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的欧罗巴文明,孕育出海洋法(即普通法)与大陆法这两颗镶嵌在欧洲版图上的璀璨明珠,它们是环肥燕瘦,各擅其美。本书作者正是为这一迷人的法律风景线所吸引,以一个法律史学家所独有之敏锐目光与厚实功底,带领大家透视美丽面纱背后的庐山真面目,并采用比较与历史的研究方法,将笔锋游刃于英伦诸岛、美利坚与欧陆之间。故,本书虽小,却融会贯通了法律、历史、政治、民族、语言、宗教等学识,不失为欧洲法律史之微型画卷。 这不是一本诘屈聱牙的学术专著,它是作者执鞭剑桥时,面向学子传道授业谆言之集结。既无缘于蒙沐教泽,且通过这方小小的扩音筒,去聆听那来自康桥遥远的回响!
本书从法史学与法哲学层面,深入剖析了《德国民法典》的法史渊源、思想基础与基本要素。作者将《德国民法典》定位为一部罗马法学法典,通过梳理其法典编纂史,说明《德国民法典》虽然被作为技术上的杰作,但自始就没有幸运的历史,指出《德国民法典》是学说汇纂法学派、历史法学派之实践教义法学的终点,而人、占有、合同作为古典私法世界的本质性剪影,则构成《德国民法典》的基本要素。
出版自由是否保护涉及军事秘密的文章发表? 否定纳粹屠杀的言论是否也受宪法保护? 色情文学是否是艺术? 新闻报道自由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侵入名人的私生活领域? 说 士兵就是谋杀犯 是否损害了军人的名誉?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本书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关于言论自由的案例,有助于我们理解言论自由对自由民主的宪法秩序的特殊意义,也有助于我们思考言论自由(广义上包括意见的形成与发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艺术创造、科研教学、集会游行等权利)与国家安全、人格保护、青少年保护、隐私权、社会安宁等法益的权衡关系。
王室法庭首席法官约翰·福蒂斯丘爵士(约1395~约1477年)无疑是15世纪英格兰为卓越的政治学家。这个小书首次把他的两部重要著作——《英格兰法礼赞》和《论英格兰的政制》——的*版本合并一处,并添加了导论、注释和参考书目,充满了智慧警句。 《英格兰法礼赞》和《论英格兰的政制》——英格兰政治思想*早的作品——乃是出自一个战争与政治动荡年代、一位富于清醒的自我剖析意识并深谙世故沧桑的法律人和政府官员的笔下。两部著作彼此呼应,主张正义,反对专制暴政,对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的法律和政制尤其有独到的见地。谢利·洛克伍德在《导论》中对福蒂斯丘爵士的作品做了清晰的评价,并勾勒出了这两部著作的历史与知识语境,是认识这位开创性的政治理论家的一个便利门径。本书对于我们理解西方政治思想(尤其是中世纪宪政主义)和法律制
匈牙利现行刑法典制定于1978年,历经多次修正。匈牙利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包括以下九章:刑法和适用范围;犯罪行为与犯罪行为人;刑事责任阻却事由;刑罚与处分措施;刑罚的适用;前科消灭;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关于军人的规定;解释性规定。分则包括以下十章:危害国家罪;反人类罪;侵害人身罪;违反交通规章罪;危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性道德罪;危害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性道德罪;危害国家管理、司法管理与公职廉洁罪;危害治安罪;破坏经济罪;侵犯财产罪;违反军事防卫义务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葡萄牙现行刑法典颁布于1982年9月23日,迄今为止进行了23次修正,其中幅度*的一次是2007年9月4日第59/2007号法律所做的修正。葡葡牙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卷。总则部分包括六编:编(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编(行为)、第三编(行为的法律后果)、第四编(告诉与白诉)、第五编(刑事责任的消灭)、,第六编(对犯罪所造成的损失与损害的赔偿)。分则部分包括五编:编(侵犯人身罪)、第二编(侵犯财产罪)、第三编(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罪)、第四编(妨害社会生活罪)、第五编(危害国家罪)。
《德国民法遗产分割 §§2042-2057aBGB 诺莫斯注解--2014年*版诺莫斯德国民法典继承法 §§1922-2385BGB 注解之一部分》对BGB遗产分割条款(第2042条至第2057a条)逐条、逐款、逐句(甚至半句)进行注解,剖析其中法理内涵,交代条款来龙去脉,阐释各条之句外法意,既是理解BGB遗产分割条款的辅助,又是对BGB遗产分割条款的补充,充分了发挥BGB遗产分割条款在继承法和继承过程中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本书着重介绍英美财产法的整体结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与技术,并非致力于某个特殊细节。因为特殊细节在普通法的各个国家中可能是各自不同的。 本书主要叙述现行的私有财产权益和它们的法律保护,包括财产的生产、分配和交易,而不主要探究由此而引起的哲学、伦理学和政治学问题。这些话题已经被辩论了上千年,因为本书关注的是实际运作的普通法制度,而非抽象的理论。 写一本包罗万象而又明白易懂的财产法教科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本书中关于普通法的一般陈述当然在各个普通法地区存在例外和细微差别,但是如果我们致力于那些例外和细节,这些重要的基本要素很快就会被淹没在枝节问题的汪洋大海中。 本书是对英国财产法制度的撮要性专著,其独特性在于将普通法中财产法这个极其博大精深、纷纭复杂的体系提纲挈领,深入浅
《意大利消费法典》是对《意大利消费法典》的翻译本。两位译者将意大利关于消费法方面的法律规范翻译成中文,便于我国学者和读者借阅和学习,对于相关方面的研究也是大有裨益的。 《意大利消费法典》共分为六编,编是“总则暨立法宗旨”;第二编为“教育、信息、商业行为与广告”;第三编是“消费关系”;第四编是“产品安全与质量”;第五编是“消费者协会与诉诸司法”;第六编是“后条款”。此外;《意大利消费法典》还包括与法典相关的六个附录,附录中规定了各种消费合同中的信息格式。 通过此部译作,将意大利的消费法介绍到国内,对于我国的消费者法的发展有借鉴意义,有助于我国法律规范与国际接轨。同时,也有助于学者的研究。
本书从英国大法官法院的视角对英国早期衡平法进行了系统研究,通过对英国衡平法产生发展的法律背景、英国衡平法的产生、大法官法院的组织机构、大法官发展衡平法的实践、大法官法院衡平诉讼程序、大法官法院的衡平管辖权、大法官法院衡平法发展面临的挑战以及大法官法院衡平法产生发展的动因八个方面的考察,总结了英国早期大法官法院衡平法的两大特征——行政性与宗教性。作者认为,英王基于伸张王权、巩固王权的诉求而与封建贵族及教会进行斗争与合作是造成英格兰早期大法官法院及其衡平法特征发展变化的根本政治动因,而中世纪末期教权与王权的崩塌则导致了衡平法行政性与宗教性特征的变化,将衡平法的发展引入了新纪元。
本书作者马丁内克教授为德国著名法学家,在法学界享有盛名。本书是其所撰写的介绍德国伟大法学家生平与作品的文章,这七位法学家分别为:拉贝尔、耶林、萨维尼、吉尔克、拉伦茨、黑克、温德沙伊徳。每个名字都熠熠生辉,是德国和世界法学历史上的耀眼之光。通过本书,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成长轨迹、研究进路、学术观点以及杰出作品与伟大贡献。
现行的阿尔巴尼亚刑法典颁布于1995年1月27日,从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经历了多次修改,至今仍在施行,*的一次是2008年11月27日第10023号法律所作的修正。阿尔巴尼亚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部分包括下列八章:刑法及其适用范围;刑事责任;未遂;共同犯罪;刑罚;量刑;监禁的替代措施;追诉时效、行刑时效和刑罚消灭。分则部分包括以下十一章:反人类罪;侵犯人身和生命罪;侵犯财产和经济秩序罪;危害环境罪;危害独立和宪法秩序罪;危害与外国关系罪;恐怖主义行为罪;危害国家权威罪;妨害司法罪;影响选举自由和选举民主制度罪;武装团伙和犯罪组织实施的犯罪。
格兰维尔于1187年用拉丁文编著了《论英格兰王国的法律与习惯》,大量运用罗马法的概念和原则来论述相关法律问题。全书共十四卷,其序言模仿了查士丁尼法典序言,其内容主要涉及直属受封地诉讼、圣职授予权、寡妇财产、嫁资、赠予、遗嘱诉讼等。该书还阐述了王座法院的管辖权和诉讼程序,并对王座法院曾经使用过的80份令状进行了系统分析。虽然该书是格兰维尔的未竟之作,但它对研究中世纪英国土地法和诉讼法有着独特的价值,因此后世学者公认其为论述普通法的开山之作,后世法官也将其作为审判案件的重要参考。
马其顿共和国刑法典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总则对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理、制度予以规定,具体包括一般条款、犯罪和刑事责任、刑罚、刑罚替代措施、保安处分、对青少年的教育措施和刑罚、法人犯罪之制裁等13章。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定刑予以规定,具体包括针对生命和身体的犯罪、针对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针对选举和表决的犯罪、针对工作关系的犯罪、针对性自由和性道德的犯罪等21章。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对受刑记录的保存移交、相关刑事法律条款的终止以及本法典的生效时间予以规定。
本书主要是对白俄罗斯刑法典进行的翻译成果。依据的是该国官方公开的法典文本,作者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以及丰富的教学经验,已翻译多部国外刑法典,该法典的翻译及出版,将对我国刑法的比较研究已经相关课题的改革研究,有着深远的影响,并提供准确权威的资料参考。
本书是笔者近期所致力的前南斯拉夫六国刑法典翻译系列的第三部。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本书的译者序和先前笔者所翻译的马其顿共和国刑法典及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的译者序无论是在篇章结构还是在创作风格上都迥然相异。在法学研究中,法典翻译完毕之后写上一个法典评述作为译者序,并寻找时日将其作为一篇译介式论文进行发表业已是法典翻译通常之习惯,流风所及,似乎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就笔者而言,也深受其影响。故此,在翻译本书之初也曾经试想沿用先前之模式,写出塞尔维亚共和国刑法典评述之类的长文,将其作为本书的译者序。但一方面塞尔维亚刑法典中诸如隐私犯罪、媒体替代责任、风化犯罪、杀人罪、危害计算机数据安全的犯罪、国际人道法规范等别有韵味的特色实在太多,如果不加选择予以全部评述无疑会喧宾夺主,将本部刑
本法典的主要内容包括:刑法典的体系、刑法典的基本原则、刑事犯罪的概念、责任主义原则、刑事责任能力、正当化事由、错误、犯罪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对通过公共媒介所犯之罪之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