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的力量 香港法治观察》是作者利用公派留学香港的机会,以自己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原讼庭等机构实习的经历,结合亲身的观察、感受和体悟,写就的一本深入浅出地介绍香港法治治理结构和特色的著作。作者是法学科班出身,对香港的法治机理既有理论方面的学习和修养,又有近距离的实践观察。 作者既介绍了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余年来成功的法治实践和社会管理经验,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香港存在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和法治问题。值得每一位关心香港问题和法治问题的读者研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教授为本书作序。
本书不仅对香港和台湾地区保障性别平等的相关立法以及法律的实施机制进行介绍,更试图通过对港台地区性别歧视典型案例以及原始裁判文书的呈现和深度分析,反映这两个地区性别平等法律如何被具体实施和运用,台湾法官如何在司法判决中阐释和理解平等和歧视的含义,以及如何来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以期给内地的立法和司法提供一些借鉴。
本书是集结作者过去二十余年在台湾发表的学术论著而成。编列的顺序按照文章所叙述的主题在历史上发生时间先后。篇“唯心论与社会主义——费希特政治哲学之研究”,刊载于一九八五年台大法学院社会科学论丛第三十四辑。第二篇原是一本书“韦伯的政治理论及其哲学基础”,一九八三年台北联经出版公司出版。第三篇也是一本一百六十几页的小书:“政治的新浪漫主义——卡尔·施密特的政治哲学及宪法理论”,一九八一年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出版。以上两本书在台湾早已绝版,如今在北京重印,内心非常欣慰。第四篇“纯粹法学与违宪审查制度”这是以讨论二十世纪初期在奥地利兴起,以凯尔生为首的维也纳学派的理论为内容,原本刊在“法务部”主编的“当代法学名家论文集”,1996年台北法学丛刊社印行。第五篇“宪法诠释学”,这是作者2003年出版
《中国港澳台地区秘密侦查制度研究》主要研究香港、台湾和澳门地区的秘密侦查制度,具体涉及秘密侦查制度立法背景、立法架构、立法评价与比较,截取通讯及监察制度、通讯监察制度、线民制度、卧底侦查制度、跟踪监视制度等内容,对这些制度比较研究,有助于填补我们在这方面的空白,对于我们完善我们的相关法律制度,也具有参考价值。
本书从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的简化与改进、民事诉讼法典的本地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澳门的发展、回归后民事诉讼制度的新发展和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之评价七个方面对澳门地区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于澳门民事诉讼制度在法律现代化和本地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如何能够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思路和有益的参考。
本书从我国台湾地区实例及裁判出发,探讨刑法与刑诉之交错适用问题,共计十四篇论文,分为四大部分。部分探讨实体法因果关系、客观归责之理论发展,及其并合程序法罪疑唯轻原则思维之后的运用面向。第二部分处理刑法竟合论与案件同一性的交互作用关系,分别从刑法竞合论的建构、刑诉同一性的重构及两者排列组合关系等三个角度探究。第三部分阐释刑法各罪及其于诉讼上的调查与证明问题,并以肇事逃逸罪之致人死伤要件及诽谤罪之证明真实条款等为例,解析实体法定性与诉讼法证明的联动性。后一部分的裁判回顾以年度为范围,逐笔过滤台湾地区“法院”刑事裁判后,鸟瞰并简评整个年度的刑事裁判发展。
《港澳基本法实施评论(2014年卷 总第1卷)》是内地专门评述港澳基本法实施情况的文集,由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创办。本卷分四个栏目:年度特稿栏目分别评述2013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情况;专题述评栏目针对2017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办法、香港“占领中环”运动、爱国爱港、外佣居港权终审判决、2013年中央与港澳特区关系、2013年粤港澳交流合作、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制度、澳门特区中文立法技术等重要理论实践问题进行评述;以及书评栏目、2013年基本法实施大事记栏目。展示了内地和港澳学界对基本法实施的认识和看法,有助于改善和促进港澳基本法的全面准确实施。
本书以《刑法的思与辩》为名,主要的意义,乃在于思维的出发点,系以逻辑的思维与辩证为基础,对于刑法学理较少研究的领域或是既有的问题,重作思考。编排的方式,亦系以刑法论理架构为主轴,希望能从思辩过程中,重新界定刑法学中基础理念及个别概念的判断标准。内容的安排,系以刑法变更适用的问题为引导,对此问题辅以具体的变更适用问题,固有图利罪修正的适用检讨,“惩治盗匪条例”废除后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次而检视刑法所未真正关注的行为主体定位问题,并连带触及由行为主体所生之参与关系问题的分析;再者,在行为阶段的规范中,重新思考不能未遂规范存在的正当性,进而推展到竞合论问题的回顾与前瞻,并检讨若干误用竞合观念的情况;另有“刑法修正”中对于法律效果刑罚、累犯及假释修正的若干意见,以及涉及特别法的
本书是专门评述港澳基本法实施情况的文集,由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创办。本卷分四个主题:年度特稿分别评述2014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情况,以期全景式展示当年基本法的实施概貌;专题述评收录了评述基本法实施中凸显的重要现实问题的论文:《论 一国两制 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以澳门特区15年来基本法实施的成就为视角》、《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后占中 的法治基础反思及其重建》、《香港特区立法会 拉布 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4条实施的偏差》、《香港特区实行 双普选 的影响因素》、《澳门回归以来政府施政中的不足与改善》、《香港中学教育核心问题及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决之途径》、《香港回归以来青年就业上游竞争力及其提升研究》;此外,还有书评和2014年基本法实施大事记
由于香港实行普通法,即判例法,因此,要了解《基本法》的具体条文如何在香港落实必须要透过了解法院的判决。本书详尽地把香港回归以来香港法院有关《基本法》的重大判决进行分析,并提出香港的普通法应如何与中国法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令《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发挥出来。
正因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冲突法涉及种种复杂问题,弄清楚各种复杂关系,探索建立一个符合基本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冲突法的法律体系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张美榕同志的《香港冲突法研究》,根据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香港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判例,条分缕析,构建了香港法律冲突法的理论体系和法律架构,开拓了香港法律冲突法的研究路径,是难能可贵的。我相信,以后一定还会有更多更好的有关研究香港法律冲突法的著作面世,但是作为本研究香港法律冲突法的著作,意义是重大的。 ——董立坤教授(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 香港回归以来,其冲突法在原有基础上有了一些新发展。但从国内外现有著述来看,学界关于“香港冲突法”的
《澳门研究丛书·“全球史与澳门”系列·治理与秩序:全球化进程中的澳门法(1553-1999)》尝试以全球史观为视角,宏观考察深嵌于全球化进程中的澳门社会的治理结构与法律秩序,依次梳理自1553年至鸦片战争前夕华洋共处分治而以中国政府主导治理的传统格局,19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初葡萄牙通过殖民宪制与条约体制推行殖民管治的近代转型,以及1976年至1999年回归前夕通过“一国两制”构想与基本法以实践本地高度自治的现代发展,借此辨识国际局势、国内形势与澳门社会发展及其他相关因素对于澳门法之起承转合的历史影响。
本书不仅详细介绍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产生的过程、特点与法律地位,而且还以澳门回归前后对比的方式,深入阐释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主要内容。本书就中央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澳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长官,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以及经济制度、文化和社会事务、对外事务全面展开论述。本书阐述了澳门基本法的要义,辨析了其法理基础,探究了其实施中存在的不足,研习了其完善的基本路径。本书的出版,不仅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而且,书中对澳门基本法的解释、修改和完善提出的一些意见与建议,无疑也可以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澳门博彩法律制度》是澳门理工学院博彩与娱乐管理专业社会科学学士学位课程必修课“博彩法律与法规”的基本教材。章概述博彩法律的概念、澳门博彩法律的渊源以及澳门博彩法律的立法和司法环境。第二章至第十一章是关于娱乐场幸运博彩法律制度。从幸运博彩的批给制度开始,先后讨论博彩公司法规范、博彩企业及人员的牌照管理制度、博彩中介人法律制度、幸运博彩的一般经营制度、博彩信贷法律制度、博彩公司的税收、财务、审计等法律制度、博彩公司竞争法律制度以及进入赌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彩的条件。第十二章至第十五章是关于澳门的赛马博彩、赛狗博彩、体育博彩以及即发*和中式*法律制度。第十六章是关于澳门赌场及其他博彩场所的犯罪问题,以及政府对于利用赌场洗钱的预防措施。
《澳门刑事法:制度源流与文本分析》立足相关文献及法律文本,系统梳理澳门刑事法制发展历程,是一部全面研究澳门刑法史的专著。上编回溯法典变迁,介绍明清律例与澳门地方刑事立法,19世纪以来《葡萄牙刑法典》的制定、修订及其在澳门的延伸适用,《澳门刑法典》的制定及其对法律本地化的影响。随后进行文本分析,比较《葡萄牙刑法典》与《澳门刑法典》的制度同异,包括刑事立法原则、犯罪构成、刑罚体系及分则结构等方面的内容发展;下编简述特别刑法,择要介绍《葡萄牙刑法典》适用期间及《澳门刑法典》颁行以来的各类单行刑事立法及附属刑事立法,概述相关刑事制度的全新发展。《澳门刑事法:制度源流与文本分析》可供学术界及实务界进一步了解澳门刑事法的历史变迁及整体面貌。
1997年7月1日,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以“一国两制”为理论指导,贯彻执行基本法,推动香港建设和发展。近年来,香港发生的一些法律事(案)件,究其原因,根本上都是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香港社会进步与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如何正确处理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是一个关系中央对香港行使主权,保证特区高度自治权,实现香港良好管治的重要问题。 本书针对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关系的问题,将二者作为一个系统、完整的体系加以研究。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在澄清主权与治权、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概念的基础上,选取香港法院处理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从而明确中央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权力界限。以期促进香港的长期稳定和繁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长
本书在整理、分析、批判传统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及实务的见解外,尝试突破传统,重新分配刑事诉讼法议题的比重,将阐释重心移转至刑事诉讼的构造原则、强制处分、证据法则、证据禁止及法庭活动等;并在修改版中将阐述范围扩展至2001年的搜索扣押新法规、2002年的法院调查范围、起诉审查、缓起诉制及交付审判等四大新制,以及2003年关于身体检查、鉴定留置、传闻法则、证据禁止、共同被告、准备程序、法庭诘问等证据及审判章节的重大变革。力求新旧共陈,承前启后,为读者呈现对刑事诉讼法的完整及深刻思索。此外,为了“冀以理论,契入实例”,本书每章契合数则案例辅助理解,其中多数取材、改编自台湾实际的案例。体现“诉讼法的生命在于运用”的宗旨。 本书体系完整,共分四编、十五章,分别介绍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组织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