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规范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我国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和正确的对待。按照主观目的解释,新合同法制定时也只是从简单的法律位阶限制上来防止无效合同的泛滥。这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强制规范和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强制规范与合同效力: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在廓清和界定相关重要概念基础上,首先根据目的解释,构建了以合同法第52条第5项为中心的我国法律上的强制规范违反禁止规则的规范基础,即,原则和例外的规则体系。“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是原则,“但是如果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是例外;并且
本书以《民法典》条文为纲,对其中700多个重点条文进行了评注,涵盖了民法学习和实务需要掌握的重要条文。根据条文的重要程度,评注内容详略不一: 最重要的条文,评注内容通常包含“规范目的”“构成要件”“法律效果”“证明责任”等部分,内容融合了法条含义、司法解释、代表性判例和学说概况; 比较重要的条文,评注侧重于阐述通说定理; 稍微重要的条文,评注仅揭示条文的基本功能与含义。
面对日益复杂的著作权环境和相对缺位的著作权历史梳理,简单的将著作权视为某种仅仅具有历史偶然性的制度工具的观点甚嚣尘上。然而,由此而产生的诸多对于著作权存在性的置疑,实际上更多时候只是对著作权历史和著作权文化的某种误读。通过西方著作权古典史的研究,《历史视野中的著作权模式确立--权利文化与作者主体》(肖尤丹编写)以权利模式的建构为核心,扩展了著作权模式发展的基本脉络,从著作权观念化、制度化、法制化、类型化的完整历史过程,论述、分析了著作权模式确立和制度选择。《历史视野中的著作权模式确立--权利文化与作者主体》并始终以“作者主体”作为研究视角,融合权利文化和制度主体,将“著作权到底保护谁”作为以一贯之的追溯线索。
由肖建国编著的《民事执行法(21世纪法学系列 教材)》是绍执行机关的组织及其运用强制力实施执 行行为的程序规范的总和。包括执行法院的组织、权 限,执行当事人的能力、资格,执行行为的程序、要 件等内容。故民事诉讼法、公证条例以及公司法等实 体法中有关民事执行的条款,均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民 事执行法。
本书深刻阐述了社会法理学说,主要把社会理想注入传说之中,坚持公共福利,蕴含有丰富的哲学和历史意义。
本书共分五章,其内容包括中华法系下的古典法律教育、法科留学、法律学院、近代法律教育机制的形成、法律教育思想的兴起与演进。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实用性,可供广大相关人士参阅。
本书对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地研究,运用了大量国外法院判例和各种官方文件(如WCT与WPPT的外交会议记录),对众多司法判例作出了分析,对许多长期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疑难、复杂的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胡长清先生的《中国民法总论》一书是中国学者最早撰写的中国民法学的体系书,开辟了中国民法学著作的先河,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中国民法总论》分为绪论和本论两部分。在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了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世界民法的编纂体例、旧中国民法的编纂原则和私权的本质等民法学最基础的问题。本论部分分为7章,这是完全按照《中华民国民法》总则编的章节结构编写而成的,比较详细的,并且几乎是逐条对该编的条文作了学理上的解释。该书大约30万字,与此后出版的各套的民法体系书相比,规模较小。全书采用了文意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现代民法解释学的方法,并参考了许多国外的立法例,引进了比较的方法。可以说该书是中国学者用现代的法学方法来研究新式民法典的次成功尝试。
《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是我国部以单纯婚姻(身份)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其特点是: 1,内容新颖,具有前沿性。身份关系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薄弱领域,所涉及的都是前沿理论问题。其中离婚无效、婚姻成立与不成立、性与婚姻、“非常婚姻”(同性婚姻、变性婚姻、虚拟婚姻)等,尚属理论上的空白领域。 2,法律根据充分,具有性。作者对我国不同时期3部婚姻法及100多个司法解释和婚姻行政法规进行了梳理、鉴别,严格区分“当时有效”与“现行有效”的界限,以其作为处理不同婚姻的法律根据,从而使其具有性。 5,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用性。《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把现实问题引进法律,把法律适用导入现实,用理论连接现实与法律,使现实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在法律上找到答案,使法律适用问题能够在现实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