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写给“科班法律人”的,也是写给“法律门外汉”的;是写给在读本科生的,也是写给在职审判员的;它写给想要了解“刑法是什么”的人,也写给打算反思“什么是刑法”的人;写给想要从象牙塔里跳脱出来戏说闲聊的人,也写给企图深入学问腹地、较真儿地琢磨本土问题的人;它企图让学者风范十足的理论家望洋兴叹, 妄想令整日埋头办案的实务人员心满意足;它想要为不会分析案例的本科生提供一本“九阴真经”,还想给上到硕士、博士却还一头雾水的研究生送上一部“刑法观止”;它虽然未必能帮到你准备 的中国法考,却一定能让你认清自己脚下是一条怎样的职业之路;它可以给你刚刚点燃的法学兴趣火上浇油,也能够为你快要熄灭的学术热情雪中送炭;它是一场又一场从案情出发、畅翔于立法与学说之间而终究要回到“案子怎么判”的唇 舌剑
本书共分两编:上编为刑法总论,系统阐述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刑法典总则的规范;下编为刑法分论,按照刑法典分则的体例论述具体犯罪的特征和刑事责任。每章正文主要贯彻刑法学理论通说,章后“重点问题提示”介绍、评价各种学说争鸣或昭显作者独到看法,以扩展读者理论视野与刑法思维。本书根据*颁布的刑法立法修改(包括《刑法修正案(六)》)和有关司法解释及时补充与修订了相关内容,是一本*的刑法学教科书。 本书既可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教学用书,也可作为法律专业成人教育用书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参考用书。
在刑法分论中,重点罪名的阐述一般区分为四个部分:概念、构成要素、认定、罪名。叙述的重点在第二和第三部分。第二部分,对于“构成要素”的阐述,侧重于构成要件的分解,即分解罪行与罪责(主要是罪行),反映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特殊性。第三部分,关于犯罪“认定”的阐述,侧重于构成要件和构成要素的综合。对于非重点罪名,只是阐述重要的构成要素或者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对于一部分具体犯罪的叙述直接取材于司法解释中重要而有价值的内容。如此,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重复,大大地节省了篇幅。 本书采用传统的叙述方法,并没有什么创新。但是,本书二分犯罪概念并没有像以往刑法教科书那样使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这些概念,所以叙述结构有很大的不同,具体犯罪的阐述避免了犯罪主体的无谓重复和犯罪客体的空洞叙述。此外,本书加
2005年8月,我们在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独立运行的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2006年的博士招生就是研究院成立后的届。这一届我一共招了4位博士研究生,在近些年里算是多的。当然,我心里也很清楚,这样的好年成以后不会再有了,就像邓丽君的歌里所唱的,“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首先是因为研究院的成立具有相当的轰动效应,所以当年前来报考硕士、博士者云集;再者,北师大的领导也给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新成员、刚刚成立的新机构以政策性支持,我自己研究政策的,自然明白政策的特殊性和时效性。果然,当我们在北师大站稳脚跟、研究院的发展趋于正常以后,我们的招生规模也就回归到了正常的水平,每个导师一年也就招一到两位博士生,再多就是奢望了。 在我个人的价值观里,并没有“多就是好”这样的观念,加减乘除里,我对除法情有独钟,
刑事政策学教科书是以建立刑事政策的学科体系为宗旨的,这表明刑事政策学在我国的刑事法学科中正在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刑事政策学不同于刑法学这样的规范法学,刑法学是以刑法规范为研究客体的,尽管在犯罪论体系上存在一些理论模式上的选择,但就学科体系而言,基本上与刑法典存在对应关系,因而可以说是大同小异。但刑事政策学则与之不同,刑事政策学具有超法规的性质,它不受法典的桎梏,其学科体系取决于每个学者对刑事政策的理解,不同理解就会存在不同的刑事政策学的学科体系,因而可以说是小同大异。在本书中,李卫红对各种刑事政策学的理论体系作了描述,就可以发现其中的差别是很大的。其中,如何处理刑事政策学与犯罪学之间的关系可能是一个关键问题。当然,犯罪学本身也有狭义的和广义的之分。狭义的犯罪学,是指犯罪原因
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中,中华民族曾作出过伟大的贡献,不仅早开启了世界东方文明的大门,而且对人类法治、法学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光辉的实践。 在我们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从摆脱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辉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渐形成了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维系道德人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律制度。应该说,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因为作为一项人类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类在认识自身、调节社会、谋求发展的各个重要进程中的思想和行动
当今社会的变幻莫测,与之相应,刑法也在频繁修改。当我们还没有真正进入解释的时代时,事实上却进入了立法时代。但是,任何立法都需要解释,刑法也不例外,这也是修订本教程的原因吧。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在刑法总论方面,对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特征、共同犯罪的本质等问题作了一定修改;在罪刑各论方面增加了《刑法修正案(七)》的内容(按照“两高”的司法解释确定罪名);此外,添加了新近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本教材分为绪言、上编、下编三部分。上编为刑法总论,就刑法的总则规范进行理论上的阐述,分为18章,就理论形态而言这部分内容分属刑法通论、犯罪总论和刑罚总论。下编为刑法各论,分为11章,除刑法各论概说外,其余10章逐一论述我国现行刑法典分则中规定的十类犯罪。各章中首先阐述该类犯罪的同类客体等共性问题,而后就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指定为考试范围之内的罪名一一阐述其犯罪构成方面的特点,并且就涉及的理论争议和司法实践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对于考试范围之外的少数罪名则点到为止,谓之有所为有所不为。 本书适合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作为教材使用,同时对参加司法考试的社会人士也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刑法》(作者赵德刚)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两编,以现行刑法及其颁布后通过的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以及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为基本依据,在总论部分系统阐述了刑法的基本知识,在分论部分,按照刑法分则条文的顺序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需要,对445种犯罪进行了详略不同的论述。在全书的结构安排上,每章开篇都有学习目的与要求,结尾部分则有近年司法考武热点,以方便学习者明确每章的学习重点和考试热点。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刑事诉讼法学》力求正确阐明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着重对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的民事诉讼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和探讨,反映了2007年民事诉讼法典的*修订内容以及对于2011年刑诉修订内容的思考。
刑法是以刑罚为主要调整手段的部门法,是否以刑罚为制裁措施是从形式上区别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标志,也是正确认识刑法的基本属性,建立科学的刑法理论体系的可以进行实证考察的出发点。因此,正确地认识刑罚的内容及所代表的社会关系,是正确理解刑法所有基本范畴的前提。 从国家权力限度的角度考察,用刑罚来剥夺或限制公民个人基本的权利,对以维护和发展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福祉为根本目的的国家来说,只能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 同其他任何人类的行为一样,犯罪行为也只能是行为人主观能动性的存在与表现形式,是行为人将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状态的消极内容转化为客观现实的结果。所谓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只能是主观罪过中包含的行为人敌视、蔑视、漠视国家法律制度及其维护的社会价值的态度转化为客观现实的现实可能性。从
《刑事法务实训教程》由贺江华主编,本书是刑 事法律实务课程教材,主要对刑事诉讼领域中重要的 、基本的法学理论及法律 规定进行阐释,重点介绍刑事诉讼实务。内容包括: 刑事立案、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死刑复 核、执行、审判监督程序的具体办理方式以及相关法 律文书。全书以实训原理、法条材料、案 例材料及案例分析的方式对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进行 解析,引导读者从万千生活表象中凝练 法之要义,养成法律思维,训练并掌握法律技能,拓 展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刑事法务实训教程》 供高等 院校法学专业学生、法学教研人员及实务工作者乃至 对法学有着兴趣的社会大众学习、参考与使用。
本书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体系完善、立足刑法基础原理并兼顾刑事司法实践的精品教材。本书以刑法的法益保护目的为核心,坚持刑法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罪刑各论的阐释架构。在犯罪方面,以客观主义为立场,采取结果无价值论,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实质性解释;在刑罚论方面,以并合主义为立场,明确相对报应刑的主张。 作者在本书中,既立足于中国当今社会的现实,又将论题置于世界刑法之林加以考查;既评介中国的理论学说,又从学派之争的视角进行分析;既解释现行法条,又阐释规范背后的理念;既阐述刑法理论上的要害与重点,又预测并解决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与已经遇到的各种难题。凡此种种,无不体现出作者对于本书所倾注的呕心之力。
本书将刑法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拆分,严格按照理论的系统性进行编排;并按照课程进度的设置分章设节,使得法条与教材实现无空隙对接,便于课堂教与学使用。 本书的内容主要由以下几个特色板块构成:本课重点:提示每课教学的重点,使得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课后复习具有针对性;法条突破:甄选主流教材重要知识点涉及的重点法条,并以“——”形式标注法条中的重点词语,突出重中之重;法条链接:列举与重要法条相关的其他法条,辅助理解重点法条;司考例题:紧密结合重点法条,精选历年司法考试的相关真题,便于加深理解,提高应试技巧;要点详解:针对有理解难度的重点法条,编写适当的解释,便于理解学习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精要速记:针对教材中重点、难点知识及易混淆的知识点,采用图表记忆的方法进行归纳,使得复习思路更清晰
刑法学是以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为研究对象而形成的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根据不同的研究角度,刑法学可以分为对刑法的基本理念问题做形而上学研究的“刑法哲学”;以刑法规范作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以对刑法文本的条文解释作为研究内容的“注释刑法学”。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为刑法适用提供基本解释方式,并对刑法的规定进行基本解说的刑法学。 刑法学的理论体系总体说来是以刑法典的体系作为基本的逻辑体系的,因此作为大的结构,一般分为总论与各论。总论分为犯罪论与刑事责任论:犯罪论研究的基本内容是犯罪的成立条件问题,包括犯罪成立的基本条件也就是犯罪构成,还有作为特殊的犯罪之成立条件的各种犯罪形态,如排除犯罪性行为与过当性犯罪、共同犯罪、未完成犯罪、特殊一罪与数罪等,在这些问题中,其研究的是在
刑法学的内容十分丰富,而且,随着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内容正越来越丰富。目前,各类刑法学教科书的篇幅越来越大,也在某种意义和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点。虽然本教材的篇幅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是我们以科学性、理论性、实践性和系统性为基本目标,希望在勾勒出刑法学理论框架的基础上集知识性、理论性于一体,既为课堂讲授留下空间,又不遗漏法学本科生应当掌握的基本内容。具体方法是,在高度抽象的基础上,将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具体化,提纲挈领,简明扼要,力求基本概念明确、基本原理科学、基本知识系统,在科学性的基础上突出可读性,在理论性基础上突出可操作性,在准确性基础上适当地通俗化,在系统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与难点,以适应和满足刑法学本科教学以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基本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