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经济已经逐步转型为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的国家所面对的诸多社会问题,包括法律问题,往往具有相似性。这在私法领域显得尤为突出。法律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作为一门科学,其任务在于揭示那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而法律的原理、原则和规则,正是对这些规律的揭示、概括和归纳。今天,当我们着手去解决许许多多已经被法律发达国家面对过、解决了的问题时,当我们可以从它们的法律文库中找到可供借鉴的能帮助我们解开疑团的钥匙时,我们有什么理由把其中的合理成分拒之门外呢。
本书是按照年代组织的。除了有关不同首席大法官领导下的法院的章节之外,还有关于4个分水岭案件的章节——这些分水岭案件既突出了法院是如何运作的,亦突出了重大判决对整个国家和法院自身的影响。我希望这本书的读者不仅限于专研此一主题的专家。作者尽量以一种非技术性的风格进行写作,以便本书不会让普通读者望而却步,法学教授撰写的著作通常都会使普通读者厌烦。诚如一句格言所述,战争是如此重要的一个问题以至于不能交由普通大众。法院的工作在我国同样如此重要,亦不能仅交由法律工作者和法学教授。法院的历史机能尤其如此。要是不理解法院在历史中所起到的作用,就很难完整地理解美国的历史。在许多情形下,法院的判决成为美国发展史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尽管聪明的律师可以通过成文法、规则和案例而轻松地自学某些领域的法律,但联邦证券法并非其中之一。如果将1933年《证券法》及其规则和案例交给一位求知欲较强且天资聪明、但未曾接触过联邦证券法的律师,让他进行几周的闭户研究,那他有可能对这一领域知之甚多,却仍不得要领。证券法律尤其是《证券法》是复杂的——它是这样一个谜题:从表面上看来,用许多方法都能解释得通,但事实上其中一种才是正确的。本书的目的即在于帮助解决这个难题。” 本书首先简要介绍了美国证券法之由来。由于缺乏管制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导致了美国1929年证券市场的崩溃。这些问题以及随之产生的崩溃是引起经济大萧条的主要原因,并导致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的瘫痪。从这次惨痛的经历中,作者领悟到证券的买卖必须要有实质性的管制。 作者认
《沃伦法院与美国政治》有两个目标:其一是促进在美国政治背景下讨论法院这一宝贵传统的复兴;其二是综合大量有关沃伦任职期间的法院、大法官们及其裁决的书文信息,以取代以往的陈词滥调。虽然这两个目标基本上可以自圆其说,但每个目标的合理性也许需要在一开篇就有个简略的交待。 在像普林斯顿大学麦考密克法理学教席拥有者这样的重要人物领导下,联邦法院与政治相得益彰的法院学术流派一度蓬勃发展。执这一教席的人依次为:爱德华·S·考文、艾尔菲厄斯托马斯梅森和怀特·F·墨菲,哈佛大学的罗伯特·G·麦克洛斯基也位列其中。当时,政治科学家和法学家一样都对联邦法院产生了兴趣,各重要政治科学期刊也定期发表该流派的文章。但是,这派却在25年前消失了,我们也随之失去了对联邦法院的重要洞察。 律师和法学教授在本性上和专业训
作者沈杰·安南,是一位世界一流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以及合规方面的专家。他所独创的写作风格和简洁明了的表述方式,以及所提供的方便的信息检索形式,受到了那些一向以要求苛刻著称的专业人士们的赞赏和推崇。这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精要》,以到位的专业知识,为每一位开始学习该法案的读者提供了便利的武器,便于你武装公司各级员工的头脑,协助你进行合规预算,并帮助你的公司实现合规的目标。
嘉莉到芝加哥探亲,在火车上结识了推销员杜洛埃,她不堪工厂的艰苦生活,和杜洛埃同居,从而结识酒店经理赫斯渥。赫斯渥迷恋她的美色,竟盗用公款和她逃到纽约,过起同居生活。嘉莉因偶然的机会登台演出,渐渐获得成功,赫斯渥却逐步潦倒。两人分手,赫斯渥最后自杀。 本书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德莱塞的重要作品之一,是《珍妮姑娘》的姐妹篇。本书通过嘉莉的坎坷遭遇,反映了十九世纪末期美国资本主义社会表面繁荣下,失业、贫困、饥饿的阴暗面。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是美国冲突法的组成部分之一,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本书运用历史的、比较的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结合美国有关外国法院判决与执行的著述、判例和法规,对美国的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探讨和研究。 本书分为四编,十二章。编为绪论部分,共两章;第二编为美国州际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部分,共五章;第三编为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部分,共五章;第四编为绪论,对美国州际和国际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进行了简要比较,并研究了三个有代表性的案例。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美国法律历经200多年历史,已经形成一套门类齐全、内容完备的法律体系,不仅对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且对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美国法典》是美国联邦法律的综合大典,包括政治法制、经济贸易、财 政金融、交通邮政、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知识产权、卫生福利、军事国防、外交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它由美国国会众议院法律修订咨议局编纂出版,由美国政府印刷局印制,是美国法律最版本。 《美国法典》涉及内容十分复杂,专业性很强,文字又特别严谨,其中有些词语甚至没有相对应的中文。
本书是按照年代组织的。除了有关不同首席大法官领导下的法院的章节之外,还有关于4个分水岭案件的章节——这些分水岭案件既突出了法院是如何运作的,亦突出了重大判决对整个国家和法院自身的影响。我希望这本书的读者不仅限于专研此一主题的专家。作者尽量以一种非技术性的风格进行写作,以便本书不会让普通读者望而却步,法学教授撰写的著作通常都会使普通读者厌烦。诚如一句格言所述,战争是如此重要的一个问题以至于不能交由普通大众。法院的工作在我国同样如此重要,亦不能仅交由法律工作者和法学教授。法院的历史机能尤其如此。要是不理解法院在历史中所起到的作用,就很难完整地理解美国的历史。在许多情形下,法院的判决成为美国发展史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作者沈杰·安南,是一位世界一流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以及合规方面的专家。他所独创的写作风格和简洁明了的表述方式,以及所提供的方便的信息检索形式,受到了那些一向以要求苛刻著称的专业人士们的赞赏和推崇。这本《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精要》,以到位的专业知识,为每一位开始学习该法案的读者提供了便利的武器,便于你武装公司各级员工的头脑,协助你进行合规预算,并帮助你的公司实现合规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