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本德国刑法学教科书,《德国刑法基础课(第7版)》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文献资料充实,吸收了近年来的重要判决与理论发展,引注中的信息量很大,方便读者快捷掌握各种观点并进一步查询各种学说。 其二,立场偏向主流,除了对法益理论的坚守外,《德国刑法基础课(第7版)》尤其强调并广泛应用了在德国学界占据主流地位的客观归属理论。 其三,内容全面,除了刑法总论之外,还专门增加了刑法分论的部分内容,即杀人犯罪与身体伤害犯罪两章。 其四,体系科学,章节编排顺序为基本理念、犯罪构造概览、杀人犯罪与身体伤害犯罪、总论各问题详解,让读者了解基础框架与基本罪名后才开始深入了解总论的各个细节,符合初学者的学习规律。 其五,文字流畅易懂,没有使用复杂的长句与晦涩的词语,对于初学者而言没有太多语言上的障碍。
《德国民法》,1881年开始编撰, 1896年公布,1900年1月1日生效施行,渊远流长,世界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深受其影响。1965年,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集结当时民法学界硕彦,翻译整部《德国民法》,内容完整、质量优良。2015年,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集结台湾地区诸位民法学者,更续绝学,一展德国民法五十年来不同之风貌。本书亮点如下: 1. 收录最新德国民法修正。 2. 德中对照,收录专有词汇索引表,以利学习与研究。 3. 批注丰富。 4. 收录《德国民法》与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条文对照表。 本书的最新翻译出版,将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制定编纂《中国民法典》提供重要参考资料。
本选题被德国出版社定位为学术型教科书,是德国法学界备受欢迎的债法教科书。 本选题详细介绍了德国合同债之关系和法定债之关系,特别强调债法各论与债法总论之间的关联性,可以帮助读者建立完整的债法知识体系。作者非常重视对债法理论的系统介绍,阅读《德国债法各论(第16版)》能够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德国债法各论的制度背景。 本选题的另一特色是理论与实务高度结合,作者运用大量经典案例展现债法制度的具体适用,不仅可以培养和训练读者的债法思维,还可以为法学同人解释、适用我国《民法典》相关内容提供参考。本选题还以小贴士的方式介绍了一些比较法知识,这在德国法教科书中是较为少见的。
维尔纳 薄逸克教授所著的《刑事诉讼法》是德国影响力最大的教科书。而且这本教科书在我国大陆以外的东亚地区也已成为经典,一个典型例证是,但凡台湾地区留德学者之文献,几乎无一篇不引用这本教科书者。 《德国刑事诉讼法教科书(第15版)》涵盖刑事诉讼法的总论和分论部分,其中总论部分包括基本原理、基本原则以及管辖、诉讼主体、回避、刑事追诉专门机关职权、被告人基本权利、辩护、证据法制度和原理、证据排除法则、强制措施尤其是羁押、诉讼要件和诉讼行为等全面的基本制度和理论范畴。在总论部分涉及到了许多中国刑事诉讼法尚属研究空白,甚至完全未知的领域,例如刑事诉讼行为理论,诉讼客体理论、自主性证据禁止理论等。其研究方法更是从德国盛行的法教义学研究方法入手,即每一个理论议题都不脱离法条的解释技术。 在分论部
《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民法典,自1804年以来,为世界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树立了一面旗帜,对我国民法理论的发展影响甚为深远,是我国民法教学与理论研究的著作之一。 自2010年以来,法国立法机关对民法典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人的身份能力、人权与人格权的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规定修改幅度更大,继承法几乎全部修改,同性恋婚姻入民法典,等等。这些改革反映了法国当代社会变革;特别是2016年,《法国民法典》的债法编也进行了全面修改。 债法编 在二百余年时间里,条文基本上没有修改过。法国债法改革反映了法国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方面的新理论及观念变革。 本法典是按照2023年1月1日法国法律网站 Legifrance 的最新文本翻译,适当增加注释,并将离婚,亲子关系,收养子女,未成年、监护和解除亲权,继承法,债法,时效与占有的原
本书是梅特兰1887 1888年在剑桥大学的讲义,由H.A.L.菲舍尔整理后于1908年首次出版。本书是一本极好的宪法入门书,在某种意义上它还是一本关于英国法的教科书。其篇幅宏大,内容丰富,涉及宪法、不动产法、封建主义、刑法、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财政税收,等等,有助于我们准确地理解英国宪政和宪法。本书显示了梅特兰不仅是一位思想精深的法律大家,而且还能极其高明地令知识大众化;这些讲义包含了一些梅特兰在其后来的作品中没有机会表述但却不能为我们所舍弃的、新的、原创性的观点。如果说戴雪的《英宪精义》为我们揭示了英国宪政当中的基本原则、基本状况是什么的话,那么本书则为我们提供了这些原则、这些状况是如何发展而来的。二者相结合,使我们对英国宪政的理解更加深刻准确。
《元照英美法词典》共计460万余字,收入及注释5万余词条,包含词、词组的一般法律用法,并附图表30幅、历史文献8件。 精装版 完整保留了原版内容,并个别勘误。 词典的旨义: 本词典的编撰旨在为中国提供一部以英美法律词书为集萃的新编中文版,其收词自古洎今,尤注意英美法的发展与词典的现代化。 本词典以自19世纪以来的英美法词典、百科全书、判例集、法律汇编、各部门法学专著等作为基础资源,并旁及加、澳、新等国法律词书及其法律集与法学专著,综合编纂。 (词典总审订潘汉典教授语) 词典的益处: 1.通过为不断增长的中美间法律上的理解提供一个机会,这部词典将能促使强有力的、公正的法律制度得到持续发展。 2.这部词典将为中美法律界提供更紧密联系的基础。例如,这部词典很可能成为两国律师的比较法培训的工具,一如
本书属Beck出版社为经典的 法学简明教材(Juristische Kurz-Lehrb cher) 系列,其以人和公司为重点,同时兼顾资合公司的基础知识,此外还包括欧洲公司和公司形式的转化。本书体系结构清晰合理,语言简练,在讲解重要的概念和知识点时穿插一些简单的实例,使学生容易理解和掌握,非常适于作为初学者的入门教材和作为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
本书选择欧盟和法国海关法体系作为研究海关法的具体对象。法国的海关法规体现了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形式的较为典型的特征,《法国海关法典》于1791年问世,现有400多条,规定十分详尽完备,对研究西方海关法具有普遍意义。欧盟是建立在关税联盟基础上的国际集团,关税联盟则是海关法中研究的一项现代题目,本书中深入地对此方面进行了研究。 在本书*部分,作者从海关法的渊源、立法程序、法规内容和执法特征等角度论述了海关与海关法;本书第二部分到第四部分,作者把现代海关法分为三个类,即税收、优惠措施和法律关系,在书中分别对应第二部分海关税法、第三部分海关经济法和第四部分海关诉讼法。
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是世界上部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商法典,首开民商分立法典之先河,标志着民商分离的立法体系的确定。自2000年起,法国开始采用“授权法令”的形式颁布《商法典》立法部分的全部条文,开始了法国商法的“再法典化”过程。本书是根据法国Dalloz出版社2014年版《商法典》翻译而成,并根据*条文进行修改,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册。上中两册是立法部分,包括商事总则、商事公司与经济利益合作组织、特定形式的买卖与排他性条款、价格与竞争自拍、商业票据与担保、企业困境、商事法院及商事组织、某些受特别规则约束的职业等内容;下册则是实施法令部分,包括商事法院与商事组织、几种有专门规范的职业等内容。
本书遴选、整理和编译了世界上有代表性的17个国家制定的有关图书馆的法律93部,分别包括其图书馆法、国家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法、呈缴法、版权法、公共借阅权法等,是我国制定有关图书馆的法律法规、法律研究工作者和图书馆研究工作者的参考用书。
《意大利文化与景观遗产法典》系国家文物局与意大利进行文化遗产事业法律法规交流的重大成果,由罗马市政府文化事务处汇编,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学者精译精校。此书由分五大部分:总则、文化财产、景观资产、处罚和法律生效废止与暂行等。尤其是文化财产部分的法律条文,分别就保护(监管、检查、流转、探查与发现、征用)、享用和强化(强化原则、档案文件的查阅与保密)等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及相关法制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本书以欧洲刑事法为主题,介绍了欧洲的刑事实体法以及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同时阐述了欧盟各成员国解决法律冲突的途径。在此基础上,详细论述了欧洲的刑事法体系、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欧盟相关机构在刑事事项中扮演的角色。该书论述了一般欧盟法需要遵循的原则以及在刑事立法中欧盟所享有的权限,全面反映了国家背景下欧洲刑事法的特殊性。本书涵盖丰富的法院判决和法律文书,被许多大学用于欧洲刑事法课程和刑事合作课程教学以及司法系统的培训,对于广大法律人和希望了解欧洲刑事法的读者而言将是一份十分难得的材料。
2020年5月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部民法典,备受瞩目,掀起了全民的学习热潮。在我国法律发展史上,外国法典的中译开启了我国法律制度的现代化转型,本书为俄罗斯联邦民法典译著,为俄罗斯法律译丛系列图书的*本,法典内容截至2019年10月*版本,共分7编77章,具体内容包括总则、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债法总则、债的种类、继承法、国际私法、智力活动成果和个别化手段的权利。该书可供各大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书使用。.
费尔巴哈的教科书因其充满思想火花的观点,因其构建刑法理论的不懈努力和明了的论述而著称于世。不容否认的是,指责费尔巴哈的声音同样是存在的,诸如,费尔巴哈专断地根据其哲学观来解释通用法的渊源,且根据先人为主的观点来使用,因此,他没有能充分地从历史角度去关注通用法的渊源,没有能充分地研究中世纪意大利实践家们著作中的司法习惯和德国习惯法的观点,从而没能认识加洛法洛的言论的真正含义。另外,他还没有充分注意到从刑事法院条例时期的司法习惯到新时期法的形成过程。他的教科书可能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他的也许不十分完善的刑法理论建立在零星的学说基础之上;他主张的每个犯罪行为都具有的法侵害的观点,导致他对犯罪作出不适当的系统分类,并导致他错误地提出了具体犯罪的可罚性的观点。许多重要的有争议的问题完全
本书为“法律文明史丛书”的第6卷。长达千年的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确立了对西方文明史的支配地位。但教会法并未一极独尊,各地兴起了诸种世俗法,罗马法也在一些领域继续发挥作用。它们共同推进了欧洲各地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为前近代至近代欧洲的启蒙与复兴创造了条件。本卷阐述了包括中世纪欧洲日耳曼法、王室法、封建地方法、城市法、商法和海商法的发展变迁历程。作者充分挖掘史料,吸收前贤成果,淡化国家本位,凸显区域特征,体现了中世纪欧洲世俗法的多元成就,对当代中国与世界的法律发展富有启迪意义。
《法国民法典》是拿破仑五大著名法典中的杰作,是拿破仑文治之功的辉煌颠峰,是法国民事社会生活的基石与准则,是法国的第二宪法,是法国国家“伟大的财产”。 《法国民法典》是世界上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主要经典,200年来在世界上产生的深远影响。它是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是一座永久不倒的丰碑。 这部《法国民法典》的中文新译本是100多年来国内翻译外国法典的一次突破,它次完整地收录了与条文相关的判例,必将成为我国民法研究与民事立法参照的一部重要文献。
本书由当代俄罗斯著名教授О.И.奇斯佳科夫主编,是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的现行教材第5版,也是俄罗斯联邦法科高等院校教学法协会向全国高等院校推荐的教材。 全面考察了苏联领域内从古至今存在过和存在着的各种国家构成体及其法律体系的规律性更替过程。上卷从公元前9世纪出现在外高加索南部的奴隶制国家乌拉尔图王国开篇,历经先后在黑海沿岸、中亚地区、里海及波罗的海沿岸和俄罗斯腹地不断产生和灭亡的数十个封建国家(也有少数奴隶制国家),历经前封建时期的古罗斯和封建割据时期、等级代表制时期、独裁专制时期的俄罗斯,后到1917年十月革命前夕被推翻的沙皇俄国和短命的俄国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结束。下卷从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始,至苏联解体和俄罗斯全面复辟资本主义止。作者依据大量史实和文献资料,侧重从社会构建、国家机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