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西国际组织法》 (第八版) 源于梁西先生为北京大学和武汉大学国际法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多年开课的讲义;初稿完成于1981年,与荷兰国际法学家谢墨斯 (Henry G.Schermers)的《国际组织法》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Law) 的出版是同一年。1984年正式出第一版,名《现代国际组织》,是国内有关国际组织法的第一部专著,也是曾经在很长时期内我国在这一新兴国际法学科领域唯一的专著。该书在此后长达3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经梁西先生自己多次精心修改补充,1993年作为 七五 高等学校文科教材 出第二版,更名为《国际组织法》,并荣获国家 第三届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996年应约再作修改后,又以繁体字竖行本在台湾(志一出版社)出第三版。1998年出第四版。2001年出第五版,并经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推荐为 研究生教学用书 ,被学界誉为不可多得的学术精品。2011年杨
作为 海上丝绸之路 沿线的重要地缘集团,更作为与中国存在南海海洋权益争端的主要当事国群体,相关东盟国家的海洋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发育状况、构建前景以及由此所呈现出的国家海洋权益主张、海洋战略立场、国际海洋法律实践地位等,应成为国际国内海洋法建设推进的重要参照。本卷册选取了世界*代表性的两大群岛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有独特地位的新加坡,围绕其海洋事务的国家机构搭建、国内海洋立法体系、国际海洋法条约缔约及履约状况、国际海洋争端解决实践、国际海洋合作领域与规模以及对中国海洋相关主张的国家立场及实践反响等不同层面,意图为上述三国的海洋法律体系分别勾勒出较为全面又各具特色的国别图景。
当前,许多国家正面临着暴力极端主义的威胁。打击和预防暴力极端主义行为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关押和教育改造暴力极端主义罪犯场所的监狱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全面分析国外对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管理与干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特点,提出有关暴力极端主义罪犯的干预以及管理对策,为进一步发挥监狱打击暴力极端主义犯罪的功能,促进我国打击暴力极端主义犯罪策略完善提供参考。
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被提出,并在实践上获得一定的发展。全球治理指的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对全球公共事务进行共同管理。 本书将从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两个方面着眼。分为三部分:国际法治与国际政治新秩序;国际法治与国际经贸新规则;中国在国际法治中的作用。
本书由三部分组成:,2017年至2020年外交学院代表队参加比赛的书状,书状直接反映了外交学院代表队的竞赛水平;第二,参赛同学在教练老师指导下研究赛题争议问题完成的学术论文,研究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核裁军、国家同意原则、国际野生动物保护、人权条约的域外适用、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利用、自主武器系统、豁免等国际法前沿问题,这些研究反映了外交学院代表队的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第三,外交学院代表队备赛和参赛的经验总结,包括比赛指导、法律研究、事实分析、口头陈述、引注格式等多个重要环节的经验。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胡秀娟编著的《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的国际法保护研究/国际法新视野研究丛书》以曾经刊登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上的英文小诗入手,阐明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必要性。然后厘清文化财产以及武装;中突等重要概念的含义,,分析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保护规则的历史沿革及其体系。接下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别阐明国际性武装冲突、非国际·_生武装冲突、占领状态下文化财产的国际法律保护以及武装;中突中破坏文化财产的个人国际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积极加入相关国际条约,积极实施已经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的保护武装冲突中的文化财产的条款。 本书所涉为交叉课题,既涉及国际人道法,亦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法。对这两个课题感兴趣的学者、实务部门,本书应有所助益。
本著作以国际法为主要视角,研究中国如何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法律问题:本著作在指导原则上坚持构建 海洋命运共同体 的思想;在宏观问题上主要解决中国深度参与治理 区域 环境的原则与目标、角色定位、方式与手段等所涉及的法理基础、法律依据和法治完善等;在微观问题主要解决中国参与治理 区域 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深海噪音、深海油污、海洋酸化、深海微塑料、海底采矿等环境保护活动涉及的诸多具体法律问题;在难点问题上主要解决构建 区域 活动担保国责任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责任信托基金制度、构建 区域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等法律问题。通过上述研究,增强我国在 区域 环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逐步成为引领国,从而保障中国作为核心主体在 国际法的新疆域 谋求更加有利的地位并且
作为专业教材,本书内容包括三部分。部分是理论篇,论述了国际战略学的理论体系与基本概念,包括战略概念的起源与界定、国际战略要素、国际战略决策和国际战略模式等。第二部分是国际环境篇,从实证的角度分别阐释了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的对外战略以及中国周边的战略形势,系统地评估了中国制定与实施对外战略的国际环境与背景。第三部分是中国选择篇,全面论述了中国的战略文化传统、新中国对外战略的演变历程以及中国21世纪的国际战略选择。
说到“题材”和“热点”,没有一个A股参与者感到陌生,但是要把“题材”和“热点”讲出些名堂来,那就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 进一步来讲,要想真正做到追随“热点”来行事则是难上加难。在如何捕捉“题材”和“热点”上,市面上没有什么书籍对此有足够的介绍。 大多数股票书都在介绍K线图和技术指标,有为数不多的几本股票书在专门介绍成交量,某些打着“跟庄”旗号的股票书其实也不过是在“旧瓶新装”而已,还是在围绕技术图形和指标做文章。但是,这些做法究竟有效吗?追捧这些工具和方法的人是市场上占 大多数的散户,反观那些持续获利的职业炒家,特别是游资,他们的方法却往往是在“题材”和“热点”上下手。“题材”和“热点”为游资提供了获利的机会,而这些利润怡好来自于散户的“从众”和“盲目”。本书就是想要扭转这种长期以
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北冰洋夏季无冰年将在10年内出现。目前,穿过北冰洋,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海上航道主要包括北方海航道(Northern Sea Route)、西北航道(the Northwest Passage)和穿越北极点航线。当北冰洋成为全年除冬季外没有海冰或仅在北极点附近区域有较少冰的时候,通过北极航道航行可极大缩短海上航线,提供安全的海上航道,降低我国海上贸易成本,确保我国能源安全。本书主要通过以下六个方面的研究深入剖析我国权益视角下北极航行的法律问题和应对策略:1.我国船舶在北极航行的现状及危机。2.我国船舶北极航行海洋法问题及对策。3.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公法问题及对策。4.我国船舶北极航行国际海事私法问题及对策。5.我国与北极航道沿岸国的合作。6.我国与北极利益攸关国的合作。
本书分上、中、下三编。上编叙述和分析了索马里海盗的现状、起因、国际社会的应对措施及其效果;中编从历史和宏观的角度,叙述了世界范围内海盗的过去和现状,关于惩治海盗的国际法各项主要制度的创制、沿革及实效;下编分析了索马里海盗对国际法多项制度的挑 战,并从国际法和国际政治角度对根治索马里海盗问题提出一些理论探索。本书在对索马里海盗问题国际法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开创性,填补了国际法研究在此领域的空白,为将来研究提供了很大的参考和提示价值。全书约17万字,写作过程历时两年。在此期间,我广泛研究了这一领域的世界历史和国际法论著,跟踪、收集和研究了近年来关于索马里海盗活动的国际组织相关报告、知名智库研究资料和中、英文媒体报道。
本书稿是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案例研究丛书之一。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是中国 一带一路 海外投资必将遭遇的争端解决方法,也是中国完善外资营商环境必然要重视的争端解决方法。 本书将在概要介绍投资者与东道国仲裁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归纳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有关投资者与东道国仲裁的条款内容。接下来重点述评中国投资者告国外政府的投资仲裁案,以及中国政府被外国投资者告的案子。
本书共分为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比较法与其他 国际法资料 以及 书评 等栏目,收录的近20篇文章的具体内容包括我国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的问题、跨国代孕亲子关系法律适用问题、《海牙判决公约》诉讼费用条款谈判争议及其对我国的影响问题、证券法域外适用的问题、多边条约的加入模式、ISDS上诉机制的构建问题、美国法下投资仲裁司法审查之可仲裁性问题、东亚国际民事纠纷解决的机制问题、企业刑事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价标准的域外考察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