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利幸、蒂姆·麦科马克、格里·辛普森编著 的《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译自一 部以东京审判为主题的国际论文集。英文原著于2011 年出版,收录了来自不 同国家25位作者的22篇论文及一篇序言,内容翔实、 思路开阔,研究材料和角度都很新颖,既 有对东京审判本身的回顾和独到分析,又有对审判未 涉及范围的探讨,其领域跨越了国际公法、 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二战史、日本学、近代日本 史、细菌战、性奴役等。各篇论文之间既互相 独立,又按照内在逻辑编排成一个整体,有很高的可 读性。 《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对于 深刻认识东京审判、了解该领域*学术进展具有重 大参考价值。适合相关专业 人士和对相关主题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中国海洋法理论研究》是作者金永明近几年来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的论文和文章以及出版著作中精要部分的记编,在阐述海洋法基本理论和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就“东海问题与海洋法”、“南海问题与海洋法”及钓鱼岛问题等的背景、历史、争议焦点及解决途径从国际海洋法视角作了剖析,观点鲜明、论证有据、所提建议具操作性。
王肃等编著的《国际知识产权法》与其他类似教材著作相比,本书有自己的鲜明特点。一是在内容上较为全面成系统,既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实体性规范进行论述,同时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程序规范以及国际争端与解决机制、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等有所介绍,进一步拓展了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知识领域。二是在编排体例上一改其他按照国际公约的分类方法,按照国内知识产权法常规编排体例,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条约(公约),归类整理到相应知识产权种类之中分别撰写,体现与知识产权法一般教材的衔接。同时,实体法律规范与程序法律规范相对独立。三是力图实现理论实践相结合。阐述了国际知识产权法的一般理论,同时又辅之以国际知识产权法的案例分析。既对法学专业的深入研究有所引领,又兼顾非法学专业的实际需求,用语兼具学术性和通俗性,适
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可溯源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制定的陆地与周围海域之间关系的法令,然而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联合国建立将近1700年,国际海洋法仍停留在习惯国际法发展阶段,从领海、毗连区和渔区的建立都没有成文的国际法作为依据。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家实践包括大陆架和200海里海洋区的建立、促使联合国于1947年11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法委员会,确定国际海洋法作为*先处理的项目。 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58年召开,根据国际法委员会草拟的领海与毗连区、公海、渔业和大陆架条款草案,通过了国际海洋法的四公约。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60年召开,但未达成任何协议。 十一期会议,终于在第十一期会议上(1982年4月3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一次由所有主权国家
当今世界局势,风起云涌,人类还不能完全避免战争。“法律战”便是当代各国防止战争与应对战争的一种有效对策。它是围绕武力而以法律为工作的军事斗争。 2003年12月,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提出现代战争的“三战”(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特点,“法律战”在我国被首次正式提出。 尽管当今世界舞台上的法律战已呈愈烈之势,但对法律战的全面研究在中国内外还是空白。本书以崭新的理论视角,次系统论述了法律战的内在机理,从而为展开法律战的研究与实践提供了理论平台。 本书中,作者以宽阔视野,全面阐述了法律战定义、法律战要素、法律战分类、法律战原则、法律战过程、法律战系统及法律战规律等七大问题,同时从量鲜活的法律战案例中总结成功经验,点评失败教训,既具有理论说服力,又具有现实指
薛桂芳编著的这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家实践》共分三部分。部分在按照历史发展的主线概括海洋法的形成,发展和编纂,特别是在《公约》的产生,修正和生效的基础上,介绍了以《公约》及其《执行协定》为基本框架的国际海洋法基本制度及其影响。第二部分共三章,对所选择国家的海洋法实践进行了重点阐述,尤其对这些国家在《公约》生效后的海洋法实践特征及规律加以概括和提炼。第三部分用四章的篇幅讨论我国的海洋法实践。第三部分在系统概括我国开发、利用和管辖海洋的实践和我国的海洋立法活动的基础上,论述了当代我国海洋立法的历史发展,法律体系和海洋各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反映了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和为实施《公约》所做出的努力。
本书是对海洋石油资源共同开发问题的专题研究,主要从国际法角度论述了共同开发的产生、发展和特征,分析了共同开发的法理基础,并对世界上已存的共同开发案例逐一进行了介绍。作者还结合中国面临的能源状况和海洋划界等现实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全书文字流畅,观点新颖,图文并茂,直观易懂,令读者耳目一新。本书不仅是对共同开发理论问题研究的一种尝试性突破,也是对试图解决中国海洋划界及能源紧缺问题提供的有益帮助。本书对从事国际法研究的学者、对海洋石油开发的实践部门、对负责划界政府部门等都会有所帮助。
为了准确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所建立的各项海洋法律制度,促进国际海洋法的研究和发展,我们结合实际工作,编写了这本图解。 本图解旨在用图文并茂的方式,简要地对《公约》冗长、复杂、专业性强的条款予以解说。本图解的编写工作历经三年,几易其稿,先后共编图近百幅。经过反复讨论和挑选,留下了目前这些图片和文字,希望能为从事国际海洋法教学与研究的广大师生、研究人员及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在本图解的编写过程中,国内许多知名的罔际法学者和专家(名单详见后附的“审稿专家组”)都给予了热心指导和严格把关。此外,作者单位的刘家沂、密晨曦、张丹和张颖等同仁,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实习生蔚丽华同学,也对本书的部分编写做出了一定贡献。在此,谨对所有为本书编写工作提供了指导和帮助的
《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法新视野研究丛书:国际人道法若干问题研究》为*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国家军事需求下的国际人道法”的部分成果,主要阐述了国际法基本理论,限制武器公约,网络战,现代化高科技局部战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国际刑法、战后法与国际人道法的关系,以及梳理了2009年至2011年西方国际人道法研究状况。
《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在简要概述中国海域的地理及海洋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海上行政职能的构成及行政主体的设置,并比较研究了我国与外国海上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而且,从海上办案实务的角度,系统探究了海上行政许可、海上行政处罚、海上行政强制、海上相关行政行为及海上行政救济等海上行政行为与相关行为制度。 《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选题新颖,研究内容独特。由于国内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对海警部队的执法课题至今未作系统研究;《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既从理论上研究了海上行政管理体制与执法体制,又对海警部队及其他海上行政主体的执法实务开展了研究。 《宁波学术文库:中国海上行政法学探究》是服务和落实国家的海洋战略工作的一部分,
周洪钧等编著的《国际公法》是“案图说法”系列教材之一。在形式上,本书用案例和图表的形式介绍国际公法的相关理论及制度。同时,配有“基本知识”、“练习题”、“思考题”、“资料链接”等板块。本书编写形式新颖,各个板块清晰易读,方便读者掌握国际公法的相关内容。在内容上,本书选取的案例典型,具有代表性,法律知识的介绍翔实。本书所列的图表清晰而全面,全面图解国际公法的相关内容。
《 鹿特丹规则 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的冲突及其协调》以《鹿特丹规则》为切入点,以《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的比较研究为视角,探讨《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之间存在的冲突及其协调模式。 《 鹿特丹规则 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的冲突及其协调》首先以《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的文本为基础,实证分析了《鹿特丹规则》与海运公约和其他方式货物运输公约制度设计上的不同。其次全面阐述了《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冲突的基本问题,并以条约解释规则为视角,探讨了冲突的协调模式;以条约中的冲突条款为视角,探讨了冲突的协调模式;以后法原则和特别法原则为视角,探讨了冲突的协调模式。后分析了避免条约冲突的方法。
《独联体成员国示范民法典》是独联体议会间大会推动的独联体示范法运动中创制的重要示范法成果之一。在示范法创制过程中,独联体议会间大会高度重视法典化立法工作,进行了大胆的立法创新,特别是率先尝试民商分立,在《独联体成员国示范民法典》之外,还制定了单独的《独联体成员国示范商法典》。 《独联体成员国示范民法典》共分七编:编“一般规定”、第二编“所有权与其他物权”、第三编“债法总则”、第四编“债之种类”、第五编“知识产权”、第六编“继承法”、第七编“国际私法”。
《航空法评论(第3辑)》应时势发展之需,在传承前两辑航空器物权、机场法制、民航行政执法、航空保险、航空立法和域外航空法等专题栏目设置的基础上,新增了蒙特利尔公约实施、通用航空、航空旅客权益保障、航空事故调查和航空法案例研究5个专题栏目。 本书主要立足中国民航实践,紧紧围绕航空法理论与实践,对航空立法、航空安全保卫、航空运输责任、航空器物权、航空融资租赁、航空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介绍了诸位作者对这些航空法律难点与热点问题的独到见解,期望能引起业界对相关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第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将海洋法治、经济转型和社会管理创新作为论坛主题,具有强烈的社会应对性,三者的这种结合更是在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实践探索与创新。当前海洋立法问题亟待推进,国家层面更多关注海洋的权益、战略安全、环境和区域发展。海洋经济发展同样需要关注在经济转型视域下的社会管理创新问题。海洋的法治化问题比一般的社会法治化问题面临更复杂的主体和客体,海洋问题更容易牵涉到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及国际化元素。因此,当前基于长三角区域的海洋法治,更多应从区域性的立法、区域合作治理,以及在当前海洋政策和立法的框架下进行一定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寻求突破。
《国际法院解释条约规则及相关问题研究(以领土边界争端为视角)》由张卫彬所著。 领土主权属于一国的根本问题。通常,国际法院路径依赖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规定的解释规则进行阐释,但鉴于条约解释与争议领土主权的归属存在密切关系,因而不当解释会严重损害当事国的领土主权。这一特性决定了其解释方法的特殊性——过于严格依赖条约文本语言表述的精确性。自21世纪以来,国际法院在个案中出现弱化条约解释价值的趋势,转而以有效统治作为判案法理依据。这对于我国解决东海和南海相关争议提供一定启示。
本书贯彻“刑事一体化”的思想,将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与刑事执行法三者紧密结合,从而保证了研究的相对完整性。 本书对我国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刑事执行法与国际人权公约的一致性和差异性进行了研究,重点分析了我国刑事法在人权理念上与国际人权公约的差距,以及由此在刑法基本原则、犯罪规范、刑罚规范、分则罪名、刑事程序、刑事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完善我国法律,以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精神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