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团队关于英美合约法系列著作之第四部,与《损失赔偿与救济》《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共同针对合约法中的重要、与实践密切相关的课题。 本书分为上下两册,从国际商法与国际商事实践出发,以帮助中国 走出去 的企业与自然人应对复杂商事交易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立足点,围绕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这一课题展开。全书重点阐释了国际商事活动中虚假/不正确陈述、可诉陈述、沉默与隐瞒、疏忽或欺诈意见、错误、非法、胁迫、不当影响与不合理/显失公平交易等因素对合约效力的影响,以及可以适用或依赖的立法、先例、救济途径等,通过大量的先例和真实案例以及鲜活的细节和务实的技巧,帮助读者系统性地学习贯穿国际商事交易的基本理念和规则,并为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指引。 本书对律
本书是从宏观维度审视国际法的法学专业著作,是在作者2013年的著作《国际法哲学导论》基础上融汇理论进展、实践更新与学识深化的全新作品。书中以国际法领域前沿问题、具体问题、真实问题为切入点,立足于中国经验、中国话语、中国方案,对国际法从本体论、意义论、权威论、方法论、辩证观、运行论、价值论、发展论等方面进行多维度考察,解析国际法规范存在的理由,解构国际法规范运行的动因,解读国际法规范背后的制约,从而反思国际法在环境构造和运行机制上存在漏洞和偏差。本书以严密的逻辑与精准的表述为特点,融合国际与本土、抽象与具体、理论与实践,是国际法领域理论层面的佳作,适宜国际法、法理学专业学者阅读适用。
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奠基者,也是英联邦国家的领导者。本书不仅对英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深远,而且势必对英联邦成员国的公司法改革起到不可估量的引导作用。作者希望通过翻译这部法律帮助读者及时、准确地了解英国公司法的现行规定,并且期望为我国立法者提供具有借鉴意义的立法素材。
本卷涉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三三至一九一条)和有关附件。这些内容和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决议二和1994年《关于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协定》一起建立了 区域 制度,并提供了支配 区域 内活动的法律框架。第十一部分是《公约》中篇幅*长的一部分,也是协商*困难的一部分。上世纪六十年代,由于需要一套用以支配为全人类的利益利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资源的法律制度,国际社会意识到有必要对1958年《日内瓦公约》中规定的海洋法进行重新审查和修订。在通过联合国大会特设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初的研究(1967年至1968年)和海底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进行更加细致的审议(1969年至1973年)之后,深海底采矿制度问题成为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面临的*复杂问题。未能解决有关第十一部分所规定
集二百余位欧洲优秀学者历时四年起草完成的《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也就是学界所谓的“欧洲民法典草案”),展现了欧洲各国当下为认可与适用的私法规则,可称世界上为先进的民法典草案之一。不论该草案终是否能够通过,或以何种形式通过,其中所蕴藏的学术意义与价值都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制定一部较为成熟的民法典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历史选择,也是学界多年的期盼与梦想。将该草案迻译出版,对当下我国民法典的建构具有深远的影响,也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共分十卷,分别是:一般条款、合同和其他法律行为、债及相关权利、有名合同及其产生的权利义务、无因管理他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不当得利、
本书是我国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陈安教授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基本国策三十年来,潜心研究国际经济法学这一新兴边缘学科的主要成果的积累和汇总。全书共约310万字,分列五卷八编,即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一),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二),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涉台经济法,国际法教育,英文版国际经济法论文,有关本书作者论著和学术观点的报道、评论和函件等。全书各篇专论均立足于中国国情,从当代国际社会弱势群体即第三世界的视角,探讨和论证当代国际经济法学科领域的基本理论以及热点难点实践问题。作者致力于实行“拿来主义”和“消化主义”相结合,在积极学习和引进西方有关国际经济法学新鲜知识的基础上,站在中国和国际弱势群体即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立场,认真加以咀嚼消化,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逐步创立起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当今国际法学界对条约解释的研究现状、条约解释的若干一般国际法问题、近四百年来有关条约解释的国际法理论及其实践,以客观地评析国际裁判机构的条约解释典型判理为研究方法,分别对近二十年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有关一般国际法及海洋法、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上诉机构有关国际贸易法、投资争端解决国际中心等投资仲裁机构有关国际投资法、欧洲人权法院和泛美人权法院以及联合国特设国际刑庭等有关国际人权法与人道法的条约解释案例所含判理,作了较系统的梳理,从中归纳适用条约解释的习惯国际法规则或其他规则。全书*后分析体现条约解释的中国实践相关典型案例的应对经验教训。
本书分为五大部分:部分主要国内市场之国际层面;第二部分金融市场之基础设施;第三部分离岸市场和金融工具;第四部分新兴市场和第五部分恐怖主义融资管控。 章除继续涵盖全球金融危机外,还提供一般性介绍。许多章节都涉及立法或监管性改革;对美国,这些改革主要在、二、三、十二、十五和十六章。对相同议题的欧盟路径在以上美国诸章平行介绍外,第四章集大成。 第二章章包括2012年才颁行的《新创业快速启动法案》(JOBS),旨在捍卫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和简化新商业筹资的程序。 第五章针对欧元暨欧元区的危机——第19章亦有涵盖——并为主权债做了铺垫。这场危机的展开和多方应对已经成为过去数年国际金融的主要焦点。 第七章讨论巴塞尔III规则持续的演化和实施,包括压力测试的适用扩充。 第十五章包括柜台间交易
新疆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和重要门户,是 一带一路 的核心区。为服务和支持企业实施 走出去 战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编译了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税制,现已出版的包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款和其他应缴财政款法(税法)》《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税法(上、下卷)》《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税法》以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规选编》是在现行海洋法律和行政法规基础上编辑的。该书汇集了海洋权益、海洋渔业、海洋石油、海上交通、海洋环境保护、海关、海事等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较全面地反映了目前我国海洋领域和与海洋直接有关的诸项法律制度,适宜从事海洋管理、海洋开发利用、运输、环保、军事、外交、司法、教学等部门的同志参阅使用。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评注》(《评注》)第四卷是本评注系列丛书中对《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实质性条款进行评注的第二部。本卷载系为对1982年《公约》的实质性条款进行评注的各卷中的首卷,处理第三委员会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的工作,即第十二部分、第十三部分和第十四部分(靠前九二至二七八条),以及《很后文件》附件六,其中涉及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海洋科学研究以及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这些都是以条约形式对海洋法所作的全面表述中的 新 主题。
《欧盟GMP/GCP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版)》以欧盟GMP/GDP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为主体,包括:简介,对欧盟GMP应用范围与法律基础进行说明;药品基本要求;作为起始物料活性物质的基本要求; GMP相关文件;欧盟GMP附录;术语;与GMP相关的其他文件;问答以及国内多位专家对GMP实施应用的多角度诠释。 本书适用于制药企业从事研究、设计、质量管理、生产、工程、注册的技术人员,也可供高等院校制药工程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参考。
《英美法原论(上下)》汇聚了国内在本领域的主要研究力量,历时6年编写,篇幅过百万字,从不同学科的视角对英美法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研究:考察它的历史与现实,提炼它的义理和精神,阐释它的理念与制度,分析它的程序与运作。本书包括一篇导论和六编:英美法的历史、渊源与特征;英美公法:宪法、行政法和刑法;英美私法:财产法、契约法、侵权法、商法和信托法;英美的司法组织、诉讼程序与法律教育;英美主要法学理论与法律思想;英美法律文化、移植与全球化。
《国际海事条约汇编(第10卷)》收录了自1998年以来国际海事组织相继通过的对《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各项修正案及与之相关的《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
该书包括国际法存在的理论阐释、国际法发展的整体解构、国际法制度的个案研究三大编。各编包括国际法的法律性质、理念,国际造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规范的体系结构,国际法发展轨迹,联合国与国际法结构的现代变迁,现代国际法的多样化、碎片化和有序化,国家知情权的演变和运行,国际通信法的界域、主体及架构等。
为帮助远洋渔业生产者和管理者更准确、全面地把握国际渔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崔利锋、黄硕琳主编的《国际渔业条约和文件选编(中英文对照)》选录了18份中英文对照的国际渔业条约和重要的国际渔业管理文件,包括《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联合国粮农组织有关渔业管理的国际行动计划等8份全球性渔业条约和文件(上篇),以及我国缔结或参与的10份区域性和单鱼种国际渔业条约(下篇)。
本书是日本东京大学等十几所大学的十几位国际法学者在2004年为纪念东京大学名誉教授筒井若水先生70寿辰及其多年来对国际法的研究和教学所做出的贡献而策划写作的。本书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目前翻译出版呈现给读者的就是经修订后的版本。全书共计18章,从理论到实践几乎涵盖了当今国际法的所有内容,包括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际关系变化而引起国际社会法律制度变革在内的一些规则变化,因此将有助于读者进一步了解国际法和提高运用国际法思考和看待国际关系的能力,为正处在发展和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阶段的中国构建法治国家和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做出贡献。
集二百余位欧洲优秀学者历时四年起草完成的《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也就是学界所谓的“欧洲民法典草案”),展现了欧洲各国当下为认可与适用的私法规则,可称世界上为先进的民法典草案之一。不论该草案终是否能够通过,或以何种形式通过,其中所蕴藏的学术意义与价值都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制定一部较为成熟的民法典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历史选择,也是学界多年的期盼与梦想。将该草案迻译出版,对当下我国民法典的建构具有深远的影响,也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共分十卷,分别是:一般条款、合同和其他法律行为、债及相关权利、有名合同及其产生的权利义务、无因管理他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