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技术实训教程》是为配合《痕迹检验》教材而编写的。本教材秉承 面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 的理念,重点突出技能训练。教材选取贴近实战又便于学员学习的内容,注重与理论教材内容的有机衔接。本教程主要介绍手印、足迹、枪弹痕迹以及工具等痕迹检验技术,共有22个实训项目,基本涵盖了实务部门常用的痕迹检验技术,每一实训项目都介绍了实训教学目标、实训内容、实验操作步骤及方法等,本教材使用了大量的图片,以收到析疑解难、易于操作之效,可称本教材的一个特色亮点。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本书在理论上深刻认识DNA证据的内涵及DNA证据形成过程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冲突;全面了解和掌握DNA证据立法和实践现状,准确发现症结所在。在结构上,本书分为六章。本书分为六章。 章为DNA鉴定技术的产生与发展。第二章为DNA证据的内涵与应用。第三章为DNA证据的形成与公民权利保障。 第四章为DNA样本采集及其程序构建。第五章为DNA数据库的应用与完善。 第六章为DNA证据的鉴真。
《证据故事》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学习证据法课程的一本补充读物。书中将美国证据法中重要也是有趣的判例进行了新的故事性讲述,阐述了这些故事所代表的证据法规则。这些判例都是美国证据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而且是美国*的证据法学者在进行阐释这些判例背后的故事和法律规则,因此其法律学术性和可读性兼有。
高咏所著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问题研究》的研究对象限定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证据规则,即审查证据合法性程序中遵循的证据能力限制规则以及包括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设定的证明机制。对于非法证据的内涵和外延、相应的排除方式以及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的审查程序等实体性以及程序性规则,虽然其理论研究价值及实践探索意义也十分重大,但囿于篇幅和研究能力所限,不作为本书的研究对象。本书按照从一般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的研究思路展开讨论,其中,对具体问题的分析以问题所在、产生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途径为主要研究路径。总体上,本书分为基本理论和具体规则两个层次。个层次是宏观层面的内容,从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证明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比较法考察两个角度展开分析。第二个层次微观层面的内容,探讨
《民事证据规则适用》归纳了大量的证据运用方面的技巧和方法,如:如何确定证明对象,收集证据的技巧与方法,如何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如何判断证据的证明标准等。同时,围绕日常生活中适用证据规则经常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通过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司法实践中的证据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并对证据运用的前沿理论作了详细的介绍,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为实现证据收集、审查、运用行为的有序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民事证据规则适用》归纳了大量的证据运用方面的技巧和方法,如:如何确定证明对象,收集证据的技巧与方法,如何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如何判断证据的证明标准等。同时,围绕日常生活中适用证据规则经常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通过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司法实践中的证据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并对证据运用的前沿理论作了详细的介绍,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为实现证据收集、审查、运用行为的有序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为了满足我国财经类院校教学的需要,根据财经类法学专业教学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作者郭华特编写了财经类法学专业的特色教材——《证据法学》。全书分为四编,共十九章,主要内容包括:证据论、证明论、程序论等。本教材在写作过程中考虑财经类法学专业的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吸收了证据法学的*理论成果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充分体现证据法学的应用性特征,并在保持理论深度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准确、全面地阐述证据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努力做到教材的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并提出了一些有关证据法学的新观点和新理念。
《转型的逻辑:证据法的运行环境与内部结构》所探讨的证据法更大程度上是英美意义上的证据法,也就是以证据排除规则(而不是或者主要不是非法证据排除)为核心的英美证据法。英美法系由于独特的对抗制庭审模式和陪审团审判而孕育出了非常发达的证据排除规则,正是在这些证据排除规则的基础上才形成了与其他部门法并驾齐驱的证据法体系。因为当我国产生对证据法规范需求的时候,英美证据法自然而然成为我们学习和移植的对象。当我们对其进行移植和学习的时候,我们引进的不仅仅是几条简单的规范,更是对规范体系背后的知识背景、程序基础、价值追求和规范样式的整体移植。因此,随着证据排除规则体系在我国刑事诉讼当中的日益确立,对于以证据排除体系为核心的英美证据法的运行环境和内部结构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前提性问题。
证据法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保障。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证据文化传统。现代司法也没有造就出证据逻辑思维习性的国家,要制订一部什么样的证据法、它与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如何协调。它的内容体系如何布局、各条的内容及立法理由如何确定……不仅是学者们和法律人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本书所要重点论述的问题。 本书对我国司法裁判中,证据运用存在的一些制度层面问题进行分析揭示,以期“摸清家底”;对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数处制度性缺陷进行理性剖析,以为草拟证据法“有取有去”;在比较研究国外证据法制度及证据立法例的基础上,厘定出若干比较符合或能够发展我国证据文化思维习性的规则,做到“洋为中用”;并对作者草拟出的证据法草稿逐条进行理论与现实分析,这些分析中,既有证据法理论的论述,也有
证据鉴真(authentication)在英美法系是普遍存在的制度,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九章(第901至903条)有专门规定。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则隐含于证据审查判断制度之中。《实物证据鉴真制度研究》以实物证据的鉴真为重点,除对实物证据的概念、构成和特征作基础铺垫外,分别论述了实物证据鉴真的概念和特征;中外立法状况;存在的价值;中国构建此制度的必要性;鉴真活动的各项构成要素;各类具体实物证据的鉴真内容和鉴真方法。
在人人手握“话筒”的自媒体时代,如何才能在喧嚣的舆论场中看清真相,不被别有用心之人误导和利用? 2012年影响中国百名博主之一、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吴丹红,在这本《用证据说话》的书中,以证据和法规为依据,拨开网上网下舆论喧嚣的迷雾,为读者有理有据地揭示了“微博约架”“小贩杀城管”“唐慧上访”“北大起诉邹恒甫”“朱令中毒悬案”“初中生发帖被拘”“陈永洲被捕”等热点案件中的真相和法理,旨在向读者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传递这样一个理念:只有在用证据说话的基础上进行的论辩,才是有成效的沟通;只有在用证据说话的基础上表达的观点,才会有其传播的生命力。
本书分四个部分:*部分从书证的作用入手,讨论了以书证为中心的局限,进而提出了书证运用的指导原则。第二部分讨论书证的证据能力,重点在书证形式真实的验证、原本对书证真实的作用以及影响书证关联性的两个重要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吸收我国2010年出台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得到全面的确立。如何切实贯彻执行新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然成为目前实务界和理论界亟待研究的问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问题研究》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面施行的背景下,针对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以及可能出现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问题,分别从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的角度进行研究,以期推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与发展。
本书围绕债权债务官司具体讲解证据法上的知识和技巧。所谓债权债务官司,是指以债之法律关系为标的的涉诉案件。什么是债呢?《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通说认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一方享有请求对方为一定给付的权利。即债权,该方当事人称为信叔人:另一方负有向对方为一定给付的义务,即债务,该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原因,等等。因此债根据发生原因可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等。相应的,本书讨论的债权债务官司也分别涉及合同债务案件、无因管理案件、不当得利案件、侵权损害赔偿
刑事证据学是以刑事证据为研究对的一门法律学科,其研究对象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刑事证据立法,二是运用刑事证据的司法实践,三是刑事证据理论。而将三个方面融会贯通,将三者紧密结合起业,正是作者在本书写作过程中力图追求的目标。 刑事证据学既是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对刑事证据学的研究不仅要以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作为基础,还有赖于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如刑法学、犯罪学、法医学、哲学、心理学乃至一些自然科学知识,这就要求作者在研究过程中,充分利用这些相关学科的知识深化对刑事证据学中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 刑事证据学既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学科,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对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既要注意学习各种研究成果,吸收其中的精华,又要注意密切联系实际,总
民事诉讼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诉证据规定》)已于2001年12月6日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并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2008年12月11日,人民法院关于举证时限的问题专门出台了《关于适用(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民诉证据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证据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国家的诉讼理念和经验,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制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解释和补充。它是我国部系统针对民事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这部司法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提高民事审判的公正与效率,推进人民法院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书分为四篇:篇,导论,阐述了刑事证据制度的沿革、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第二篇,证据论,阐述了刑事证据的概念、特征、分类、种类和证据规则:第三篇,证明论,系统地探讨了刑事证明的对象、责任分配、方式和标准;第四篇,运用论,探讨了刑事诉讼的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问题。 本书与各种证据法学书籍相比,不是证据法的理论,而是立足于刑事证据,侧重刑事证据与证明的分析与研究,力图体现如下特点:①充分反映*的刑事证据立法成果、刑事证据理论研究科研成果;②分析和评价刑事证据理论研究中的点、难点;③在立论上做到新、深、实、透;④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归纳与综合原则,力求达到相当的理论深度,充分反映司法实践的经验、教训。
证据问题,是进行诉讼的核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证据的规定比较原则 ,长期以来缺乏可供遵循的具体的证据规则,这种情况不利于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不利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与效率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相关审判方式改革及至司法改革的有序推进。为此,人民法院广泛征求法律理论界、实务界意见的基础上,历经反复修改,在2001年和2002年先后颁布了《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较为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据和推定。
本书对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问题和证据制度在学者研究与论述的基础上吸收了证据法学的*理论成果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尤其是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的争议,在保持李连宁深度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准确、全面地阐述新的证据观念及证据需要完善的规则,并提出了一些带有探讨型的研究问题。为理论研究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证据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本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证据学的有关理论与制度,包括绪论及史论、总论、分论三编。作者力求对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和涉及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部分规章做系统、准确的解释,对司法实践中运用证据的新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对国外证据制度、证据(法)学理论进行适当的介绍和评析,对理论探讨中的重要问题和不同观点进行客观的阐述,并以翔实的材料和严密的逻辑论证自己的观点。总之,具有鲜明的中国证据学理论特色、力求深刻的理论性和较强的实用性的统一,是本教材的一大特点。本次修订主要结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民诉司法解释,将有关内容进行删改。
卷首白话 冤案的发现与认定/何家弘 聚焦错案 通过证据制度改革预防刑事错案/吕广伦 德恒论坛 刑事技术与错案预防/罗亚平 通过技术实现正义——聚焦美国定罪后DNA检验立法/李奋飞 学术沙龙 试论行政诉讼上证明模式的分野与应用路径/毕玉谦 试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认定规则/高家伟 实务研究 品行证据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程序中的适用——以刑事处遇个别化为视角/陈星亮 检察机关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研究/王辉 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