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则是在数据保护方面的另一重要立法。这部条例是在欧盟之前的立法基础上(尤其是1995年的《数据保护指令》及相关成员国国内法)历经4年多的协商和辩论后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并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超过两年的准备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GDPR本身的重要性和对相关方可能造成的影响。 GDPR创设和引入了若干重要性的理念,值得数据保护领域的相关方认真研究和应对。比如: 1.强化对数据主体的保护。GDPR要求数据主体的同意必须是具体的、清晰的,而且是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由作出的。如果是涉及儿童的个人数据,必须获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更重要的是,数据主体可以随时撤回同意,数据控制者应为此提供便利。虽然GDPR允许在特定场合数据控制者出于其合法利益可
本著作从人工智能技术的现状出发,分析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探讨了人工智能技术规制的囚徒困境,分析了人工智能多边规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构建了人工智能多边规制的二元框架-技术路径与风险路径,提出了人工智能多边规制的具体规则与条款建议。本课题提出人工智能应用具有天然的跨国性特征,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竞争可能损害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人类福利改善。现今各国在人工智能规制领域所采取的 率先规制 强大的经济实力与市场 数字扩张主义模式试图在人工智能领域的规制方面占据先发优势,引领人工智能领域立法,希冀通过所谓的 布鲁塞尔效应 强制其他国家接受自己制订的标准。这种各自为阵的规制模式将导致各国的非合作博弈,引发人工智能规制的非理性竞争问题。无序规制竞争必然产生所谓的囚徒困境与竞争失序问题,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卷德语国家的视 角)》以 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 为研究对象,重 点分析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德语国家(奥地利、 德国、瑞士)的侵权责任法以及一些*新的侵权责任 法草案,依此论证了侵权责任法在整个法律救济体系 中的定位,探讨了 保险替代侵权 模式带来的各种 争议问题,进而深入研究了侵权责任法的各种功能。 在上述原则性思考的基础上,本书讨论了各种具有争 议和新出现的问题,比如侵权与违约的关系、损害赔 偿的基本前提等。书中,作者海尔姆特 库齐奥重点 分析了各种归责要件、归责限制、损害赔偿以及时效 等问题。本书对于我国学者全面了解欧洲大陆侵权责 任法,尤其是奥地利、德国与瑞士侵权责任法的基础 理论、学说争议以及前沿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书是对国际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主要探讨国际货物运输风险规避基本原理及国际货物运输风险问题,着重分析报关报检业务风险、无船承运人提单业务风险、无单放货风险等国际货物运输实务中常见的风险预防和管控技术等问题。
《罗马法原论》是中国为优秀的罗马法专家,原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枏先生所撰写的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的著作。该著作分为上下两册,70余万言,分总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和诉讼法六编,结构上基本是以罗马法的《法学阶梯》为模式演变而成。其中总论部分体现了本书的独到之处,内容牵涉广泛,却能简明概括地对罗马法做总体的描述,包括罗马法的基本认识、社会基础、历史发展、体系构成及其世界影响等,从而为此后展开的罗马法制度研究阐释铺垫了基础。本书对古代罗马法律的各个方面特别是私法领域进行了十分详实和客观的描述,是目前为止国内关于古代罗马法律制度介绍为详细、为精确、内容为权威的罗马法著作,也是周枏先生一生治学的结晶。本书让我们看到从《十二发表》到《国法大全》的罗马法的内容的丰富和法理的精深以
休 舍伟教授的新版作品《国际法的渊源》(第二版)介绍了国际法领域的一个基本问题:什么是国际法的渊源,什么不是国际法的渊源。传统上,国家间条约、源自国家实践的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都被视为国际法产生的主要手段。然而,这是否仍然是对国际法渊源的适当定义,以及这些渊源在现代国际社会中如何运作,这两个问题进来饱受质疑。这本书对所有公认的国际法渊源进行了深入调查,包括伦理准则对国际法制定的影响; 软法 规范是否是通过与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相同的渊源产生的;以及强行法规范的地位,以及那些涉及对一切人义务与权力的规范在国际法规范制定中的地位。这本书研究了 国际法一般原则 的概念,以及条约法与国际习惯法之间不断演变的关系。此外,这部作品还重新审视了传统模式,调查了国际法学的日益重要性,以及国际组织和非
本书作者彼德罗 彭梵得是 20世纪前叶意大利和欧洲*伟大的罗马法学家之一,曾就学于罗马大学法学院并在数所意大利大学任教,其学术成果颇为丰富,其著作汲取了19世纪德国学说汇纂派的研究成果。本书研究的基本对象是优士丁尼罗马法,即由东罗马皇帝优士丁尼于公元六世纪编纂的罗马法律和学说,包括该皇帝自己的立法。本书遵循盖尤斯的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还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部分论述了权利主体权利的取得、丧失与保护,分论论述了家庭法、物法、债法等。
科学水平的全面提升,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促进了数字经济与传统经济的融合发展。数据跨境流动作为数字时代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主要支柱,已成为广泛共识,并受到全球各国的深切关注。本书尝试解决数据跨境流动在治理上的政策、机制和价值冲突,促进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良性发展。对国内外数据治理问题的学说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性总结,论述了当前国际社会对于数据跨境流动的政策和规则,较为深入地挖掘和探索了数据治理的本因和价值取舍,对未来数据治理的模式提出较为新颖和全面的建议。
《外层空间国际法治引论》一书在对现行外层空间国际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概括介绍的基础上,密切围绕外层空间国际法治的实践发展状况和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及其成因、症结,以外层空间军事化利用问题、外空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问题、外层空间国际合作问题、微小卫星星座建设空间交通管理问题、商业航天产业发展问题、临近空间探索和利用问题等多项具有典型性的、具体的外层空间法前沿热点问题为切入点,通过较为深入的分析和周全的论证,不仅对各项问题进行了较为清晰、详细的阐释,还提出了具有一定创新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应对思路和对策,展现出了较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同时,本书紧密贴合中国全面建设航天强国的时代背景,特别关注各项重大的外层空间法前沿热点问题对中国外空利益的影响,并积极构想中国应当如何通过完善国内航天
我国近年颁布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文化领域法律,改变了文化领域长期以来 三部半法律(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及涉及文化领域的档案法)治文化 的的格局。作者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北京市社科2017年度课题)和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著作权问题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2018年度课题)等课题的研究,结合我国当今文化强国建设的政策环境和文化建设的具体实践,提出了基于文化产业链的文化法律体系构建方案,涵盖文化强国建设视野下的文化产业链、文化资源法、文化产业促进法、文化权益调整法、文化市场监管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内容。字数约30万字。
本书首次从历史角度综合分析了关于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美国外交政策。作者审视了从美西战争到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的创设时期,证明了20世纪初的国际法律框架不仅影响了美国外交政策的进程,而且为国家间关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尽管国际联盟和国际常设法院都被美国参议院否决了,但是它们分别作为联合国和国际法院的前身,引导了后续的规范和减少跨国威胁和使用武力。本书深入研究了美国对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立的最初立场及其对拉丁美洲与加勒比地区的帝国政策等主题,提供了有关条约、法庭和会议的详细资料,并评价了相关政治人物。从法律主义观点出发,作者讨论了习惯国际法的编纂,国际争端的强制仲裁以及解决国际争端新机制的创设。
战争法是国际法最古老的分支之一,也是国际法中编纂最为完备的部门法。战争和武装冲突从未停止,而由于其破坏性持续上升,战争法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当发生种种违反战争法规惯例之暴行和惨剧时,公众和舆论对战争法难以保护平民的失望和不满也屡见不鲜。问题在于,保护平民和民用物体只是战争法晚近的目标,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平民在战争法中甚至不存在。本书认为,了解战争法的演进历程有助于更加客观、理性地看待和评价战争法,也能更准确地把握战争法的发展趋势和实现方式。为此,本书从古希腊罗马、中世纪、近现代、 漫长的十九世纪 和二十世纪这五个不同的历史阶段研究战争法,分析希腊罗马世界如何确立战争法的 文明 基调、正义战争理论如何产生和发展、骑士和雇佣军如何影响战争法、军民两分法为何出现、殖民地战争、法国大
吉尔吉斯共和国是中国的友好近邻和上海合作组织的创始国。习近平主席对吉国担任轮值主席国以来,在推动各领域合作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且表示,中方将继续支持吉国经济社会发展。以法律手段维护中国赴吉国投资企业的合法利益,首先应当清晰明确的掌握吉尔吉斯共和国的投资法律制度。但是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将研究目光聚焦在整个中亚地区的法律制度,对某一具体国家的投资法律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研究的成果寥寥,少数将吉尔吉斯共和国作为研究对象的成果也偏向对吉国自然地理、风土人情、资源禀赋的介绍。本书在收集吉尔吉斯共和国与投资有关的法律规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吉尔吉斯斯坦宪法、企业、投资、国际司法协助、海关、税收等法律制度,填补了对于吉尔吉斯共和国投资法律制度研究的空白。为中国企业赴吉投
本书分为总论和分论,共十四章,主要包括国际法导论、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律关系、国际法律责任、国际争端等总论内容,以及领土、海洋、空间、居民、人权、外交领事关系、国际条约、国际组织战争与武装冲突等国际法分论问题。
作为 海上丝绸之路 沿线的重要地缘集团,更作为与中国存在南海海洋权益争端的主要当事国群体,相关东盟国家的海洋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发育状况、构建前景以及由此所呈现出的国家海洋权益主张、海洋战略立场、国际海洋法律实践地位等,应成为国际国内海洋法建设推进的重要参照。本卷册选取了世界*代表性的两大群岛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有独特地位的新加坡,围绕其海洋事务的国家机构搭建、国内海洋立法体系、国际海洋法条约缔约及履约状况、国际海洋争端解决实践、国际海洋合作领域与规模以及对中国海洋相关主张的国家立场及实践反响等不同层面,意图为上述三国的海洋法律体系分别勾勒出较为全面又各具特色的国别图景。
本书除了绪论、结论和参考文献以外,一共分为6章,较为详尽地梳理出国际社会目前已有的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案例38个,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出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法律适用于跨界、争议海域、国家专属管辖范围内、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等五种情形,明确提出了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法律适用的主要特点、例外情况、影响因素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最后指出了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的潜在区块及其法律适用等。本书的出版,有助于进一步深化有关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理论问题的研究,并将为中国在 一带一路 倡议背景下与周边邻国实现海上油气资源共同开发的突破提供智力支持。
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跨越性发展所确立的国际责任形式。法学家们围绕该原则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颇具深意的论辩。为强化合法性的说理,个人责任继承了传统国际责任的法律主义倾向,通过目标扩张形成了复合式的法理结构,这为现代国际刑事司法提供了理论架构,同时也为管辖、豁免、执行等领域呈现的价值错位或冲突预留了空间。本书是对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之衍生法理和历史逻辑的初步探索,书中包含的观点和所建立的理论框架既能够为学界继续推进相关主题的研讨提供导引,也为国际法读者提供了有趣且能够发挥批判性思维的阅读材料。
《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亦称《新加坡公约》)是一部旨在促进通过调解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国际公约,由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而完成。该公约与《纽约公约》《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共同构建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基础。 孙巍律师作为观察员代表全程参与了《新加坡公约》制定工作。为更好地诠释该公约,本书不仅对公约全文进行了逐条详解,还梳理介绍了核心条款的立法背景、历次调整和完善情况,以及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成员国在公约拟定和谈判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交锋观点,生动翔实地为读者们提供了*手资料。相信读者会从本书中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在国际争议解决领域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新加坡公约》。
本书综合运用历史考察、规范研究、比较研究、实证分析等方法,探讨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的意义,分析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现有的法律机制,并从能源贸易合作、能源投资合作、能源通道安全维护合作、南海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共同开发合作等角度,具体阐述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同时对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的前景进行展望。
外空国际合作是外空法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该原则的具体内容并不清晰,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则也较为模糊。本书全面剖析外空活动、外空法以及外空国际合作实践的发展历程,并以之为依据,将外空国际合作划分为全球性外空合作、区域外空合作、以项目为基础的外空国际合作以及国际外空商业合作四个类型,并对其相关法律规制进行全面分析,以期细化外空国际合作原则内容,深化对该原则法律规制的理解。 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空间国家之一,多年来一直积极推动外空国际合作开展,努力推动构建外空命运共同体。在本书所划分的四个外空国际合作领域中,中国都取得了重要成就,具备进一步推动相关法律规则完善的现实基础。本书结合中国外空国际合作实践,提出完善相关法律规制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