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机磁,各级司法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公民深入了解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及有关国际条约,故编辑了本书。该书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全常务委员会公报的精装本,供广大读者学习、研究之用。
贸易与文化的辩论由来已久,但WTO规则在文化产品如电影、广播和书籍中的应用,仍然是世界组织中存在人分歧的问题。本书在对将文化产品与渚如小麦或钢铁之类的事物区别开来的经济和社会评论进行评价之后,它又解释了WTO成员在早期谈判时诸多不同的观点如何导致了令所有人都失望的结果。接着对各种町能的解决法给予了全面的评价,包括通过WTO争端解决的法律演变、WTO以外的新协议、改善贸易自由化和文化政策目标之间的平衡改革。由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影响,文化和贸易多样性的新公约生效于2007年,WTO多哈回合谈判成为绊脚石,故对这种评价的需求变得更为紧迫。
WTO决策机制是WTO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进程的加快,WTO作为当今世界规范全球贸易的国际组织,其涵盖领域不断扩大,义务水平逐步提高,成员越来越广泛。WTO决策机制也面临着诸多争议,有意见认为该机制不公平、不民主,缺乏效率和包容性。如何解决“一成员一票”的主权平等理念与成员实力不对称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如何在效率与民主之间取得平衡,使决策结果有助于实现WTO的目标,已成为一百五十多个WTO成员共同面对的挑战。 与联合国、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相比,WTO在决策机制的设计上有所不同,但本质上这些组织均脱胎于战后维系世界政治经济秩序的“雅尔塔体系”,反映着大国主导的制度性安排。随着近年来发展中成员参与度的不断提高,特别是
本书稿详细探讨了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主要包括四大内容:,深入考察了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的基本结构、执行对象与执行目标、基本原则等理论问题。第二,以规范和实证的视角,重点研究了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中的合理期限、遵守复审、补偿和报复等四大核心制度。第三,结合DSU改革谈判,提出了改革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具体改革方向,并对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相关具体制度的改革方案进行了评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四,以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为背景,剖析了影响我国关于WTO争端解决裁决执行机制的立场的主要因素,提出了我国的因应对策。
《WTO框架下农业国内支持法律制度研究》著者王军杰博士,是我指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长期耕耘于高等法学教育园地,对农业国内支持制度的关注及研究应溯及五年前的博士研究生期间,他阅览了众多农业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国内外著作,梳理筛选了相关的文献资料,走访了诸多农业主管部门及外贸公司,会聚了丰富的研究素材,从而为本专著夯实了宽厚的理论根基。
本书对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进行了全面的阐释、介绍和探讨。同时分析了该协议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关系,并且从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出发。对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提出了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尤其强调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本书分十一章进行论述:章为WTO知识产权协议概述;第二章为WTO知识产权协议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比较研究;第三章到第十一章全面论述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其与WTO知识产权协议的差距和完善措施(第三章是专利制度,第四章是商标制度,第五章是版权制度,第六章是地理标志制度,第七章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制度,第八章是集成电路法律制度,第九章是未披露信息制度。第十章是对限制竞争行为控制制度。第十一章是知识产权的执法制
法律教学应当使用WTO案例,因为研读这样的法律分析,学生必定会得到很好的法律训练。此外,对于中国是当事方的案件,裁决涉及中国的贸易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国的经济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是饶有趣味的。对于中国并非当事方的案件,由于它们涉及国民待遇、惠国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等重要的国际贸易规则,覆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主要的国际贸易领域,而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有短期或长期的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不会让学生有“事不关己”的“陌生感”。而对于研究者,研究这些案件所涉及的国际规则和中国利益,提出对策建议,对中国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以及“全球治理”的参与,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杨国华编著的《WTO中国案例精选(1)》即精选了这些案例。
本书主要包括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庭之友"、WTO中贸易自由化和国内管制权的平衡、巴西进口翻新轮胎案评述、习惯国际法在WTO争端解决中的适用、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决在成员方国内法院的适用、RTA与WTO管辖权的冲突与调和--以RTA反措施为视角、GATT第20条对WTO入世议定书的适用研究--"中美稀土案"为例、WTO争端解决与人权法、WTO争端解决中的举证责任及其分配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法》包括总论、分论和中国三大部分,具体包括世界贸易组织概论、争端解决机制、贸易待遇、关税制度、数量及其他非关税壁垒、农产品贸易、反倾销措施、补贴与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国际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和未来。 本书的*特点是结构合理、内容精练。将繁杂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按照一定的内容和逻辑进行编排,使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则、制度和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法教材编写者的一项任务。本书以制度为核心,将规则和协议贯穿其中,达到了纲目结合、纲举目张的效果。本书作者在深入领会规则、广泛阅读案例的基础上,概括出世界贸易组织的核心规则,浓缩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精要,并反映案例法的法理发展,有利于读者更好地掌握世界贸易组织
本书是中国人世以来对反倾销立案规则研究的本专著。本书作者凭借对WT0规则的深入了解以及在应对各国反倾销中的丰富实践,从申诉和应诉两个对立面,深入浅出地探讨了反倾销立案规则的双重性:即实体从简和程序从严;又从WT0规则的统一性和各国规则的多样性等不同层面,细致人微地展示出反倾销立案领域的大千世界。 本书系统介绍了反倾销立案规则的理论与实践,收集了美国、欧盟和中国等调查机关为反倾销立案编写的具体指南,重点分析和阐述了反倾销立案中的种种疑难,为中国国内产业有效申请对外反倾销、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同时,本书也为中国企业应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把立案问题作为突破口,争取胜诉的主动权,提供了可靠的支持。本书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亦兼有现实指导意义。故无论是企业家、律师、官员还是学
WT0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其所确立的宗旨、基本原则、协议内容、成员方的权利与义务,都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加入WT0后,我国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对我国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宏观层面主要表现在对经济增长、就业、国际收支等方面的影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在微观层面,国际贸易和外商投资总量将增加,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入世以来,企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变化,不同企业所处的地位不同,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也各不相同。企业的成本不同、资源禀赋不同、产业分布不同、自有技术状况不同、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对WT0和市场经济规则的掌握情况不同,面临机遇和应对挑战的结果也不同。
本书作者拟采用案例实证法为主、其他方法并用的综合研究的方法。鉴于世界贸易组织与区域贸易组织的管辖权冲突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具体案件中,对案件的实证分析对本书研究有着莫大意义。本书集中选取了世界贸易组织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中的典型案件,运用这些案件对世界贸易组织与区域贸易组织的管辖权冲突问题进行了全面剖析。另外,作者还在多处使用了比较研究法,包括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相关方面的相互比较、世界贸易组织与区域贸易组织相关方面的比较以及国内法与国际法中相似情形的比较。
文化建设是更深层次的问题,而其基础则是制度建设;甚至,制度建设也是一种文化形成的重要推动力;而通过法律的社会治理,无疑又是制度建立与形成的根本保障。于是,法律改革就成为中国在加入WTO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且,WTO就有关问题对发展中国所提出的时间进程表,也挞使我们必须尽快地审视我国现有的法制状况。本书就是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的一种尝试。
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围绕资源、能源、市场、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贸易壁垒和经济、贸易摩擦明显增多。各种热点问题所涉及的国际问题更加突出。一些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科技上占优势,在外交匕、法律上动辄采取强势做法的态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存在。作为国际关系的产物,国际法面临严峻挑战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坚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总书记近在一系列重大国际场合突出强调了国际法与构建和谐世界的关系,强调了国际法的作用。构建和谐世界思想的提出,既勾画了中国新世纪外交战略的总目标,充分展不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指明了新世纪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发展的正确方向。
本书是“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WTO”之下卷,旨在对全球化时代中国与WTO的关系进行系统反思和战略思考,其内容涵盖贸易、投资、航运、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主题涉及WTO的历史渊源、价值基础、治理结构、争端解决机制、经济影响、发展前景和潜在危机,以及中国在WTO中的角色和战略等诸多方面,具有全球性、战略性与前沿性。 本书适合WTO及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研究者和学生参考,也适合政府官员尤其是高层对外战略制定者阅读。
作为一个潜心研习中外法律二十余年的学者,在美国、欧洲的留学经历使作者十分熟稔WTO反倾销法。作者把本书定位为“逻辑分类法条,介绍评论判例得失,提供WTO法律对策”,这就让本书有了相当的竞争力。一方面,书中在整体上把握构架,讲述了WTO反倾销法的一般知识,使全书显得逻辑严谨,具有很强的整体感;另一方面,本书的一个*特征是案例丰富,全书都是用案例来“说法”,把似乎遥不可及、冷冰冰的法律用一个个鲜活的实例来说明,令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反倾销法有更深的了解认识。在本书的后,作者道出了本书的主要目的:为完善中国反倾销法提供对策和参考。
所有的成文法,其适用都离不开法律解释。国际条约适用的法律解释被称为条约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际法适用的条约解释在实践中大致采用两种方式:学理解释和官方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条约解释出现了另一种全新的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方法。实践中,世界贸易组织条约既遵循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又遵循“先例”对条约的涵义“剖析明白”。专家组、上诉机构已经裁定的案件,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条约解释需要遵循的“先例”。随着这个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发布案件的增多,“先例”在条约解释上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超过条约解释的理论和原则。这一特征,使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条约适用,成为国际条约适用的一个新生事物,也迫使世界贸易组织条约的研究和应用者,必须考虑采用这种全新的条约解释方法——“先例”解释法。本书阐
《国际贸易法(第2版英文版)》共设十章:国际贸易的法律环境、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I)、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II)、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国际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各国管理贸易的法律制度、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每章包括“内容大纲”、“热身问题”、“正文”、“小结”和“练习”五个组成部分。“内容大纲”(Chapter。outline)可帮助使用者宏观了解本章的内容结构和主要问题,课前对“热身问题”(Warm—up questions)的讨论则可以帮助学习者积累必要的背景知识,激发其学习本章内容的兴趣和探索的热情。“小结”(Chapter summary)是对本章所讨论的主要理论、规则、观点的简要归纳,以帮助学习者回顾本章的主要内容。“练习”(Chapter questions)部分安排了“正
中国与欧、美纺织品贸易磨擦不断。这些磨擦均源于中国加入WTO签署的中国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条款。法律,在这个国际条约引发的经济纠纷中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 历史上,解决经济利益冲突常用的手段是政治,尤其是武力政治。WTO法律体系有可能为世界资源的开发和经济利益的分配找到和平的出路,因为法律制度作为民主的基础,为人们所共同接受。国际事务中完全相信法律是幼稚的,但在WTO体系下表现出对法律的不信任则是危险的。美国利益集团关心中国法治,因为他们认为,法治为突破中国经济主权铺平道路。美国民众关心中国法治,因为他们相信法治保障生命、自由和财产。选举制国家中,利益集团操纵意识形态,必须首先操纵民众的认识。指责中国缺乏法治,是博取民众广泛认同的捷径。而缺乏法治的证据之一,是完全用政治代替法律。 我们
仲裁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手段,用以解决WTO成员方之间的某些国际贸易争端。本书对WTO仲裁的研究与探讨,有助于读者进一步理解和思考WTO仲裁制度设计及仲裁实践中产生的诸多法律问题,有利于推动学界关于WTO仲裁,特别是仲裁与WTO多边体制兼容性的讨论,并在有效运用和改革WTO仲裁方面为相关实务部门提供参考。
“立法决策机制”、“司法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WTO规则的三大支柱。本文的研究正是建立在“立法决策机制”和“司法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之上,充分考察中国在WTO中的参与实践,进而探讨WTO下中国参与法律机制的构建及价值。《WTO下参与法律机制研究:基于对中国的考察》所指的“参与法律机制”正是指国家(政府)和非国家行为体,在WTO立法决策和司法争端解决参与实践中,从法律层面,所形成的符合自身发展、有助提高自身参与能力的一套运作体制。
2008年7月底,世贸组织多哈回合2008年谈判以失败告终,再次引起人们对WTO议题的热烈讨论。在新的形势下,WTO有很多新的议题需要解决。本书立足于WTO新的发展形势,以WTO新议题为研究对象,揭示在WTO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服务贸易、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及环境贸易领域中诸多争议存在的原因与解决办法。针对WTO新形势,面对我国外贸战略亟需转型的现状,本书作者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观点。
WTO这一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是其成员方权利、义务的平衡。WTO司法机构在通过对WTO协定条文进行解释时所秉持的价值取向及司法哲学直接影响到其成员方的权益。WTO司法哲学应当是严格的约文解释主义,不应随意地在司法解释中体现WTO"法官"们的价值取向。WTO司法机构在裁断案件时不能奉行自由贸易价值至上,也不应将人权、健康、环保等在WTO协定中仅作为一般例外的议题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引入WTO。作为防治WTO司法能动主义的策略,作者提议成员方加强对WTO司法机构的立法控制,同时呼吁WTO司法机构为保持其裁决的正当性应奉行司法克制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