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为法学院的高年级学生学习外国民商法课程所编写的教材。《外国民商法(第三版)》主要介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民商事立法。就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选择了法国、德国、瑞士、日本、意大利等国的立法;就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选择了英国和美国的立法。 本书的内容主要分为三编:编为各国民商法概论,包括外国民商法的产生和来源,外国民商法的发展,各国的民商事立法概况;第二编为各国民法介绍,包括民事主体、物权法、信托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亲属和继承法等;第三编为各国商法介绍,包括商法总论、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外国民商法(第三版)》的写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历史的方法,注重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民商法及其各项具体制度从古代到近代、再到现代的发展,从而揭示其规律
保险法作为现代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是适应着保险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和确立的,它以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在各国民商法领域内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民商法的必要组成部分。 保险法是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究其原因,保险业是人类的社会生产和经济交往达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具备了形成独立的保险行业的社会条件时,始得出现专门经营保险商品的保险业,而作为规范和调整保险商品交换活动的行为规则,保险法必然适应保险业的发展,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保险法适用于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范畴,即保险商品交换关系。这使得保险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不能被其他法律规范替代。其首要表现就是围绕着保险经营活动,着眼于维护保险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保险业发展,建立了其特有的保险法律制度——保险合同制度
《票据法案例教程》从内容上,本教材以票据法的基本理论为线索,就每个具体理论问题设案情简介、思考方向、法律规定、法理分析以及自测案例五部分。力求以简洁的语言介绍案情、说明法理、解析实例,启发引导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实际问题,增强学生自觉适用法律的能力。 从体系上,本教材与《票据法教程》是基本一致的。但《票据法教程》的某些“章”或“节”的内容,未能列入本教材的体系。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其一,《票据法教程》的“绪论”各章节,不宜以案例方式解析说明,故本教材从体系上未包括“绪论”各章。本教材的“章”对应《票据法教程》“第四章”的内容,后续各章按均《票据法教程》排序,后“第十五章”对应《票据法教程》“第十八章”的内容。 其二,《票据法教程》各章中关于基本概念的解释内容,不宜以案例方
本书在阐述了电子商务法的各种基本问题如电子合同、数字签名、电子认证、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有关电子商务市场法制环境的问题,如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权、虚拟市场规制、电子商务税收、网络安全、网络犯罪、电子证据和司法管辖等,对*的电子商务法律难题,本书也给予了特别的关注。 本书根据2006~2010年*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研讨会的精神,制订了新的教材写作大纲。 本书不但适合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信息技术、法学等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使用,也可供从事电子商务法律实务或有关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如法官、仲裁员、律师等参考。
现代法学教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以及法学教育改革的实际 ,瞄准培养跨世纪高质量法律人才的目标,努力编写出版反映当代先进水平的法学教材。 这批教材分若干系列,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吸收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达到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统一。 《海商法》是现代法学教材民商法系列的一种。
本书分三编共23个案例,以票据行为、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票据使用中的民事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等方面,对票据法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的法理评析。 本书内容采用了案情简介、当事人争议焦点、律师代理词、法院判词、专家评析等形式,比较全面反映了票据法中重要的理论和案例的审理过程,有利于读者通过具体案例来理解和分析票据法的基本知识,具实用性及可读性。 本书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案例教材,也适合法官、律师等司法界人士使用,对票据法感兴趣的读者也极具参考价值。
本书分六编共29个案例,从证券发行与上市、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及交易服务机构等方面,对证券法若干疑难和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的法理评析。 编为证券发行与上市法律制度,共选编了2个案例;第二编为证券交易法律制度,共选编了5个案例;第三编为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共选编了8个案例;第四编为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共选编了2个案例;第五编为证券公司法律制度,共选编了8个案例;第六编为证券交易服务机构,共选编了4个案例。全书通过律师对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的实务操作的介绍和对若干疑难、典型案例的法理评析,使抽象的证券法理论与具体的证券法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使得本书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读性。 本书内容丰富,语言流畅,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所选案例具有疑难性、典型性,对案
本着为学生奠定坚实的物流行业法律基础知识的同时,以不断提高其法律实务操作能力为目的,本书根据物流专业知识结构体系完整性和实务操作法律保障要求来组织体例的建构和编写。内容从法理结构上来划分,包括物流法总论与物流法分论两大部分;从物流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借鉴了民法以民事法律关系作为贯穿民法理论的红线的特点,突出了以物流法律关系为线索来安排内容的编写。 本书注重语言描述的准确与朴实的同时不失可读性;追求体系的完整性、突出其应用性的同时,不失理论指导性与内容创新性特点。可作为高等院校物流类专业本、专科生适用,也可作为中高级物流专业的培训教材以及物流行业从业人员的阅读书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营利性主体从事营业活动产生大量的商事关系,并且以迅猛的速度不断发展,其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社会关系。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商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在其调整商事关系中的指导作用,有利于商事活动和经济发展。 本书在体例上突破了理论上商法的界限,着重从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增加了商事交往中经常涉及的合同法等内容。考虑到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有些内容故未列入,如海商法因学生较少涉及就未列入本教材;同时还增加了诉讼、仲裁等相关内容。相信本次修订会使教材更具实用性。
本习题集的内容贴合*的立法实际,是众多编者多年教学经验的总结。为提高本习题集的权威性,编者还从历年的司法考试真题、各高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真题、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真题中挑选有代表性的部分命题,帮助学生把握近年来立法、司法及法学理论的发展趋势。在参考答案的讲解部分,做到详略得当,有助于学生把握重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习题集可作为法律院校(等)法学学生、各类法律专业成人教育用书和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辅导用书。同时对司法实务工作者、法律爱好者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书根据*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研讨会的精神,制定了“电子商务法”课程的新教材写作大纲。本书阐述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市场法制环境的问题。对于网络游戏、电子金融、移动商务中的法律问题等都有专门章节阐述。对于*的电子商务法律难题和电子商务法律的新进展,特别是解决电子商务法律纠纷的实务给予应有的重视。 本书不但适合高等学校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信息技术和法学等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使用,也可供从事电子商务法律实务或科学研究的人员,如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等对此有兴趣的人阅读。
本书自2002年出版以来,已重印12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随着电子商务法律规定不断的出台和修订,为适应电子商务新的应用发展形势、为满足读者学习需要,迫切需要对书中内容进行修订。此次再版,作者审慎地对原书进行了反复推敲和认真修改,保留原书特点和基本结构,补充了新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并精选新案例、采用新资料,以使其更贴近现代经济生活发展实际、更好地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电子商务教学实践服务。 本书紧密结合电子商务运营所需要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知识,注重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和实用性;具有理论适中、知识系统、内容翔实、案例丰富、语言简洁、贴近实际、通俗易懂、便于学习掌握等特点。本书既可以作为普通高等教育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用书,也适用于各类企业从
公司可定义为: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公司只是企业类型的一种,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不应该仅仅由公司一种类型采构成,而是应该包括完善的企业类型。公司的特征包括:依法设立;独立人格;营利目的;两权分离;有限责任。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运行、终止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公司法调整对象就是部分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公司法的性质是指公司法的本质属性,包括:,公司法是带有公法色彩的私法;第二,公司法兼顾实体法和程序法;第三,公司法侧重于组织法;第四,公司法是国内法。公司法的特征是指公司法规范在内容、效力、表现形式等方面显示的特点,以区别其他法律部门,包括:一、成文法;二、对公司运行的完整规范:三、强制性规范较多;四、较强的技术性。公司法的渊源指公司法所采用的表现
本书立足于国际社会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商事仲裁法的基本理论,剖析了我国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现状与不足,并提出了诸多完善建议。 本书共八章。章导论,论述了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点、商事仲裁的性质、商事仲裁的价值、商事仲裁简史及商事仲裁法的基本原则等问题;第二章仲裁协议,阐述了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类型、仲裁协议的效力等基本知识,着重论述了仲裁协议的形式与内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及其认定、仲裁协议独立性理论、仲裁庭管辖权自决原则、诉讼程序的中止和强制执行仲裁协议等问题;第三章仲裁庭,全面深入地论述了仲裁庭的成员、仲裁庭的组成及重组等问题;第四章、第五章分别对商事仲裁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进行了探讨;第六章仲裁裁决,论述了仲裁裁决的概念和类型、仲裁裁决的作
作者开宗明义,“这是一本为教而写的公司法教科书。”然而本书在结构安排、知识内涵、理论深度、行文方式、对学术前沿的关注度等各方面都超载了普通的法科教材,是作者多年潜心公司法研究并结合教学经验打造的精品之作。 对中国公司法自身的关注和讨论是本书基本的定位和终极目的。本书注重引进国外成熟的理论和制度以及司法经验并在比较法的意义上使之理化;再将之与中国具体公司实践相结合,使之“本土化”;意图在供鉴国外公司理论与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中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 本书强调知识的基础性和系统性,更注重引导读者运用基础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公司法的具体问题,为从事公司法律业务提供真正有用的指导。 本书在体系结构上力图超载法典式教材模式,分编讲授公司设立、公司融资与财务、股东权利、公司治理、公司变更、公
本书系“21世纪经济管理类法律应用简明教材”民商法系列商法典型案例部分。本书主要针对高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生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中经济管理干部学习、了解商法基础理论及从事实际业务需要,在兼顾学科体系的前提下,甄选若干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阐述。本书共分五编:公司法编、保险法编、海商法编、票据法编及证券法编。各编分为概述与法律应用两部分:概述部分简要介绍该部门法的基本内容;法律应用部分包括案情简介、法律问题、法律依据、法理和法律分析、存在问题以及参考案例六大部分,对真实案例进行分析,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与该案例相关的法律原理。
本书是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编写的商法教材。 法律专业由于其本身法律类课程的分类比较细,开设了民法、商法、经济法等课程,商法课程依据其部门法的划分,包括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内容。但是,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律类课程不可能像法律专业学生一样面面俱到,学生通过学习商法课程,掌握商事交往中一定的法律知识。因此,本书在体例上突破了理论上商法的界限,着重从经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增加了商事交往中经常涉及的合同法等内容。考虑到非法律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有些内容故未列入,如海商法因学生较少涉及就未列入本教材;同时还增加了诉讼、仲裁等相关内容。
保险法律法规是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我国的整体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即遵循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是针对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提出的,各国行政立法迅速发展,从一级立法转为多层次的立法,必须保证法律的优先地位,一切国家机关规定的规范,尤其是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都必须与法律保持一致,以保证人民意志的至高无上,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从另一角度讲,法律优先也意味着下一层次的法规要与上一层次的法规保持一致,层层保持一致,才能保证法律优先原则的实现。保险法规的制定和修改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保险法规监管》一书在阐述我国保险法规时,兼顾了我国保险法制建设面临的外部法律环境,对我国的民法、商法、合同法、公司法、行政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从法律实
本书是商等教育“十五”*规划教材中的一种。内容包括绪论和上、中、下三编。绪论介绍保险和保险法的基础知识,作为全书的铺垫,上编阐述保险合同的一般原理和规则,中编按照财产保险一人身保险的顺序,对各种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其订立、履行规则加以阐析;下编介述保险业法的各项制度和具体视则。本本在内容方面,力图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突出保险法的自身特色,因此本书作者在编写过程中注重结合保险实务,结合保险立法和司法实践,力求避兔单纯的理论说教。在体系安排上,本书遵从 《保险法》的体系结构,并结合保险法课程体系和实际教学需要,力求简洁、严谨。
《公司法原论》阐释了公司法的基础理论及其进展、公司设立与公司章程、公司能力与经营范围、公司资本与财务运作、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组织体的变更与终止等。编介绍了公司的概念、本质、特征、类型、历史和作用;分析了公司社团性与一人公司、公司法人性的维护及其法人格否认、公司营利性目标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协调。第二编讲述了公司设立的一般要素,讨论了设立中的公司以及公司设立瑕疵的问题,特别论述了公司章程的重要意义。第三编阐述了公司的意思表示、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公司从事担保、借贷、处置重大资产、转投资等的特殊行为能力。第四编分析了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运行的规制、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与股利分派规则。第五编重点讨论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包括股东与股东权、股东(大)会、董事、董事会与经理、监事、监事会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对原发的修改幅度达三分之二以上,修法后的公司法基本制度与实践问题急需厘清,本书即以新《公司法》为依据,对其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和解读。 全书共18章,分为“公司法本论”和“公司法别论”两个部分。其中“本论”主要论述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问题,共14章;“别论”主要讨论作为公司特殊形式的上市公司、一人公司等特别问题,共4章。 本书突出的特点在于一个“新”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法律依据是*颁布的《公司法》。其二,体例创新。本书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归一体来论述的撰写体例,使全书整体结构更加完整,同时,更方便在具体问题上对两类公司进行比较。其三,内容创新。本书不仅全面论述了公司法的基本问题,还探讨了许多公司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本书版于2002年8月出版后,由于内容新颖、实用而受到读者的欢迎。 本书第二版在基本保留版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近两年多以来有关法律法规变化了的情况,对版的内容作了删改和增补。 全书从婚姻家庭法的理论、婚姻关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及继承法律适用等五个方面,对我国婚姻家庭制度作系统的、全面的阐述,同时对一些法律尚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新产生的社会现象也作分析和论证,以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本书内容新颖,体现出理论性、实践性与应用性的统一;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材,也适用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作教学参考书,对广大公民维护自己的婚姻家庭权益和司法工作者的司法实践也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