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就法学方法论所写的课程讲义及其学生雅各布 格林所做课堂笔记的合编对照本。 萨维尼被誉为 近代民法学之父 ,也是潘德克顿法学的开创者。从1802年到1842年,他在德国多所大学讲授了三十多次法学方法论课程,吸引了大批学子,其中便有著名的 格林兄弟 。 格林兄弟 中的哥哥:雅各布 格林,在马堡大学期间认真记录了1802 1803年的法学方法论课程,他的听课笔记成为最完整、最系统的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课程资料。后世研究者阿尔多 马扎卡内,对讲义和笔记作了详尽的整理、汇编和注释。 本书根据马扎卡内的汇编本译出,主体内容即是萨维尼讲义、格林笔记以及马扎卡内注释。
nbsp nbsp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英国普通法导论》为作者面向本科生开设的一门交叉学科与新兴学科课程,共分三编、十五章。与国外相关教材相比,本教材的优势在于,它能以汉语学生习惯的语言和思维方式来解释普通法的历史、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通过我们熟悉的汉语来掌握普通法的知识和方法。更进一步的说,本教材从中国学生的视角,考虑中国学生的知识背景和思维习惯,以自己的方式来解释普通法,这是它的独到之处。本教材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掌握与普通法有关的基本知识,包括普通法的基本制度和原则,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主要特点,目的在于培养能准确理解国际交往规则并利用这些规则平等参与国际交往,有效处理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纠纷和事务的法律人才。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在当今德国民法学界声誉甚高,是延斯 科赫、马丁 洛尼希两位教授在波恩大学、雷根斯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多年讲授物权法课程的经验凝结。全书包含17则案例,覆盖了德国物权法的所有核心领域。同时,也对近年司法中的重要变化加以全面考虑。此外,还特别涉及物权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横向联系。 《德国物权法案例研习(第4版)》以请求权基础(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系统呈现物权法案例的解析结构,特点鲜明:17则案例解析详尽,附思路说明、概要与法律关系图,且处处可见分析技巧提示。
出版自由是否保护涉及军事秘密的文章发表? 否定纳粹屠杀的言论是否也受宪法保护? 色情文学是否是艺术? 新闻报道自由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侵入名人的私生活领域? 说 士兵就是谋杀犯 是否损害了军人的名誉? 这些争议出现在德国真实的社会生活中,并形成了宪法案件。本书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12个关于言论自由的案例,有助于我们理解言论自由对自由民主的宪法秩序的特殊意义,也有助于我们思考言论自由(广义上包括意见的形成与发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艺术创造、科研教学、集会游行等权利)与国家安全、人格保护、青少年保护、隐私权、社会安宁等法益的权衡关系。
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是当代外国行政法丛书。《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主要讲的是对英美法德日五个国家行政法的研究,《英美法德日五国行政法》分国家依次讲述,包括:美国行政法的宪法背景;行政法的范围;行政行为的程序形式;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审查;对行政行为的控制:司法之外的途径;侵权赔偿责任等。
本书的前三讲将处理中世纪的法律塑造者--即首先介绍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他们是普通法之父与普通法的创立者;接着是爱德华一世(Edward I,1239-1307年),正是在其当政期间(即1272-1307年),人们才开始看到普通法一些比较突出的特点;然后介绍利特尔顿(Thomas Littleton,1422-1481年)与福特斯丘(John Fortescue,1385-1479年),他们的著作对中世纪普通法的众多特点进行了总结。接下来的三讲将处理英格兰法自16世纪到17世纪上半叶的发展状况--考察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对英格兰法的广泛影响。通过圣 杰曼(St. Germain,1460-1540年)、托马斯 莫尔(Thomas More,1478-1535年)爵士、埃尔斯米尔(Thomas Egerton Ellesmere,1540-1617年)以及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年)等人的作品,考察衡平法的基础问题,考察柯克(Edward Coke,1552-1634年)爵士及其在英格兰法律史上的突出地位。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译事之缘起,在乎“取法人际,天道归一”之理念。 天地渺渺,众生芸芸;然天地何以长存不灭,众生何以繁衍不息?此中必有亘古于今之一般法则。天地者,自然之谓;众生者,乃自然所赋生灵之长,人也。而人所以居万物之首而为生灵之长,概因其不仅是生于自然,而且还能领悟于自然,进而以理性和智慧的劳动创造受益于自然。由此而论,天地间至真至善至美,莫过于人与自然之和谐融合。正如庄子所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也。”而中国哲人所言“天人合一”,实际表明着人类的智慧和境界。但是,的智慧未必是功利的智慧,的境界往往不是现实的境界,此乃人类虽为万物灵长,但又归于万物的本性使然。尽管不无缺憾,但却理所当然。纵观古往今来,可知人类始终是在理想与现实、理性与物性的矛盾状态中存在发展。
《斗争与妥协:法英美三国宪法纵横谈》对英美法三国的宪法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对三个国家宪法的渊源、精神、特征、核心价值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精辟的论述,阅读之后读者可以对英国、法国、美国三个国家的宪法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感性认识。在行文方面,本书深入浅出,因繁就简,以散文一般的笔触和流畅的语言,从历史的、哲学的以及人性的角度对三国宪法进行了探讨,被本书的英译本译者戴雪评价为"比较宪法领域的一部优秀而富有原创性的力作",能够让读者受到启迪,学会从一个崭新的视角去观察熟悉的事实。
作为德国破产法学习者的教材,《德国破产法导论(第六版)》将自身定位为入门教科书,为此,它既做到了内容的全面,也实现了化繁为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完整地将德国破产法呈现给该法的学习者。在对德国破产法的立法经过做出简单介绍后,本书便按照德国破产程序的一般运行系统的展开,涉及当事人、程序启动、财团、分配、程序结束等,接下来作者对破产计划、重整、余债免除、自行管理、个人破产、特殊财产破产等特殊程序进行了逐一介绍,后对国际破产法和破产刑法也有所涉及。其间,作者以敏锐的眼光,对领域内的各个重要问题做出了全面和准确的剖析。 目前我国尚无对德国破产法教材的译介,本书的翻译出版,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填补这一空白。对于中国法律学人来说,该书更是快速全面了解德国破产法的*工具。同时,由于作者在
近些年,国际刑法学迅猛发展,在司法实务和法律研究中的地位也变得越发重要。本书详细讲解了国际刑法的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概念和原则、刑事处罚的构成要件、国际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及欧盟刑法的基本规定等,并收录了欧盟法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和德国联邦高等法院的许多原则性司法判决,是一本了解国际刑法的基础性读物。
《欧洲劳动法》从20世纪90年代初版以来,在欧洲深受读者欢迎,该书定期再版,至今已出版至第13版。其内容覆盖面广、信息更新及时,具有权威性和实务指导性。全书分为总论、个人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三大部分。 册为原书的 总论 部分,主要着眼于形成欧洲联盟法律的机构性框架。讨论了主要的欧洲条约、欧盟的主要机构及立法程序、欧洲的社会合作伙伴,涉及了欧盟有关劳动法事项的管辖权限问题,并考察了欧洲劳动法的起源和发展。 从欧洲共同体到欧盟,欧洲劳动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其在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平等就业、劳动安全与健康等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式。本书所包含的法规、学者们的先进理念、以及欧洲法院的判例等对于我国劳动法领域的学者及实务工作者均有很强的参考价值。
本书以当代中国侵权法体系为框架,追溯、还原古罗马法中有关侵权责任的法律制度和理论学说,并考察它们在现代法中的发展沿革。古罗马法中有关私犯(特别是关于不法损害)与准私犯制度的立法和学说对后世大陆法系侵权法产生了深厚影响。作者认为过错原则是侵权法的核心,是救济损害与保障私权利行使自由的平衡器。过失标准的客观化,即注意义务的灵活使用可以拓宽一般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特殊侵权责任的设立是为了保障更普遍、更重要的公众利益,同时也要注意其在逻辑解释上的合理性,并兼顾对责任人一方利益的适当维护。
本书着重介绍英美财产法的整体结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与技术,并非致力于某个特殊细节。因为特殊细节在普通法的各个国家中可能是各自不同的。 本书主要叙述现行的私有财产权益和它们的法律保护,包括财产的生产、分配和交易,而不主要探究由此而引起的哲学、伦理学和政治学问题。这些话题已经被辩论了上千年,因为本书关注的是实际运作的普通法制度,而非抽象的理论。 写一本包罗万象而又明白易懂的财产法教科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本书中关于普通法的一般陈述当然在各个普通法地区存在例外和细微差别,但是如果我们致力于那些例外和细节,这些重要的基本要素很快就会被淹没在枝节问题的汪洋大海中。 本书是对英国财产法制度的撮要性专著,其独特性在于将普通法中财产法这个极其博大精深、纷纭复杂的体系提纲挈领,深入浅
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是人类法律现象中的奇特景观,一览其复杂的历史进程以及 令状、契约、习惯交织 的法律体系,简直令人望而生畏。若不是长期的研习和充分的文献储备,想对这一领域发表真知灼见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作者 诺曼 多恩却并未畏惧问题的艰深,他以其广博的历史知识和概念分析能力试图向读者展示了一幅中世纪晚期法律权威基础的理论和实践图景。作者提出了 两条看似对立的角度 来审视法律的权威基础的内在张力。其中一条思路与 现代实证主义法学 相呼应,而另一条思路以 自然法学传统 为参照。当然,这并不是说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传统的理论与实践就已经存在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的明确主张,而是这些要素同时共存于其中,并构成有趣的理论张力。本文的写作思路也是沿着这种张力展开,*章和第二章基本上在处理与 实证主义 相关的要
本书主要内容为评析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特征;从意大利行政诉讼的二元管辖制度产生及发展到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诉讼类型、管辖、当事人、一审程序、预防性保护程序、复审程序、执行程序、特殊类型的程序进行详细剖析,每一部分都结合立法发展及判例发展进行探讨。以意大利《行政诉讼法典》规定的体系为基础,结合立法、理论及司法判例在相关问题的争议,力求构建出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动态轨迹,阐述行政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揭示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变迁的动因,从而能够使中国学者对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欧洲劳动法》从 20世纪90年代初版以来,在欧洲深受读者欢迎,该书定期再版,至今已出版至第13版。其内容覆盖面广、信息更新及时,具有权威性和实务指导性。全书分为总论、个人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三大部分。 第三册为原书的 集体劳动法 部分,首先讨论了劳资双方在欧洲层面开展集体协商的可能性;其次,介绍了欧洲联盟有关劳动者参与的各项提案;*后,作者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得出了无论是在欧盟层面,还是在成员国国家层面,都并不存在一种统一的欧洲社会模式的结论。 欧洲劳动法从*初的欧洲共同体发展到现在的欧洲联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现在已经进入了后工业化阶段,其立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欧洲在劳动法领域的发展与协调,尤其是在个人权利保护、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平等就业、劳动安全与健康等方面,为我们
证据法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英国证据法历史悠久,体系严密,内容丰富,与时俱进,对各国和地区证据制度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对我国证据制度的完善也有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借鉴意义。《英国证据法(第二版)》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项目的中期成果,经历了多年的写作过程。1995年1月—4月,作者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进修时,开始学习英国证据法的著作;1999年10月—2000年4月,受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资助,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做“英国民事司法改革”专题研究期间,收集了大量的英国证据法资料;回国后。
本书作者马丁内克教授为德国著名法学家,在法学界享有盛名。本书是其所撰写的介绍德国伟大法学家生平与作品的文章,这七位法学家分别为:拉贝尔、耶林、萨维尼、吉尔克、拉伦茨、黑克、温德沙伊徳。每个名字都熠熠生辉,是德国和世界法学历史上的耀眼之光。通过本书,可以了解到他们的成长轨迹、研究进路、学术观点以及杰出作品与伟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