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题多涉人性的原则和人类社会的自然法则,是一次对英国政治经验的自由探究;一次对英国政治制度敏锐的、批判性的和非情绪化的讨论,其目的旨在说明这些制度的运行方式,并指明其优长缺失。书中充满了诸多富有教益的事件、对人性中行为动机富于洞察力的反思、个体或政治实体权力的行使、社会制度对生活于其中的不同阶层的生存质量和环境的适应以及不计其数的无往而不适且让所有政治学和社会事务的学生甚感兴趣的政治哲学观念。
《英国普通法导论》为作者面向本科生开设的一门交叉学科与新兴学科课程,共分三编、十五章。与国外相关教材相比,本教材的优势在于,它能以汉语学生习惯的语言和思维方式来解释普通法的历史、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通过我们熟悉的汉语来掌握普通法的知识和方法。更进一步的说,本教材从中国学生的视角,考虑中国学生的知识背景和思维习惯,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普通法,这是它的独到之处。本教材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与普通法有关的基本知识,包括普通法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主要特点,目的在于培养能准确理解国际交往规则并利用这些规则平等参与国际交往,有效处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纠纷和事务的法律人才。
本书是一本建基在作者三十余年法律教学经验之上的著作,以简明、平实的语言,向法科生乃至社会大众介绍法律的基本构造。作者从法律创造的基本方式入手,将不同部门的法律横向拆解,提炼出法律构成的基本元素,剖析这些元素如何在成文法、判例法及监管规则中相互作用、发挥效力,并进一步揭示法律因何变得复杂,以及由此引发的错误和造成的混淆。作者深入浅出地道明了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则之中包含的共同元素,并指出其中哪些至关紧要,哪些徒有其表,哪些又造成了舛误缺失。全书以实证主义的解构式进路,帮助初学者理顺法律思路,开启一扇洞悉法律精义的大门。
二十世纪ZUI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ZUI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 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哥伦比亚,疯狂的爱情如霍乱一般横行。意外死亡的乌尔比诺医生的葬礼上,他的妻子无比悲伤,却迎来了一位出乎意料的客人:她曾经的恋人弗洛伦蒂诺出现并告诉她,半个多世纪后,他还在等她。一切都始于多年前偶然的一瞥,年轻的接线员弗洛伦蒂诺对费尔米娜一见钟情,二人私定终身,却遭到费尔米娜父亲的反对,感受到恋情虚无的费尔米娜离开了他。五十
行刑法治化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执行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和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的应有之义。日本服刑人员法律地位变化的历程就是日本行刑法治化的历程。日本服刑人员的法律地位在路径上经历了特别权力关系阶段、特别权力关系修正阶段、特别权力关系否定阶段、诸利益衡量阶段至今处于正当程序关系论之下的立法、司法、行刑实践的发展探索中。中日行刑法治化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在立法以及刑事执行中如何处理惩罚与改造的界限、服刑人员权利与义务的边界。我国具有贯彻落实法治主义和正当程序关系论的根基。据此,确立服刑人员的义务法定、人权推定、权利救济司法化以及行刑中的自由刑纯化、行刑社会化,正是日本行刑法治化路径中的经验、教训的启示意义。
本书记述了 1787 年至 1887 年间的美国百年行政法史。讨论在 1787 年至 1801 年的联邦党时期如何架构财政和税收部门、设立总检察长、设立行政课责机制、在普通法背景下进行司法审查。在 1801 年至 1829 年的民主共和党时代,如何实施禁运行政和土地行政、建构相应的内部行政控制体系。记述了在 1829 年至 1861 年的杰克逊时代,第二合众国银行的消解、公职轮替与行政组织的改革、蒸汽船规制的兴起。继而讨论了镀金时代的行政法、文官制度的兴起以及退役保障金裁决和禁邮令的实施。 本书让读者了解美国建国百年间行政和行政法的运作,揭示出一幅曾被遮蔽的美国公法史长卷。本书对我国行政法史、内部行政法、国家建构与行政法的研究亦不乏启示和借鉴意义,适合从事行政法学、宪法学、法学理论、政治学、美国史、美国法和美国研究工作的读者
本书的前三讲将处理中世纪的法律塑造者--即首先介绍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他们是普通法之父与普通法的创立者;接着是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年),正是在其当政期间(即1272-1307年),人们才开始看到普通法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然后介绍利特尔顿(Thomas Littleton,1422-1481年)与福特斯丘(John Fortescue,1385-1479年),他们的著作对中世纪普通法的众多特点进行了总结。接下来的三讲将处理英格兰法自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的发展状况--考察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英格兰法的广泛影响。通过圣 杰曼(St. Germain,1460-1540年)、托马斯 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年)爵士、埃尔斯米尔(Thomas Egerton Ellesmere,1540-1617年)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等人的作品,考察衡平法的基础问题,考察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爵士及其在英格兰法律史上的突出地位。
《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是当代外国行政法丛书。《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主要讲的是对英美法德日五个国家行政法的研究,《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分国家依次讲述,包括:美国行政法的宪法背景;行政法的范围;行政行为的程序形式;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审查;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之外的途径;侵权赔偿责任等。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之缘起,在乎“取法人际,天道归一”之理念。 天地渺渺,众生芸芸;然天地何以长存不灭,众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亘古于今之一般法则。天地者,自然之谓;众生者,乃自然所赋生灵之长,人也。而人所以居万物之首而为生灵之长,概因其不仅是生于自然,而且还能领悟于自然,进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劳动创造受益于自然。由此而论,天地间至真至善至美,莫过于人与自然之和谐融合。正如庄子所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而中国哲人所言“天人合一”,实际表明着人类的智慧和境界。但是,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的境界往往不是现实的境界,此乃人类虽为万物灵长,但又归于万物的本性使然。尽管不无缺憾,但却理所当然。纵观古往今来,可知人类始终是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性的矛盾状态中存在发展。
出于慈善目的进行的废物收集活动是否属于宗教活动?公立学校是否可以设置课前祷告?公立学校教室是否可以安放十字架?信仰伊斯兰教的屠宰商是否可以不经麻醉屠宰牲畜?商店在基督降临节期间的周日是否可以开门营业?公立学校的穆斯林女教师是否可以佩戴头巾?穆斯林少女是否可以不上男女混合的游泳课?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第3辑)》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3个关于宗教法治的案例,有助于理解宗教在公共领域中的角色,有助于思考宗教自由与国家的教育委托、父母教育权等其他宪法法益的平衡关系,也有助于探寻多元开放社会中各种宗教、世界观和谐相处的方案。
本书收录了泰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文本。泰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家立法议会负责制定法律,行使国会和上、下两院职权。自1932年泰国颁布首*《宪法》确立君主立宪制以来,泰国已经有20部《宪法》。现行有效的泰国宪法为2017年宪法,宪法修正案由全民公投通过,于2017年4月6日生效。 本书收录的法律文件包括泰国2017年宪法、下议院议员选举法及上议院议员遴选法。同时,为了方便读者对泰国宪法的立法沿革进行研究,本书还特别收录了2007年泰国宪法。书中收录的法律文本均由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老师进行翻译,语言准确严谨,对研究泰国宪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有较高价值。
互联网的出现,极大地推进了人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变革,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目前,各国都在加快推进互联网法治建设,《网络法》堪称 及时雨 ,是对互联网相关法律现状以及课题进行全面概括的教科书级著作。《网络法》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对伴随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而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它让我们意识到由互联网引发的法律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之困难的同时,也让我们对互联网的光与影、涉及互联网的宪法 刑法 民法问题、互联网对法律制度以及人类未来社会的影响等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思考。
本书关注的问题是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与技术,以及由此带来的复杂关系。本书尝试运用法律社会史的方法对1154年到1701年的英国个案进行解读,试图在具体的经验描述中呈现理论问题的丰富意涵。 本书集中关注了(英国历史上)司法的一项重要功能,作者称之为“治国”,其实是欧洲近代民族国家的创建和治理——通过治理来创建,在创建过程中治理。这也是意味着更为强烈的政治功能。 这本书需要细致阅读,也值得细细阅读。
近些年,国际刑法学迅猛发展,在司法实务和法律研究中的地位也变得越发重要。本书详细讲解了国际刑法的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概念和原则、刑事处罚的构成要件、国际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及欧盟刑法的基本规定等,并收录了欧盟法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和德国联邦高等法院的许多原则性司法判决,是一本了解国际刑法的基础性读物。
2015年11月24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的《民法典》,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包括 总则 财产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义务与合同 继承 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执行条款 六编,共689条。本书为越南2015年《民法典》中译本,由中越两国法律专家与语言专家合作译成。2015年《民法典》不仅在结构和内容上进行了优化和精简,还将越南传统的道德价值、交易习惯与现代社会的新事物、新观念相结合,既保留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又移植了西方国家先进法律制度的内容,体现了传承和创新,具有较大的进步性。越南的民事法律制度,可以对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提供经验与启示。越南是中国重要的邻国,中越之间民事商贸往来频繁,《民法典》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
笔者曾经于2014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翻译出版了日本著名行政法学者原田尚彦教授的《诉的利益》一书。但由于该书问世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研究成果当然无法对其后尤其是今天的理论发展风貌有所体现。鉴于此,同时考虑到 诉的利益 作为行政法学上的一种理论在我国尚未完全确立,于是萌生了撰写本书的念头,一为梳理日本诉的利益的来龙去脉,二为填补原田教授《诉的利益》成书之后的理论空白。 本书中,笔者主要以日本行政诉讼的主要形态 抗告诉讼,尤其是撤销诉讼为素材,在对日本行政法学上有关诉的利益的理论,从行政处分性、原告适格、狭义的诉的利益等三个不同角度做一个整体把握之后,结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具有典型意义的*法院判例,梳理并详细分析诉的利益的发展脉络,对该理论所面临的各种课题加以全方位考察,以期揭开日本
马里奥·朱莉欧·德·阿尔梅达·科斯塔所著的《葡萄牙法律史》是该领域的一部经典著作。 本书首先从法律史的概念与方法论入手,阐明了法史学科重要性之余,还扼要地介绍了葡萄牙法律史学科的发展状况。 经上述简明的铺垫后,本书随即进入本体内容。尽管书名为《葡萄牙法律史》,但所涵盖的史料直接追溯到罗马时代。这是因为,一如其他欧陆国家,葡萄牙的法律秩序乃继受罗马法和教会法而来,因而在历史上无法割断。 本书资料翔实,思路清晰,在有限的篇幅内,概览整个欧洲法律发展之余,处处不忘凸显葡萄牙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人和事。例如,本书清楚地交待了几位著名的人文主义法学家与葡萄牙的渊源。
《欧洲劳动法》从20世纪90年代初版以来,在欧洲深受读者欢迎,该书定期再版,至今已出版至第13版。其内容覆盖面广、信息更新及时,具有权威性和实务指导性。全书分为总论、个人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三大部分。 册为原书的 总论 部分,主要着眼于形成欧洲联盟法律的机构性框架。讨论了主要的欧洲条约、欧盟的主要机构及立法程序、欧洲的社会合作伙伴,涉及了欧盟有关劳动法事项的管辖权限问题,并考察了欧洲劳动法的起源和发展。 从欧洲共同体到欧盟,欧洲劳动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其在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平等就业、劳动安全与健康等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式。本书所包含的法规、学者们的先进理念、以及欧洲法院的判例等对于我国劳动法领域的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均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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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是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以及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的一门科学。作为一门学科和一门课程,它主要描述外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以及阐发-9此相关的各种问题,以帮助大学研究生和本科学生了解法的起源、发展、演变的基本线索,加深认识推动法律发展之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把握这种发展演变的规律。 具体言之,外国法制史的对象和范围为: ,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如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表现形式,即立法的历史。 第二,上述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的实施以及司法机关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即执法、司法的历史。 第三,历史上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对社会经济、政治、宗教、文
《日本非典型担保法》是《日本典型担保法》的姊妹篇。同样以专题讲义的形式深入地阐述了让与担保、融资租赁等非典型担保中的重要课题。与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不同的是,此类所谓的 非典型担保 在民法典中并无明文规定。如何分析此等非典型担保,是解释学上的难点。对此,要关注其与民法上既有法理的关系,与其他民法条文(特别是典型担保条文)、民事执行法和破产法各类条文、判例和学说的关系,以及在解释中思考应有的担保制度为何。《日本非典型担保法》展现了如何在上述 不自由 的思考中推导出妥当结论的艰苦探索,并希望能给与中国的担保法学和实务以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