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公约》,全称是《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于1973年5月18日在日本京都签署。内容囊括了各项海关业务制度,被公认为国际海关领域的基础性公约,作为世界海关组织支柱性公约之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是从国际货物交易的实务出发,结合介绍有关的法律和惯例规则,并吸取国际货物交易中的经验教训,以及对司法与仲裁案例的评析,指明在具体业务中需注意的一系列问题,力求使《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理论上具有系统性,在业务上具有实用性,在结构和内容上具有的创新。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撰写过程中,参考了不少中外作者的著作(主要著作详见《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后附参考书目),在此对他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为了方便读者,《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最后还附录了一些法律文件和示范合同(英文本),对它们的发布机构或编纂组织也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本书自1999年出版后,常年,深受高校师生厚爱,是国内讲授国际私法课程普遍采用的一本教材。第二版吸收了近年来国际私法在教学、理论研究与涉外审判和仲裁实务等方面成果,吐故纳新,使本书的学术价值得到进一步升华。书中,作者对国际冲突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统一实体私法的主要法律制度以及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其中对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法典化趋势以及国际统一冲突法立法进展的讨论,是本书亮点。
本书针对国际收支申报中的常见问题汇总进行解答,具性、可靠性、真实性,是从事国际结算业务人员的工具。
本书不仅对《纽约公约》的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而且涉及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与仲裁进行地点的问题、《纽约公约》在仲裁裁决国籍的确立标准方面与我国法的不同、仲裁地法对仲裁程序的作用、国际法上的公共政策与内国公共政策等仲裁理论问题,同时还对内地法院在判断仲裁条款效力问题方面的态度及历史发展脉络、仲裁正当程序的判断标准等仲裁实务进行了关注。以《纽约公约》为代表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不仅使私法庭的裁决能够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行到承认和执行,而且,由《纽约公约》及其之后的一系列有关国际立法所建构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体系也成功地促成了世界范围内主要贸易国家立法的变革与协调。本书主要着眼于中地法院在适用《纽约公约》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为研究者提供一条从理论到实践并从实践反推理论的路径。
本书开辟了“执法合作”专栏。执法合作在合作事项和合作主体方面要比刑事司法协助更广,但两者也往往相互交叉或互为补充。陈捷和吕庆明撰写的《国际执法合作新重点——金融情报交流合作》向人们展现了金融监管机关在反洗钱以及预防和打击犯罪方面的执法合作实践。虽然各国的金融监管机关和金融情报机关只负有行政执法和监测的职能,但它们之间的合作却对经济犯罪、金融犯罪和腐败犯罪有强有力的威慑和控制作用。据说,隐秘的海外洗钱活动就是由埃格蒙特集团发现并揭露的,该集团是包括非主权地区在内的各法域金融情报机关或反洗钱机关的合作组织。由此看来,执法合作的广泛性和多层次性有时可以国际政治构架,实现对犯罪和非法行为的预防和监控。
国际法领域在短期间内即确定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将可持续发展简明定义为“满足当代的需要,且不危及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发展”。该定义综合考虑了代际公平以及地球产能和自然资源有限的事实。 本书是海牙国际法学院课程选集。本书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回顾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起源,阐明其涵义,并评价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其次,阐述在追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原则;最后,评价在里约、约翰内斯堡和世界首脑会议文件的推动下,目前国际法中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所有领域所达到的平衡与综合程度。
《私法中的人》作者星野英一,人虽是肉体的存在,但其与其他动物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是具备理性和意思的,可谓是伦理的存在。人作为肉体的存在,虽然为了生存首先不得不从事严酷的劳作,但是人的生活并非至此为止。人类在寻求日常食物的劳作之中,只要能有些许余裕,便会再去寻求余裕,去追求美,这样,艺术的世界终于诞生了。而且,人类要寻求人生的意义,此时就要追求世间有形物质之永恒,触及到宗教的世界。无论怎样,对人而言,生之价值不可或缺,从此意义上而言,精神世界是具有价值的。
《国际法本体论(第二版)》内容简介:国际法本体是关于国际法本质的抽象存在,由国际法的概念、性质、分类、效力依据、渊源、运作模式等最为本质的抽象范畴构成。国际法本体论是研究国际法本体的理论,是国际法哲学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在本体论的语境下,可将关于国际法本体的研究,归结为问题,即“国际法是什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架构如何”以及“国际法如何作用于国际关系”。《国际法本体论(第二版)》在第1章扼要地界定国际法的本体、描述格老秀斯时代以来国际关系演变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当代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与研究视角之后,第2至第4章的探讨,重点围绕这问题展开。
这了给实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作更充实准备,我们和挪威奥斯陆大学人权研究所共同组织中国人权理论、民法和经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及国际法的学者,与挪威奥斯陆大学的相关学者一起,就经社文权利国际公约的内容和实施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研讨,在此基础上组织两国与会专家进一步对提交会议的文章加以修改,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专题论文。这些论文涉及工作权、社会保障权、适当生活水准权、妇女地位以及保留在批准经社文权利国际公约中的作用等。其中有两篇论文的作者虽然未参加会议,但由于他们对工作权与关于中国的社会保障素有研究,我们也请他们分别撰写了两个专题。本书所收入的专题论文既有关于公约内容的阐述,也结合中国和挪威的具体情况分析了有关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读者可以通过比较加深对经社文权利保障的认
为了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我们组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专家、教授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编写了这套对外经济贸易专业的大专教材。这套教材目前包括7门课程:《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保险》、《世界市场行情》、《基础英语》,今后还将陆续增加几门课程。这套教材可供高等院校对外经济贸易等专业的大专学生、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使用,也可作为全国经贸干部培训的教材。
本书从法律规制和组织规制两个层面论述海洋生物资源的国际保护。在法律规制层面,用历史方法系统梳理从公海自由的习惯法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后的海洋生物资源国际保护的演进过程。集中剖析公海捕鱼自由到相对自由,再到严格渔业管理制度的国际海洋法发展趋势,对所涉多项国际海洋法公约或协定进行比较研究,结合国际环境法领域的基本原则分析其对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国际立法的深刻影响。
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旗帜鲜明,放眼未来。鉴于国际经济法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本系列专著的作者们旗帜鲜明地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力求把握南北矛盾的实质和发展方向,坚持经济主权、公平互利、合作发展和有约必守等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全书各卷的立论和评析,既注重现实,又放眼前瞻,把两者结合起来,从法学角度论证了改造国际经济旧秩序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二、结合国情,重点突出。本系列专著以中国已参加或拟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