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大谷实教授关于日本《医师法》及相关医事领域法律问题的最新见解,被称为 医学生、国家医师考试考生、实习医生等的基本书目;是第一本系统、平实地阐释作为医事法之根基 《医师法》的教科书 ,其在日本医事法领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面向日本医学部与法学部的学生以及医院在职医生的入门教科书,本书语言平实、逻辑缜密,通俗易懂,不触及晦涩难懂的深奥理论,其中的绝大多数问题也属于世界范围内医疗领域法律规制的共性问题,具有极强的可读性。本书紧跟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变化,针对诸如美容整形手术、绝育手术、性别匹配手术、人工流产、生殖辅助医疗、 克隆技术、 移植医疗、 终末期医疗等前沿问题,结合大量日本实务判例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以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展现了日本政府和司法实务在应对上述前沿医疗
它是《新加坡经贸投资指南》系列丛书之一,并得到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和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的支持,它将随这个星期出发的中国的新加坡商团在当地分发。 这本130页手册的出版宗旨,是为有意来新加坡投资和经商的华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些新加坡主要和基本的相关法律和税务介绍。其主要内容包括“新加坡法律制度简介”、“商业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个人与公司破产”、“债务追索”、“与公司和个人有关的税务”等等。 本手册中所涉及的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均译自相关的英文法规和英文概念。由于中英文两种语言有其各自不同的句法、语法规则和用语习惯,因而本手册中的相关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的中文翻译未必在各方面与原文完全一致。本手册中的部分词语在新加坡现行法律和税务中已有定义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以关税大幅消减为主要标志的贸易等相关措施随即开始实施。为了使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能够深刻理解和正确运用规范自贸区经贸投资等活动的五大协议,特编写了这本《中国-东盟自贸区法律协议条文释义》,书中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投资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及《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进行逐条解释和说明,以便读者能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各协议规定的原意。 《中国-东盟自贸区法律协议条文释义》由齐虹丽主编。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废墟上,日本短时间内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世界经济大国,其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所发挥的安定国家的作用使世人无法忽视。宪法秩序的稳定,保证了国家的安定。而在维护宪法秩序的稳定方面,违宪审查制度无疑起到重大作用。所以,应当说战后日本在美国占领当局的主导下,引入的普通法院审查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具有很多成功之处。日本的违宪审查制度虽然与我国在违宪审查方面实行的“权力机关审查制”存在重大差别,但在制度运作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以及具体审查的标准等技术性问题,日本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而且,如果以中国的问题意识为视角,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对于问题的解决有重大参考价值。本书作者选取了日本违宪审查制度作为参照对象,以期对我国违宪审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信息披露制度研究》:信息披露制度是日本证券法制的核心制度,整个日本证券法制的演进史基本上是以其信息披露制度为中心的变革史,2006年日本《证券交易法》修改为《金融商品交易法》,体现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理念与制度的重大改革,实现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公正化与透明化。庄玉友所著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在充分利用前人研究,特别是日本学者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对日本证券立法模式转向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探讨其立法模式转向的国际背景和国内原因;进而对金商法的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特点进行了总结与介绍;然后从比较法和历史的角度对金商法信息披露制度作了系统的研究,对相关制度的发展与特色做了深入的分析,并探讨了违反信息义务的法律救济制度;后笔者提出了构建中国版《金
本书结合当前的世界情势以及发展趋势在概述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国际社会出现的传统理论所难于解决的问题和在新形势下传统理论所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对传统国际法理论与当今国际法理论的发展进行比较、对现实实践和重要判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论述,从法理上阐明在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领域导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和客观趋势。而后结合有关国际条约对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以及国家在跨界损害领域为域外私人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并结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各条款草案就跨界损害领域中行为者的国际合作义务之内容、方式及其重要性进行了论述。
法律继受也称法律移植,是一种不同法系、不同法律制度以及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相互交流的主要形式,在许多国家的法律发展史上都可以多多少少地找到法律继受的痕迹。因此,法律继受不仅成为学者们的关注对象之一,而且也成为许多国家建立和完善本国法律体系的一种主要手段。 日本自古以来就以擅长吸收他国长处而著称,这种特征同样也表现在对待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态度上。日本古代就曾经大规模地继受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由中国继受而来的律令法,律令法与日本武士的统治习惯融合而成的武家法构成日本近代之前的主要法律传统。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在“脱亚入欧”思想的引导之下,全面地、概括性地继受以德国法和法国法为主的西洋法,从而使日本法在结构上或形式上完全切断了与传统法律制度的联系,具备了与西洋法完全相
越南、泰国是东盟成员中两个重要的国家,与我国的关系十分友好,在东盟成员中与我国经贸关系相对较多,为了让与之交往的经贸人员了解这两个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编者组织翻译了越南、泰国的民事诉讼法典,以便让他们了解两个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从而在必要的时候选择诉讼渠道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本《越南、老挝民事诉讼法典》由越南民事诉讼法典和泰国民事诉讼法典两部分组成,分别从越文版和泰文版的官方公开出版物译出。
作为作者多年研究的成果,该书系统阐述了自由裁量的界限与法院统制的关系、裁量论的推移、裁量的界限、裁量的统制中行政裁判的界限。行政裁量是行政法的精髓所在,也是近年来中国行政法学*的生长点。目前关于美国的行政裁量理论有戴维斯的《裁量正义》(毕洪海译,商务印书馆),关于英国的行政裁量理论有余凌云的《行政自由裁量权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但对于德国、日本的大陆法系行政裁量则鲜有专题介绍。田村悦一的这一著作介绍了德国行政裁量的学说史和*研究成果,同时结合日本的理论和实务,对行政裁量的基本问题作出深刻研究,也成为之后日本行政裁量研究的重要基石之一。
本书以现行的印度合同法作为研究对象,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对合同从成立、履行、终止到救济的各项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本书通过比较印度合同法与英国法的不同之处,运 印度和中国都是当今*影响力的新兴经济体。印度是南亚*的国家,在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中居于重要地位。有人比喻中国和印度的关系是“龙象之争”。中印两国总人口占到世界的四分之一,都正在进行改革开放,正致力于民族复兴。有人预测,至21世纪中叶,世界的经济格局将划分为美、欧、中、印四大板块。可见,印度是中国在全球化发展的道路上不应忽视的国家。 印度当代商法体系是殖民时期从英国法继受而来。英国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判例法。为了在印度迅速建立起统一的市场法律秩序,在将英国法律移植到印度的过程中大量采用了制定法形式。1872年的印度《合
本书根据*版的日本六法全书,译出日本民法典(含施行法及附则)、不动产登记法、户籍法、建筑物区分的有法、借地借房法等民事法律共15件,全面反映了当今日本的民事法律体系。这种民事法律体系对正在完善民事立法的我国,具有相当大的借鉴价值。本书译者序中详细介绍了日本近代民事立灶的沿革,便于读者深入了解日本民法的发展史;书后附汉语拼音序的民法事项索引,便于读者检索。本书是从事对外经贸、外事、民事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和民法教研人士的工具书。
本书共分七章。章是绪论。日本刑事诉讼模式经历了多次变迁。大而言之,日本刑事诉讼模式的变迁有三次:次是古代从其固有的诉讼模式向中华法系的律令诉讼模式的变迁;第二次是近代由律令诉讼模式向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变迁;第三次是现代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向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变迁。日本刑事诉讼发展史可谓跌宕起伏,变动不居。那么,日本刑事诉讼模式每次变迁的动因是什么?变迁的过程怎样?变迁的结果如何?变迁的规律是什么?有什么经验和教训?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是比较法的重要课题,对中国这样一个古老的、一直处于东方儒家文化圈核心、在历史上曾经对日本的刑事诉讼制度有过重大影响、又是一个法制现代化后发的东方国家来说,这些问题的研究还具有特殊的意义。
本书以日本裁判所等的若干判决为中心,针对日本已出现的几个重要的请求权调整问题,从判例、学说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考察。虽然就我国保险实务现状而言有些问题略有超前,但针对我国可能发生的问题,书中都予以了详细的说明,并提出了相关的借鉴意见。书后还附上于2008年5月通过、6月颁布的日本新《保险法》的中文译文。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为我国保险实务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可操作性的路径参考。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任何形而下的背后都有形而上的存在。《法律与民族性:日本法律近代化何以可能》力求以等级制的角度作为切入点,阐明通过等级制显现出来的以名誉观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等民族性因素足日本法律近代化转型成功的重要动力。学界对于什么是民族性及其对法律产生影响的认知状况怎样?作为民族性典型体现者的等级制如何从制度和观念的层面完成了神话正统化的历史嬗变?近代时期的等级制怎样重塑了天皇的核心地位、从而加速了民族性的演变和法律的转型?透过前述考察,法律与民族性之问究竟在日本近代的历史进程中产牛了怎样的纠结?选取等级制作为考察日本近代法律与民族性关系的载体,源于它显而易见的法律意义及其对日本社会的巨大影响。对于民族性这一观察视角的选择,也仅仅是种研究的尝试。法律应该成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编委会编著的《印度尼西亚》是“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系列丛书之一,本书共分八章分别介绍了:章印度尼西亚法律概况;第二章印度尼西亚投资法律制度;第三章印度尼西亚贸易法律制度;第四章印度尼西亚工程承包法律制度;第五章印度尼西亚劳务合作法律制度;第六章印度尼西亚财税金融法律制度;第七章印度尼西亚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第八章印度尼西亚其他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等内容。本书还总结了一大批企业在印度尼西亚发展战略,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本书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本书系统地论述了日本环境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全过程。从一开始笔者就主张:1 环境对策的目的不能仅仅停留在防止公害对环境的破坏上,而应该转向保全和管理有限而宝贵的资源;2 这种环境对策,即使在资本主义体制之下,也不应该完全听凭市场原理的左右,而应该在有国民积极参与的前提之下,发挥行政主导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加以展开。并且笔者确信,这一基本认识,即使在倡导经济自由化,放松限制的今天,其基本方向也是没有错误的。如果各位,尤其是青年学生们考虑应有的环境法及其发展时,本书能够作为素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