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中国现行的主要法律制度及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全面而又不失细致的阐述。主要内容包括:法的一般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继承法、经济法、诉讼法、法律职业、中国与国际法。 本书在努力保持知识阐述准确性的同时,力图反映*法律动态和法学研究进展;强调活学活用,在每章后面都附有相关案例;注重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背景知识的介绍,在每章之后附以 拓展和链接 资料。书后还分门别类地列举了相关法律网站,以使读者在网络时代快捷有效地获取法律知识。 本书不仅可以作为高等院校开设 法律基础 课的教材,也是法律爱好者了解中国法律基本概况以及相关法律应试的参考读本。
法理学又称为法哲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现象的共同规律和共同性问题。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法律现象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原理的重任,为各个部门法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本和思想指导。 本书可以作为相关专业本专科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各种培训及自学的参考用书。
质量是高等院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多年来,我校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弘扬老延大“政治坚定、实事求是、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断改革进取,提高教学质量,为全国特别是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专门人才。近年来,学校按照适度稳定规模、合理调整结构、充实办学条件、全面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狠抓教学与管理工作,正在向着“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迈进。 教材作为反映教育思想、教育观念,以及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载体,是我校新一轮课程建设的重点。为了适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目标的要求,学校决定紧紧抓住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尤其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于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成为《法学概论》教材第三次修订的重要契机。在修订过程中,我们保持第三版教材的编写原则和编写体例不变,着重在教材实体内容上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的重点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系统修订了全部教材内容。根据本教材第三版出版以来我国法学理论和立法司法实践的新进展,我们系统地修订了全部教材内容。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全面重写了第八章“刑事诉讼法”,增写了第四章第五节中的“单位犯罪”,重点改写了第三章中的“行政复议”、第四章的第六节“刑罚及其适用”、第六章的第三节“离婚”和第四节“家庭关系”、第七章的第五节“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九章节中的“回避制度”,从而使本教材不
本书把法律方法涉及的问题分为三个部分:基本原理部分、制度路径部分和思维方式部分。在基本原理部分,作者通过对法律与方法之间的关联,法律职业者的产生、发展与作用,法律与语言的关系、法律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论述,集中深入地说明法律不仅是纸上的文字规定,而且是需要特定人员在特定的国家制度中按照特定的方式实现的规则体系。在法律与方法的制度路径部分,作者通过对法律与制度的关系、法律与设施的关系、法律渊源与法律形式的关系的论述,集中说明法律人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如何以“看得见”的公开方式,追求达到特定法律问题解决目的的正确的法律决定。在思维方式部分,作者通过法律与分析的关系、法律与推理的关系、法律与解释的关系、法律与论证的关系、法律与修辞的关系的论述,集中说明法律人解决法律问题过程中,是
本书为《21世纪高等院校法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是根据*高等教育司审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编写的。 编著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堂的十六大以来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尽量吸收到本教材中,试图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同时尽量把握使法学理论知识点全面且通俗易懂的原则,力求在保持传统法理知识结构的前提下,有所创新。
本书由邹晓红主编,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西方各个时期法律思想家的思想观点。全书共分6章,包括绪论;古希腊时期的法律思想;古罗马时期的法律思想;中世纪的法律思想;古典自然法理论;19世纪西方主要流派的法律思想;20世纪的法律思想。 本书以全新的方式编写,书中提供了西方每个时期的典型案例或主要故事、思考与练习题,以供读者阅读,训练使用,便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巩固和理解能力的培养。本书可极大地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开阔学生的学习视野。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本科教材。
《中国监狱史》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我国监狱的产生和发展、狱政思想的形式及变化、监狱立法的基本内涵,以及各代监狱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行了论述。本书稿在编写内容上强化基础知识和理论教育的前提下,吸纳了监狱研究方面的*成果,并在体例上力求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统一。除此之外,本书*的特点是突出了职业教育教材的的“职业性、实践性及岗位性”的特点,适合我国接受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人群对监狱法律史知识学习的需要。
本书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对传统法理学作系统梳理的基础上,进行学科的自我反思,寻找与全球化趋势相契合的、为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服务的科学、理性的法理学。 为初学者计,本书在体例上作了新的尝试。放弃从抽象的法概念开始的体例,采用先形而下后形而上、先静后动的体例,从法存在论到法本体论,再到法的运作、后讲法律的宏观发展。 本书内容涵盖了国家*《法理学教学指导纲要》规定的知识点,同时增加了近年我国法理学研究的新成果以及西方法理学中的经典课题。本书对传统法理的内容是这样处理的:先予简要的概述,而后予以评价,并提出作者的结论。对于书中繁琐的逻辑推理的过程,初学者可以不予理睬,而留给有兴趣的研究者来批评。
法学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笼统地讲,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的学问或理论知识体系,是一门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规范科学(Nomnwissenschaft)。但正像任何有关法律的活动并不都可以看作是法学研究一样,任何有关法律的知识也并不都能简单地称为法学。作为专门的学问和特有的知识体系,法学区别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甚至区别于那些以法律为对象的片断的思考(不成体系的法律思想和观点)和为法律的操作而对法律所作的实用解释(注释法律)。法学的生成,具有以下标志:①立法的发达,要求对法律问题进行专门的探究,法学家职业阶因此而形成;②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原理)和规则的构成,法学方法的运用和自成体系的法律理论的创造;③传授法律知识和探讨法律理论的机构(法律学校)的存在;④学科分化的程度
这是一部酝酿理论创新、呼唤理论创新的法理学教材。它试图重新强调法学研究的科学主义方向,沟通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沟通社会科学内部的有机联系,通过反映全球化背景及各国法律变革的时代趋势,回答中国法治化进程提出的重大实践问题,回应马克思主义法学面临的时代挑战,让学生、学员初步领略法理学学件在中国的基本面貌和前沿问题。 在内容上,本书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法律与人类文明的关系为主线,以“法律是人类文明秩序的体现”为核心思想,在法律变革、法的本质、法律历史演进、法的运行、法律与中国社会转型、法律与可持续发展、法律代现化与法律全球化等问题上做了创新性尝试。
为适应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运用法学知识的能力,我们组织编写本套《高等教育法学应用教材》。 法学是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学科,本套教材的*特点在于突出法学的应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力求与现行*的立法、司法解释及法律实务相一致。本套教材强调对现行*的立法、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分析,强调联系司法实务中的新老问题进行论述。 2.力求与*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相一致。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资格考试,但每年有大量的法律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无法通过司法考试。本教材力图使教学内容与司法考试紧密相联。 3.力求用简洁、实用的事例说明深奥的原理和规范。在每一本教材中都努力用简洁的文字、实用明晰的案例对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进行说明,使学生在短的时间内读
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规划教材,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本书共4篇20章,认真总结和结和吸纳了我国法理学多年的研究成果,丰富和更新了法理学的教学内容,显著地调整和完善了法理学课程体系。 本书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编《法的一般原理》不但详细论述了法的概念、法的价值、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法的作朦胧和,还阐述了法的历史发展及资本主义法。第二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依法治国理念下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等发展与改革进行分章阐述。第三编《法的制定》论述了法的制定、法的渊源和分类、法律体系等问题。第四编《法的实施和监督》介绍了法的实施、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法律监督等问题,廓清了法的实施与监督
《法理学教程》1999年出版至今,受到读者好评。2006年又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本教材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吸收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成果,面向21世纪的法学教育,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本习题集以《法理学》的教学大纲与教材为依据,结合各章节的知识点,拟制出各种题型。习题侧重于重点、难点和疑点的剖析,并且从不同角度反复加强学生对各知识点的理解和帮助掌握。 习题主要围绕下述内容展开: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点;法的基本特征;法的基本要素;法的本质;法的价值的概念;法与正义、利益的关系;权利、权力、义务的概念;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的作用;正确认识法的作用;法的起源;法的继承和移植;资本主义的本质和特征;资本主义法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在法系;法治、人治与法制的概念;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依法治国的条件和原则;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政治;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立法程序;法的渊源和法的分类;法律体系;法的实
《法理学初阶》与《法理学进阶》是西南大学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组新编的一套供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使用的教学用书。《法理学初阶》适用于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法理学初阶》既适用于大学本科高年级学生,也可供法学各专业研究生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用。 通过对基本知识点的重点阐述,促证学生掌握基础理论;通过对学术前沿问题的介绍,拓展学生视野,启发学生思维;通过对基本技能训练的指导,提高学生处理法律事务和应对司法考试能力;通过课后作业的问题设计,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深入研究。
《案例法理学评析》从具体的案例,乃至琐碎的生活故事,来阐释复杂而又深奥的法理学原理。将这些原理寓于形形色色、生动活泼的案例中,使法学理论富有生活气息和更为真切的现实感,将使法理学的讲授别开生面;同时,也可从案例中探寻法理的源流,有助于开扩法理学的视野,拓展法理学的研究领域,从而使法理学理论起到对法律实务的指导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冠名为《案例法理学评析》,而不叫《法理学案例评析》,也许编者有其用意。因为后者的逻辑似乎是先有法理学而后产生其案例,实际生活是相反的;前一名称不但逻辑顺过来了,而且以案例来诠释法理,我认为可能还隐含有作为法理学的一个新视角、新领域乃至新分支学科的意味。这当然有待作者和法学界的进一步研讨和开创。 通读该教材,资料翔实(共收录203年案例)、论述有据
人们常常会问:法是什么?法为什么有效?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法代表着公平与正义吗?法可以干预一切不道德的行为吗?法是如何制定又是如何实现的?适用法律有哪些方法?法官的恰当角色和实际的角色是什么?……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法理学所要研究和回答的问题。法理学不仅承载着法学入门与向导的功能,更承载着法律精神的启蒙与传承以及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与训练的功能。 美国已故前总统尼克松在他的回忆录《六次危机》中曾谈到他对学习法理学这门课的体会。他说:“回顾我自己在法律学院(在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的杜克大学)的岁月,从准备参加政治生活的观点来看,我所选修的有价值的一门课程就是朗·富勒博士讲授的法理学即法律哲学……这不是一门要考学位的必修课,但是在我看来,对于任何一个有志于从事公众生活的法律系学生来说,它是一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