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我国台湾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民法研究系列著作中的一册,已在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多次出版,且享有很高的赞誉。2009年曾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对大陆法学研究和教育有深刻影响。 《侵权行为》作者以侵权行为法为研究对象,分别就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理论体系、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比较、论述,并贯穿了比较法学、案例法学的精髓,使读者透过每个法律问题,体会到侵权行为法的博大精深,既有学术价值,又有实践意义。
绪论 编 西方古代法律思想 章 古希腊法律思想 节 概述 第二节 前期智者与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法律思想 第二章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节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第三章 古罗马的法律思想 节 罗马法的形成以及历史地位 第二节 西塞罗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罗马法学家的法律思想 第四章 中世纪的法律思想 节 《圣经》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节 奥古斯丁的法律思想 第三节 教皇革命及其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影响 第四节 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第五节 宗教改革运动中的法律思想 第二编 近现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古典自然法学 章 概述 节 从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到布丹的主权论 第二节 古典自
这是一本接地气的、讲述法律道理的书,它使法理回归生活,使读者能够基于生活常识去理解法理。深入浅出。将法律原理与生活常识相揉,将复杂道理作最简化的处理。注重问题。强烈的问题意识,使得“讲理”更具有针对性。强调逻辑。法理之理是逻辑之理,经得起逻辑检验的法理才会让人接受和信服语言轻松。在与当下法理学研究成果保持贯通基础上,许多观点用生活的语言来表述。互动性强。有强烈对象感的讲述消解了进入法理世界的壁垒,让读者的阅读更轻松。
《刑法学》由张明楷主编
这本《法律方法论》是“山东省法律方法论研究基地”集体研究的又一成果。该书系2001年我们申报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稿。此前我们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法律人丛书之《法律解释学》(社科规划项目)一书,并在山东人民出版社的支持下编辑出版了《法律方法》(1-6卷)。对法律方法论课题的研究得到了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基金、司法部社科基金、山东省社科基金、山东大学学科发展基金的赞助。特别是霍宪丹、贺卫方、李传感、李怀德、张越诸位先生对我们研究的肯定,使我们倍受鼓舞。 写出对中国司法实践有实用价值的作品。但由于目前关于法律方法论的研究还没有较完整的体系,学者们基本上还都在探索基本理论问题,对实践的关注也基本上是一种姿态,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并没有真正地开展。尤其是本书的作者们,基本上没有投身到司法实践中去,理论研
本书是张明楷教授风格鲜明、独步学林的代表作。无论是理论体系的构建,抑或分析问题的逻辑,都带有强烈的法益保护思想和浓厚的大陆刑法理论的气息。 作者抉微发隐、深考精思,一以贯之地以刑法解释学为本体,发掘成文法的真实含义和内在理念。第六版仍然坚持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在违法性方面采取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在责任领域采取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在刑罚论领域采取以责任刑预防刑的并合刑论。 第六版再次扩容近六十万字,不仅增加了《刑法修正案(十)》《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内容以及2016年7月以后公布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还在以下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增删与修改:第一,在刑法基础论方面,对刑法的修改、刑法的基本原则与溯及力等问题增加了相关内容;第二,在犯罪论方
本书是针对本科教学使用的经济法学教材。全书分为总论与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论述了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理念和原则、经济法主体、经济行为、经济法权利、义务和责任、经济法的实施。分论部分论述了企业法、企业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法律制度、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自然资源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房地产法、电子商务法、电信法、旅游法、运输市场法、涉外经济法、市场调控法、财政法、预算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税收法、金融调控法、产业促进法等内容。
《刑法学》由张明楷主编
《刑法学》由张明楷主编
《刑法学》由张明楷主编
《刑法学》由张明楷主编
观察法治中国的建设过程可以发现,文化是社会秩序型塑的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若要有助于社会秩序,就无法忽略文化的影响。借助哈耶克的分析视角,我们得以了解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下社会秩序形成的理论路径,理解文化进化对于秩序形成乃至文明发展的价值。在传统与现代的互动中,中国法律文化已经自生自发出独特的样貌。以证券监管为例,可见法律家长主义在与传统文化存在契合的情形下如何影响了监管思路和效果;以非法集资犯罪治理为例,可以发现重刑主义的文化传统在现实中的运作方式及局限;以京津冀区域一体化为考察对象,则可以发现特定文化背景下法治建设的挑战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