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际上是如何影响人们的呢?人们面对法律是什么反应?法律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法律怎样才能被用来改善人们的生活?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本书试图作出一些解答。同时这也是次将行为经济学全面用于法律分析的尝试。 在过去二十年间,社会科学对人们实际上如何决策的研究已经取得了许多进展。这些研究很多都依赖于理性选择模型,这个模型在社会科学,包括在法经济学,一直占支配地位。但是,由于预测的不准确,这些模型经常是错误的。人们并不总是像经济学家假定的那样“理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的行为不可预测、系统地不理性、随心所欲、无规则可循,让社会科学家们无法捉摸。相反,这些特点是能够被描述、运用,有时甚至是可以被模型化的。 本书的目的就是要将新的和更的对行为和选择的理解引入法律这个领域。这个导论的目的,是对这
《经济法基本范畴研究》立足于中国市场经济和现行的法律制度,运用整体主义、社群主义以及社会学法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的思维方法,对经济法、经济行为、国家干预、实质正义、社会本位、社会公共利益、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法责任等经济法基本范畴进行了系统性研究,目的是弥补经济法范畴化的不足,为经济法学的构建提供必要和恒定的支撑点,并为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模式。
《未成年人犯罪与少年司法制度创新》内容包括: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特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风险因素及预防对策、药家鑫事件折射出的教育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亲职教育问题、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问题、我国未成年人帮教制度与司法救助、我国涉诉未来成人心理疏导与心理测评、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中的帮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