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是*确定的全国高等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这本《国际法学》由何群主编,以*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委员会审定的《国际法教学基本要求》为依据,由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等院校主讲国际法的骨干教师共同编写。全书共14章,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原则与基本法律制度,在体系安排与内容设置方面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每章附有引例、思考题及司考真题,适合以法学本科生为主的教学对象,同时对相关专业人员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有一定参考价值。
本书的主旨在于:首先,创设国际法价值的有关基本理论;其次,具体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第三,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切实促进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形成良好的国际法律秩序;后,对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予以总结、分析并提出展望。作者非常希望能够为丰富国际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作出贡献。 本书为“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中的一本,以“国际法的价值”为全书的轴线,首先考察国际法价值的相关基本力量,然后重点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接着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后阐明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全书结构完整,内容充实,论述严谨,观点鲜明,表达通达,文字精练,值得一读。
本书为德国1982年通过、2015年*修订的《刑事案件国际司法协助法》的介绍与译文。自2014年起,我国先后启动了 猎狐行动 与 天网行动 ,标志着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刑事司法协助体系不完善、我国法律与他国法律制度的差异以及与国际公约确定的标准存在差距等原因,造成了我国的引渡请求等被外国拖延、搁置甚或拒绝,引渡成本高昂,耗费时间太长,成功率不高等种种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我国追逃的效果。由于对境外特别是欧美的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缺乏深入的了解,我国办案机关在从事刑事司法协助时也往往困难重重。而国内刑事法学界,限于国外引渡以及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资料的缺乏,对这方面的研究也是举步维艰。因此,高质量地翻译国外的刑事司法协助法律,为理论与实践部门提供*手的参考资料,就
中国 法泰斗周鲠生先生的著作。本书脉络清晰,可归纳为从理论到历史现实的写作方法。导论部分从宏观层面界定了 法意义、性质、历史渊源等基本概念。本论部分分为实体法、程序法上下两卷。上卷说明了 法的主体、客体、 交涉和 机关交涉,下卷分析了 争议、外交手段以及战争手段的使用。本书与前人著作的**不同在于,突出了 规则在 关系领域的巨大作用,想了解或研究中国的外交理论,本书也应被列入 书目。 中国 法泰斗周鲠生先生的著作。本书脉络清晰,可归纳为从理论到历史现实的写作方法。导论部分从宏观层面界定了 法意义、性质、历史渊源等基本概念。本论部分分为实体法、程序法上下两卷。上卷说明了 法的主体、客体、 交涉和 机关交涉,下卷分析了 争议、外交手段以及战争手段的使用。本书与前人著作的**不同在于,突出了 规则在 关系
作为 法领域的经典之作,本书全面、系统、深入地探讨了领土主权取得的相关 法问题。全书共有五章: 章界定了领土、主权、领土主权、领土主权权源、领土变动和领土争端等基本概念;第二章论述了割让、先占、时效、权源的历史巩固等领土权源取得的法理和实践,并讨论了时际法和关键日期等领土主权取得关涉的基本原则;第三章讨论了承认、默许和禁止反言等 意思表示在领土主权取得中的地位和作用;第四章分析了领土权源取得与非法使用武力之间的关系;第五章论述了与领土取得相关的政治、地理、历史等非法律因素及民族自决原则和领土的政治决策方式。
本书从法史学与法哲学层面,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典》的法史渊源、思想基础与基本要素。作者将《德国民法典》定位为一部罗马法学法典,通过梳理其法典编纂史,说明《德国民法典》虽然被作为技术上的杰作,但自始就没有幸运的历史,指出《德国民法典》是学说汇纂法学派、历史法学派之实践教义法学的终点,而人、占有、合同作为古典私法世界的本质性剪影,则构成《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要素。
本书从法史学与法哲学层面,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典》的法史渊源、思想基础与基本要素。作者将《德国民法典》定位为一部罗马法学法典,通过梳理其法典编纂史,说明《德国民法典》虽然被作为技术上的杰作,但自始就没有幸运的历史,指出《德国民法典》是学说汇纂法学派、历史法学派之实践教义法学的终点,而人、占有、合同作为古典私法世界的本质性剪影,则构成《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要素。
作为 法领域的经典之作,本书全面、系统、深入地探讨了领土主权取得的相关 法问题。全书共有五章: 章界定了领土、主权、领土主权、领土主权权源、领土变动和领土争端等基本概念;第二章论述了割让、先占、时效、权源的历史巩固等领土权源取得的法理和实践,并讨论了时际法和关键日期等领土主权取得关涉的基本原则;第三章讨论了承认、默许和禁止反言等 意思表示在领土主权取得中的地位和作用;第四章分析了领土权源取得与非法使用武力之间的关系;第五章论述了与领土取得相关的政治、地理、历史等非法律因素及民族自决原则和领土的政治决策方式。
本书从法史学与法哲学层面,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典》的法史渊源、思想基础与基本要素。作者将《德国民法典》定位为一部罗马法学法典,通过梳理其法典编纂史,说明《德国民法典》虽然被作为技术上的杰作,但自始就没有幸运的历史,指出《德国民法典》是学说汇纂法学派、历史法学派之实践教义法学的终点,而人、占有、合同作为古典私法世界的本质性剪影,则构成《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要素。
本书着眼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与国际性武装冲突适用国际人道法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综合运用价值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系统研究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适用的特殊矛盾、法律渊源、适用条件、义务主体与监督主体、保护规则、执行挑战与促进措施、影响与趋势,以及中国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适用,厘清了国际人道法的一些关键性概念,丰富了国际人道法的有关理论。鉴于当今世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频率、规模,特别是.其对人类的危害远远超过国际性武装冲突,以及中国尚未统一的现实,本书的研究无论是对世界还是对中国都具有重要意义。本书既可作为专家学者研究国际人道法,有关国际组织、外交人员处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人道问题的参考资料,也可作为一般公众学习了解国际人道法的理论读物。
进入21世纪,我国的法治进程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逐步完善。云南省建设国际大通道和参与大湄公河流域合作开发,亟需大量的法律人才。云南省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了云南省的法学教育也得到空前的发展,设置和开办法学专业的高校比20世纪时增加了数倍,办学规模、教师队伍、学生人数得以大幅增长。 教材是教学的基础,教材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适应云南省法学教育迅速发展对教材的需要,为了培养一批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为了保障法治建设所需的人才质量,云南大学出版社决定规划和出版一套体现云南法学教学和教材编写水平的高质量法学教材,以供法学教育使用。于是,我们组织了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警官学院、云南财贸学院等高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法学教师编
胡秀娟编著的《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的国际法保护研究/国际法新视野研究丛书》以曾经刊登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网站上的英文小诗入手,阐明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必要性。然后厘清文化财产以及武装;中突等重要概念的含义,,分析武装冲突中文化财产保护规则的历史沿革及其体系。接下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别阐明国际性武装冲突、非国际·_生武装冲突、占领状态下文化财产的国际法律保护以及武装;中突中破坏文化财产的个人国际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应积极加入相关国际条约,积极实施已经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的保护武装冲突中的文化财产的条款。 本书所涉为交叉课题,既涉及国际人道法,亦涉及文化遗产保护法。对这两个课题感兴趣的学者、实务部门,本书应有所助益。
本书由导论、国家、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居民、国际人权法、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战争法等十二章组成,每章包括提要、重点问题、正文论述、法律应用和课后复习等几个部分。 提要和重点问题:提要和重点问题对本章的基本内容作了全面的概括,并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本章中需要重点掌握的主要问题、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知识要点。作为各章学习的入门指导,教师应按照教学规律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围绕重点问题开展课堂教学,引导学生掌握各章的要点,形成系统、科学的知识体系。
随着我国加入WTO,融人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和需求越显重要。大量境外投资者进人中国市场,急需了解和适应中国的法律环境;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走出国门进人国际市场,也面临国际市场适用的不同法律环境的考验。 本书作者、家由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律师事务所—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正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脚步建立和成长起来的。他们见证了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市场的高度开放和国际化。在这期间,他们按照国际法律服务的标准全身心地投人到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国际化的实践中,成为中国本土律师中能够为中外投资者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律服务的领先者。本书是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集二十年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并经悉心提炼和筛选而成的涉外法律服务实务书籍,它既有法理高度,又具实用性,相信它对加
专利制度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它能促进技术创新,制药行业的专利尤其如此。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医药是实现基本人权——健康权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社会作用,因而必须能够为全体人民所获得。但是药品研制周期长,研发成本高,而一旦生产出来却很容易被仿制,从这一角度看,如果不实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不利于公共健康状况的改善。专利制度绝非完美。专利制度使制药企业可以决定药物的价格高低,通过专有权,收回其研发投入和承担商业风险的成本并获得可观的利润。当制药厂的所有商业成本、商业风险和商业利润都成为药物定价的考虑因素时,药物的价格将远远高于直接生产成本。这会使相当多的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病人,没有能力购买某些药物,因而产生药物的可及性问题。当某些致命疾病没有更便宜的替代药物可供选择时,制
食品安全国际软法作为全球食品安全治理的有效手段,有其生成之必然,更有实施之必要。食品安全国际软法群已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有着基础性规范与特殊性规范之分的体系,适用和实施食品安全国际软法是世界范围内的大势所趋。在食品安全国际软法的国际适用层面,其被广泛适用于WTO食品贸易争端解决、WHO食品安全事故管理以及FAO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在食品安全国际软法的国内实施层面,硬法化与软法化两种实施模式并行不悖且各有特点。现今我国的食品安全立法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但不足之处仍旧明显,亟须借鉴国外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完善国内立法,科学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际软法,加强食品安全国际合作,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和食品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