中的重要判例,各个具体判决的具体内容甚至脚注都常为以后的判例所引用。因此,直接通读判决书本文,是掌握这些判例精神所不可绕过的路径。本书旨在为证据法研究者和学习者阅读“Daubert”三部曲及Frye案判决书提供一个便利、准确的读本。
本书从一个新的视角,对社会信息化以及信息社会法治化建设所涉及的信息犯罪与计算机取证相关技术与法律等问题进行了梳理。作者在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从信息安全所面临的威胁以及司法实践的应用需求出发,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信息安全、信息犯罪、计算机入侵、计算机取证、电子证据发现与收集、电子证据保全、电子数据恢复、电子证据分析与评估、计算机取证工具以及计算机司法鉴定等内容。
《证据故事》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学习证据法课程的一本补充读物。书中将美国证据法中重要也是有趣的判例进行了新的故事性讲述,阐述了这些故事所代表的证据法规则。这些判例都是美国证据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而且是美国*的证据法学者在进行阐释这些判例背后的故事和法律规则,因此其法律学术性和可读性兼有。
《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是李晓丽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法院证据调查,是以法院为主体的收集证据和审查证据的制度,既包括实质层面上提出证据权力的配置,即将证据引入诉讼;又包括形式层面上证据调查程序的设置,即依照证据调查程序、运用调查措施获悉证据资料。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应当分别以修正的辩论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为法理基础,通过举证释明和证据协力义务,在实质层面上规范法院的职权运用;通过证据调查期日制度和证据调查措施,在程序层面上规范法院职权的具体运用。《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研究》选取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立法,着重分析和比较了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调查制度。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臣、尹春社、邢桂东、楚川红。
本书运用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两条主线研究刑事瑕疵证据规则。以我国东、中、西部三地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实践为具体研究对象,对瑕疵证据规则实际运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本书透过上述纷繁复杂的事实与现象,提示了隐藏的深层次结构因素。本书在实证观察的基础上,探索瑕疵证据补救方法,找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对策及制度完善的方法,试图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瑕疵证据规则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核心主题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了给全民提供更权威、更实用的法律帮助,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日前隆重推出重要普法读物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知识宣讲系列》,该系列由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担纲总顾问,人民法院常委副院长沈德咏担任总主编。 该套丛书将为读者带来丰厚的法律维权的超值服务: ,作者权威:该系列组建的法律专家团队具有富有丰富的司法经验,主 要包括法官、检察官、专业律师,将为读者提供权威实用的法律维权指导。 第二,涵盖面广: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特征,以宪法为统帅,内容紧扣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结合百姓相关的生活维权热点,选取了50多部重要法律,对其法律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JD),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
《司法证明过程论--以系统科学为视角(1952-2012)》是一本以系统科学为视角来研究司法证明过程的学术著作。该书综合运用现代系统科学的思想和方法,摆脱传统的法学思维范式的束缚,从理念、技术与规范等多个角度,对司法证明过程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考察,以期深入揭示证明过程的内在规律。
本书的写作力图贯穿两条主线。,将证据问题的研究纳入综合学科与边缘学科的范畴,从哲学上分析证据的认识论理与证据认识的特殊性,从心理学和伦理学的角度探讨证据的内在规律与社会价值,甚至希望能过物理学和数学的分析来控究证据的程序价值与证明作用。通俗地说,设计条写作主线的主要目的在于强调证据的基础理论研究,为合理的证明思维提供更加可靠的理论依据。第二,对大量涉及证据运用规律,从程序法和实体法的不同角度考察证据的法学目的,从证据规则本身的特殊性来总结具体的操作技能。换句话说,设计第二条写作主线的动力源于那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比较研究的本身并非目的,通过比较,汲取别人的长处,对于我们的证据实践才有现实的意义。这样看来,把这本书的前半部分视为证据的基础理论,后半部分看成是证据的操作规
本书作者在研究刑事证据规则基本理论、内在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系统化立法建议。作者认为,现代证据规则是对自由心证与证据裁判主义衡平的结果。刑事证据规则的基本框架是以确保证据可靠性的证据能力规则为中心展开,分为证据运用基础规则、证据能力规则、证据程序规则三部分。作为中心的证据能力规则又进一步分为基础与基本两部分,并以基本规则为核心,而该基本规则形成的内在逻辑是把口头证言作为证据可信性基础展开。此外,作者还探讨了单个证据规则的内在构成,主要特色是对证明标准在待证事实上的层次性、举证责任转移的内在机理和程序化进行了初步探索,对证据开示的程序进行了设计,对意见证据规则之鉴定规则的专门性界限进行了分析,对非法实物证据的运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本书根据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从选择典型案例人手,以案例评析的方式系统阐释了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和重要理论问题。本书分上下两编,共18章。上编证据论,共10章,全面介绍了有关证据的基础知识,并根据立法和学理上的标准对各类证据分别进行了讲解;下编证明论,共8章,着重讨论了与证明有关的重要理论问题,同时也涉及对证据的收集、保全和审查、判断等司法实务问题。每章之下都归纳了“本章知识点概要”,对各章所涉及的主要知识点作了简明扼要、提纲挈领的提示和归纳.使读者在阅读时能够由理论到实践实现证据法学知识体系的融会贯通。 本书可供各类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教学使用,也可供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律师、公证人员参考使用。 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教授、刑事司法学院
本书由姜礼增著:毋庸讳言,不论法官如何具有高尚品格、专业知识,终究也只是个圆颅方趾的凡人,不是神,要借用诉讼审判的方法,发现客观的真实,不论是实行自由心证或法定证据法制,都是极为困难的。因此,诉讼外解决纠纷的机制,如调解、和解、仲裁等制度,在现代复杂的工商业社会,显得尤其重要。笔者从事数十年的司法实务,更深深地体会到,在这些解决纠纷的机制中,法院的调解,是发现客观真实,解决纠纷,为有效且重要的机制,若能大力地推广和落实,当能有效弥补诉讼审判的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错,此参诸美国的《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发现程序,借由证据的开示,真实的发现,促成大部分案件和解的达成,同其趣旨。 本书适合民事诉讼审判工作者、研究者阅读。
刑事证据学是以刑事证据为研究对的一门法律学科,其研究对象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刑事证据立法,二是运用刑事证据的司法实践,三是刑事证据理论。而将三个方面融会贯通,将三者紧密结合起业,正是作者在本书写作过程中力图追求的目标。 刑事证据学既是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对刑事证据学的研究不仅要以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作为基础,还有赖于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如刑法学、犯罪学、法医学、哲学、心理学乃至一些自然科学知识,这就要求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些相关学科的知识深化对刑事证据学中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 刑事证据学既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对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既要注意学习各种研究成果,吸收其中的精华,又要注意密切联系实际,总
现实生活中,合同几乎无处不在,因合同订立、履行引发的纠纷也举不胜举。如何处理这些常见的纠纷,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在诉讼中掌握主动,打赢合同官司?这就需要当事人掌握诉讼的关键——证据。 合同种类非常繁多,不同的合同纠纷类型对证据有着不同的要求。如伺能在各类合同官司中取得证据上的优势?这本《合同官司证据收集、认定和运用》由李君编著,通过31个典型案例,详细解析了证据在合同官司中的运用,以及不同类型合同官司中证据的收集、运用要点。 本书适合法律相关工作者阅读。
本书以“两个证据规定”为研究对象,围绕“两个证据规定”的立法评述、“两个证据规定”的司法现状以及“两个证据规定”完善的具体立法建议三个方面展开。本书采取实证考察和问卷调查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科学而严谨,研究成果具有很强实践意义。本书不仅适合法学研究人员阅读,也适合法律实务工作者研习。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7)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桂东、楚川红、张国臣、尹春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冰松、来剑戈、王连明、张弢、王淳浩、石向东、程刚、朱亚立、梁建军。
电子证据是我国诉讼法律明确规定的证据形式,是信息时代科学证据的典型代表。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是对电子证据的专门性调查活动,是对电子证据进行审查运用的先置程序和条件保证。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的结果需要在相关性、合法性和科学可靠性方面得以有效确认,才能使所获得的电子证据满足证据能力的要求,并在案件中发挥出应有的证明力。 杜春鹏所著的《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从证据科学的视角对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进行了系统研究,参照国内外有关质量标准和*方法,从主体、技术、程序、工具等影响因素分析,认为电子证据取证和鉴定需要适格的调查主体,遵循法定程序和取证要求,对涉案的电子证据以科学验证的方式予以获取、识别、保存、传输、分析、鉴证,才能终使所得的电子证据能够为法庭采纳和采信。
本书总结了中外法学界有关推定问题的研究成果,对两大法系国家的推定制度和相关理论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难能可贵的是,他没有简单地进行借鉴和移植现成的理论,而是在反思性阅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初步创立了一个有关推定问题的理论体系。例如,他认为,目前中外法学界对推定所下的定义,基本上属于操作性定义,而“属加种差”的实质性定义才更能解释推定的本质,他将推定定义为“事实裁判者从基础事实和辅助条件出发,借助推理的形式,对案件事实进行盖然性选择或假定的认定事实的方法”。又如,在推定的效力问题上,他认为“推定的效力不是转移证明责任,而是将具有可能性、假定性的情况认定为案件事实”;“推定的功能在于给事实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提供一种裁判出路,推定为自由心证的公开、证明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