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刑事法已随全球化趋势演变成一门国际学科,而这正是本书重点。《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计四编,共17章,分别为绪论、刑法适用法、欧洲刑法及国际刑法。 刑法适用法 探讨德国刑法效力; 欧洲刑法)分成欧盟刑事法与《欧洲人权公约》,前后结合《里斯本条约》,讲述欧盟法现况;后者说明公约与欧洲人权法院裁判影响内国刑事法之部分; 国际刑法 在介绍国际法进展,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为基础,另检讨德国法之因应。作者在有限篇幅内,毫无遗漏任何重要资料地说明跨国刑法,让想接触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的学习者立即了解这块法律领域,也可以成为国内高等院校刑法专业学生及研究者的重要参考资料。
本书紧密结合国际刑法的基本原则与理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刑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反映了现代国际刑法规则的内容及其特点。全书共15章,主要涉及的内容是:国际刑法导论,国际罪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司法公正,国际刑法中的人权保障,国际刑事诉讼程序规则,以及国家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合作。本书的编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生动的案例让读者进一步了解国际罪行,甚至国际刑法。
《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是在“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支持下取得的成果。《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在直接使用外文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现代美国、德国、英国、瑞典、伊斯兰国际刑法学基本理论的梳理,系统研究了现代国际刑法的学科归属,历史发展,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化的国内刑事法庭,国际刑法的管辖、引渡与国际合作问题,国际刑法的一般原则、刑事责任与辩护理由问题,国际犯罪的一般概念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规定的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以及其他重要的国际犯罪,国际刑法中的诉讼制度与证据规则。《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我国与国际犯罪和国际刑法有关的外交、法律,尤其是对与国际刑事法院有关的工作具有参考和借鉴作用。《现代国际刑法学原理》可以作为高等学校
《当代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研究》是我国有关国际刑法基本原则问题的专著。该书通过对国际刑法的历史发展、法律渊源及国际刑事审判实践等内容进行考察,在综合分析当前国内外学者于相关问题所做研究的基础上,对当代国际刑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书中不仅分析、确立了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内涵、判断标准和考察依据,而且据此提出当代国际刑法所包含的六项基本原则,并对每项基本原则逐一加以阐释。 本书论述全面、分析透彻,观点鲜明、新颖。书中大部分篇章采用了推理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在学理分析之余注意通过案例对国际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适用加以研讨,不仅大大丰富了研究成果,同时增强了本书的实效性和生动性。
本书的分析大多建立在对法国刑事司法首次进行的实证研究基础上,这是比较刑事司法领域的重大突破。本书不是对司法监督之下的侦查作理想化的描述。而是对这一植根于审问式的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运作以及影响其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法国刑事司法的结构与运作处于广阔的背景中,包括政治、职业和法律文化等因素,由此其侦查监督与问责模式与更具对抗性的程序形成了鲜明对比,特别是在确保证据可靠性与保障被追诉人权利等方面。 杰奎琳·霍奇森编著的《法国刑事司法--侦查与起诉的比较研究》通过多地点、多阶段对警察、宪兵、检察官与预审法官的日常工作进行系统观察,对法国刑事诉讼的实际运作进行了独特而细致的描述。由实证资料获得的认知还被置于广泛的法律和政治分析之中,涉及诸多问题,如政府对司法事务的影响
本书着眼于刑事立法层面,遵循从宏观到微观的逻辑顺序,主张国际刑法规范应以间接适用为主要适用模式,辅以间接适用模式,关键是如何结合本国的法律运行背景和运行模式,将国际刑法规范中国化。本书分别从国际刑法的视角对反腐败公约、刑事政策、跨国有组织犯罪(枪支议定书)、死刑限制适用等几个方面分别阐述。
《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权研究》选择国际刑事法院对三个实质问题,即“可受理性、证据和犯罪指控”问题裁量的方法、规则和趋势进行系统研究。一方面有助于探索国际刑事法院法官裁量案件的整体思路和微观考量因素,从而对有权国家或者当事方应诉起到积极的指引和预见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对具体问题的裁量尺度和趋势的把握窥探国际刑事法院对于某些“敏感”而“关键”问题的执法态度,进而探寻法院“如此裁量”的“内部动因”,某种程度上也可以为对这些问题有所顾虑或者严重关注的国家当局起到“建言献策”的作用;另外,法院自成立至今已经运作12年,系统研究法院司法裁量权的运行及其对国际刑法发展所起到的作用也是十分必要的。
本书对国际刑法理论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对国际刑法的实施、国际犯罪的构成及分类,以及个人与国家的国际犯罪与责任进行了论述和分析。本书作者马呈元教授学识渊博,著有多部国际法著作,对国际刑法的研究造诣颇深。本书对国际刑法学领域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涉及众多条约规定及法院判决,分析比较了学者的不同观点及自己的见解,内容翔实,与同类出版物相比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 本书分“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国际刑法的实施”、“国际犯罪”和“国际犯罪责任”四篇,对国际刑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述。按照笔者原定写作计划,“国际刑事合作”应为本书的第五篇,但考虑到除与国际刑事法庭合作的内容之外,旨在打击国际犯罪的国际刑事合作与国家间一般刑事合作的内容并无本质的区别,加之这一方面的著述颇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由庞德于1923年发表的五篇内容相关联的演讲组成,代表着庞德的刑事法哲学思想。这五篇演讲依次是《刑事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刑事司法面临的种种困难》《美国对英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继承》《19世纪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与《当代刑事司法制度》。本书讨论了20世纪初美国在向工业化 转型过程中刑事司法面临的问题,如诉讼程序过度繁琐、民众对于司法的不信任、舆论对审判造成压力、诉讼当事人将特定案件转化为审判表演,等等。本书是以庞德的历史与理论作品为基础,同时也依据了克里夫兰市刑事审判制度的调查材料,是庞德作品中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一次集中论述。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国际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截止到2008年7月,在苏里南(Surinam)批准加入《罗马规约》以后,世界上已有107个国家批准加入了国际刑事法院。由于它对世界范围内发生的国际罪行具有管辖权,而且对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都有审判权,所以,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及运作,对国际刑法的发展,对国际法、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发展,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国际刑事法院隶属于国际刑法,成立国际刑事法院是为了惩治严重的国际犯罪行为。从逻辑上讲,“国际刑法”是研究国际社会中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的一门学科。国际社会在发展。国际关系体系中权力结构变化,自然会引起国际法原则的相应改变;但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一旦确立,它们反过来会对国际关系体系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的发展对传统国际法规则将产生很大的影响
本书在翔实地介绍现有国际刑法规范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了国际刑法的基本理论。内容涉及国际刑事管辖的各项原则(特别是作为国际刑法特有原则的普遍管辖问题),国际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国际犯罪的分类等内容;对各类国际犯罪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对国际刑法的适用模式和国际刑事合作的基本途径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对中国参与国际刑事立法以及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提出了很有见地的立法建议。
《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问题研究》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构建的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制度为重点,以具体的资产追回案例分析为依托,系统剖析了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的基本要求,详细论述了资产追回刑事途径和民事途径的程序选择和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指出资产追回国在具体的追回过程中,必须对拟选择的刑事途径或民事途径进行战略分析和战术准备,才能确保资产追回取得预期成效。当前,必须从提高资产所在国提供法律合作水平和资产追回国国内司法能力建没两个方面人手,逐步健全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制度。就中国而言,除应加大资产追回国际法律合作网络构建力度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犯罪所得、国有资产、境外追同主体等领域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
本书旨在全面反映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并展示本土性的被害人调查经验。
《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立足于中国-东盟现有打击跨国境犯罪合作现状,从区域一体化的视角分析研究了中国-东盟构建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的动因、条件以及存在的困难:比较研究了欧盟区域刑事一体化、上海合作组织以及东盟自身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刑事合作的成功经验,前瞻性地提出了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应当坚持的原则、区域刑事合作的层次和内容。在上述总体研究基础上,《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研究》详细探讨了中国-东盟在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海上犯罪、毒品犯罪和贩运人口犯罪等具体犯罪过程中开展区域刑事合作的相关问题。本书后提出了中国在构建中国-东盟区域刑事合作机制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措施。本书由王君祥著。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编,共二十章,分别涉及国际刑法总论、国际刑法分论和国际刑事程序法与国际刑事审判三个方面问题中的二十个专题,对这些专题30年来国际刑法学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全面收集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对于每个专题的探讨一般分为三个部分:部分为研究概况,介绍各专题研究的发展过程,包括对该专题研究发展的脉络和每个时期研究的主要问题,并视情况概括其研究特点,力求反映出研究的阶段性问题,以明晰该专题在30年间理论研究的进展轨迹;第二部分系研究内容,为各专题主要涉及的问题特别是争议问题的观点介绍,力求客观、准确、全面地对争议观点和主要理由或论证进行阐述;第三部分为研究评论,是对各专题研究状况的整体评论,以各观点提出的历史背景为依托,客观、公正地对各观点进行评价。整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本书简称为“联合国两公约”或“两公约”)是联合国于本世纪初通过的涉及犯罪预防和刑事司法问题的重要国际公约。鉴于两者在宗旨、目标和内容上存在诸多相通之处,国际社会往往将之称为姊妹公约,并在相关研究中同时提出。如今,联合国两公约均已生效并对各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如何有效贯彻公约的精神和内容成为各国面临的首要问题,这一问题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追惩犯罪与人权保障、国家主权与国际合作等诸多领域。 在此背景之下,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与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于2006年4月合作立项,开展“在刑事司法领域贯彻《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际标准”课题研究。本课题是两中心近年
以公正的程序追诉和审判国际上严重的罪行,这是国际刑事法院在维护世界人权方面的根本价值所在。犯罪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污染了水源,这不仅适用于国内刑事司法,也同样适用于国际刑事司法。一次不公正的审判,不仅会对诉讼当事人造成伤害,甚至会动摇国际刑事法院存在的正当性根基。只有公正的审判、准确的定罪、适当的刑罚,才能让人们看到正义的力量终究会战胜邪恶,才能终结人类以恶制恶、以战止战的历史,才能真正带来国际社会的秩序与和平。
“国际刑法”一词,是从19世纪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规定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法律规范,即简洁、方便地表示刑法适用法的概念。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犯罪国际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开始扩大国内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产生了代理处罚原则和代理原则等刑法适用法的新原则。 与这种动向呼应的,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传统形态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犯罪人引渡和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一样,新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国刑事判决的执行和刑事追诉的移管)作为具有重要的制度产生了。其根本的新观念就是,修正传统的“刑法的国家性原则”,形成区域性或国际性的法律共同体。 本书是日本早的探讨上述世界*动向和制度的国际刑法教科书。读者通过本书可以学到日本任何一部刑法教科书都没有阐述的正常进行地的新原则;可以了解
20世纪国际法上的一个重大发展是确立了国际型法这个新的分支和建立了常设的国际刑事法院。为了大力传播有关国际刑事法院《罗马约》的原则和规则的准确知识,促进对国际型法的了解与研究,一个以参加1994年至2003年《罗马规约》及其相关文件的谈判、或在前南国际刑庭或卢旺达国际刑放庭任职多年,对《罗马夫约》和国际型法有丰富实践经验和造诣的人士为主的研究小组,撰写了这部颇具权威性的评释。本书全面和系统地分析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犯罪要件》、《程序和证据规则》以及与国际刑事法院总部、特权和豁免以及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相关的其他国际文件,还援引了很多国内和国际法庭包括前南国际刑庭和卢旺达国际刑庭相关的判例,使之成为学习研究国际刑法的一部资料全面的工具书。准确地理解《罗马规约》和国际刑法,有利
本书是关于国际法上废除死刑制度的理论专著。 本书深入研究了国际社会在放弃死刑方面的法律进步,讨论了在联合国人权制度(《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等国际法律文书有关死刑问题条款的制定、解释和实践)、国际人道法领域(《日内瓦第三公约》和1977年两个议定书)、国际刑法领域(“二战”后的起诉、治罪法、特设法庭、国际刑事法院对死刑的排除)、欧洲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解释,公约第六号议定书的起草、解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欧洲联盟与死刑)、美洲人权法(《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和《欧洲人权公约》有关条款的起草与解释,公约《关于废除死刑的议定书》等)和非洲人权法等领域废除死刑的问题。其中,联合国人权制度和欧洲、美洲人权制度是重点。作者在书后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