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的力量 香港法治观察》是作者利用公派留学香港的机会,以自己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原讼庭等机构实习的经历,结合亲身的观察、感受和体悟,写就的一本深入浅出地介绍香港法治治理结构和特色的著作。作者是法学科班出身,对香港的法治机理既有理论方面的学习和修养,又有近距离的实践观察。 作者既介绍了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余年来成功的法治实践和社会管理经验,也毫不避讳地指出了香港存在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和法治问题。值得每一位关心香港问题和法治问题的读者研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教授为本书作序。
本书系统论述了澳门回归前后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概念、制度上的特征与区别,全面分析了回归后引入的行政法规制度在澳门特区的实践中面临的各种挑战,及其与原有法律体系的衔接问题。本书从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制度角度入手,深入探究了澳门行政法规所面临的困境产生的根源,进而提出解决之道,致力从法理上梳理行政法规这一规范行为的性质和正当性。既为有关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解决澳门的行政管理问题做出了贡献。
行政诉讼制度是一套重要的法律制度。从宪政角度看,行政诉讼是监督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直接的制度保障,关系到一个国家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人权保障程度的健全,决定着公民与国家之间格局的形成。“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希望由林峰编著的《香港地区行政诉讼》能够为我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在行政诉讼制度方面的交流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基本资料,也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抛砖引玉,吸引更多学者参与到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和关心中来。
行政诉讼制度是一套重要的法律制度。从宪政角度看,行政诉讼是监督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直接的制度保障,关系到一个国家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人权保障程度的健全,决定着公民与国家之间格局的形成。“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希望由米万英等编著的《澳门地区行政诉讼》能够为我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在行政诉讼制度方面的交流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基本资料,也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抛砖引玉,吸引更多学者参与到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和关心中来。
本书从我国台湾地区实例及裁判出发,探讨刑法与刑诉之交错适用问题,共计十四篇论文,分为四大部分。部分探讨实体法因果关系、客观归责之理论发展,及其并合程序法罪疑唯轻原则思维之后的运用面向。第二部分处理刑法竟合论与案件同一性的交互作用关系,分别从刑法竞合论的建构、刑诉同一性的重构及两者排列组合关系等三个角度探究。第三部分阐释刑法各罪及其于诉讼上的调查与证明问题,并以肇事逃逸罪之致人死伤要件及诽谤罪之证明真实条款等为例,解析实体法定性与诉讼法证明的联动性。后一部分的裁判回顾以年度为范围,逐笔过滤台湾地区“法院”刑事裁判后,鸟瞰并简评整个年度的刑事裁判发展。
《香港与内地刑事法制冲突问题研究》为中国法学会后期资助项目文丛之一。《香港与内地刑事法制冲突问题研究》的研究范畴是香港与内地刑事法制冲突问题,此种冲突不仅体现在静态的法条中,而且表现为动态的法制实践,主要包括: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法律中的刑事条款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其二,香港特区在落实中央授权刑事立法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其三,两地在处理跨境犯罪过程中所产生的刑事管辖权冲突。
本书从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的简化与改进、民事诉讼法典的本地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澳门的发展、回归后民事诉讼制度的新发展和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之评价七个方面对澳门地区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于澳门民事诉讼制度在法律现代化和本地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如何能够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澳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思路和有益的参考。
本书不仅对香港和台湾地区保障性别平等的相关立法以及法律的实施机制进行介绍,更试图通过对港台地区性别歧视典型案例以及原始裁判文书的呈现和深度分析,反映这两个地区性别平等法律如何被具体实施和运用,台湾法官如何在司法判决中阐释和理解平等和歧视的含义,以及如何来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以期给内地的立法和司法提供一些借鉴。
《港澳基本法实施评论(2014年卷 总第1卷)》是内地专门评述港澳基本法实施情况的文集,由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创办。本卷分四个栏目:年度特稿栏目分别评述2013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情况;专题述评栏目针对2017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办法、香港“占领中环”运动、爱国爱港、外佣居港权终审判决、2013年中央与港澳特区关系、2013年粤港澳交流合作、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制度、澳门特区中文立法技术等重要理论实践问题进行评述;以及书评栏目、2013年基本法实施大事记栏目。展示了内地和港澳学界对基本法实施的认识和看法,有助于改善和促进港澳基本法的全面准确实施。
盖尤斯(Gaius)是一位生活在公元2世纪的罗马法学者,他的身世至今不被人们所知,根据对其论著的分析,人们普遍猜测他可能是罗马帝国西部的一位法学教师,盖尤斯写作的时代正是罗马法经历了最鼎盛时期逐渐走向平稳发展的阶段。 《盖尤斯法学阶梯》是罗马法历史文献中的经典之作。它的经典之处就在于:它对繁杂的罗马私法体系进行7系统的和合理的梳理、归纳和排序,把其中最精华的东西以教科书的形式加以编排。盖尤斯的这一系统的和创造性的工作后来得到罗马君主的赞赏和认可。在公元426年由罗马帝国君主狄奥多西二世和瓦伦丁尼安三世颁布的一项谕令中,盖尤斯的著作,与其他4位古典法时期的法学家(帕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和莫德斯丁) 的著作一起,被宣布具有“法渊源”的效力,这部所谓的“援引法”允许法官们直接投引这些法学家
本书叙述澳门在葡萄牙殖民管治时期的司法制度与实践,主要内容包括:近代中葡关系与澳门司法管辖体系的裂变;殖民宪制体系中的司法双轨制及其实践;迈向地区自治与过渡期的司法本地化与现代化。 本书有助于重新审视澳门司法体系在社会发展与政制转型中的制度变迁,以便深入理解“一国两制”与现代澳门司法制度的文化根基。
本书首先回顾检察制度在过往几百年来如何在澳门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历程,随后说明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制度必须重新建立的背景,并详细介绍检察院的权限和运作、检察官制度、司法辅助人员制度等,从而归纳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制度的主要特点。本书还分析“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下,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立法会之间的关系,从而归纳出彼此关系应遵从的原则。本书后介绍检察院在推动刑事司法方面协作的积极角色,并就如何促成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国内地尽快就刑事司法方面协作签订协议提出了具体意见。
香港的环境管理,实质是由政府提供法律途径,通过执行一系列法律实现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香港是一个高度法制化的社会,研究香港的环境管理,不能脱离对香港现存环境问题的了解和现行环境保护法律的认识及其环保法律制度的考察。 本项研究重点在于香港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特色和香港与内地环境法制存在的差异,写作时主要介绍研究的结论。研究香港的环境保护管理,不能脱离对香港社会、经济的了解,也需要深入探究香港环境保护发展的轨迹,书中有些观点是笔者初步的认识,会存在值得进一步商榷的学术问题。当前,中国内地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探讨香港环境管理实质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境管理,希望它可为内地环境管理研究增加一个思考的空间。相信本书在为内地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参考时,读者有能力将内地的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