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第四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以及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的实际修订而成。它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核心问题,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国际经济法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3版)》是为培养复合型专门人才而编写的普通高等院校法学双语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采用了中文与英文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常用语、关键词和一些重要论述及案例均用英文表述,或者专门加以注解。本教材共分为十二章,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我国民航事业无论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机群更新、机场建设、航线市局、航行保障、飞行安全、人才培训等方面都持续快速发展,与此相适应,航空法律建设也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航空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在高等院校日益受到法学专业以及有关专业的重视。本教程为了适应航空法教学的需要,力争使学生了解航空法的概念、特点、发展历程及现代航空法的发展状况,掌握空中航行、航空器、航空人员、机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法律知识,了解航空器援救和调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及民用航空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内容。鉴于国际、的航空法律正处于巨大的变革期,对于法律的变化和走向还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只能根据现行的国际内规定来阐释教学观点。我们认为,航空法教学是传授相对定型的知识的,至于理论争鸣
中国可以借鉴美国做法,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确立国际法的法地位。塞黑联盟模式和加拿大“国中之国”模式为解决科索沃地位问题提供了借鉴。科索沃咨询意见可能产生的消极后果要远胜于其积极意义。联合国没有处理会员国资格继承的一般法律原则。 自卫权适用于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先发制人不是自卫,中国的自卫政策应该是有效自卫。中国应完善紧迫权制度。中国在北极拥有法律权益,应该推动北极国际化。中日应尽早进行东海“区块”的共同开发。联合国在21世纪加强了人权保护机制建设。中国应该重新考虑加入“防扩散安全倡议”。非正式合作是打击核恐怖主义的重要补充。国家责任是一种普遍性的单一责任,不涉及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