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第四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以及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的实际修订而成。它系统地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核心问题,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国际经济法理论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书分为六编,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国际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本书及时反映了国际税法理论发展和实践的*变化,以及国内外近年来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理论探讨部分更加凝练,实务分析部分更加细致,内容适当,对于读者学习、理解和掌握国际税法的有关内容具有参考价值。
本书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加快课程体系改革和教材建设步伐的要求,针对大学本科法学专业和经贸专业的教学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在借鉴、吸收国际商法*研究成果和国际经贸实践的基础上编写而成。本书对国际商法课程的研究对象与范围进行了科学界定,对其内容及框架体系进行了改革与重构,力求做到内容新颖、体例科学、文字精炼、深入浅出,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本书是一本集国际商法法理、规则和实例为一体的精品教程。
国际人道法,主要是关于战争或武装冲突的行为规范。打仗本是你死我活,残酷无比,但居然还讲法律,还有规则,且还是所有国家及交战方都必需遵守的规则。听起来不可思议,但这也正是人类理性闪亮的一面。 本书通过解读国际人道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来了解该法律体系的保护机制及一些重要问题,如作战方法、手段,以及武装冲突的性质,并涉及如何惩治战争中严重违反人道法的行为。
《私法中的人》作者星野英一,人虽是肉体的存在,但其与其他动物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是具备理性和意思的,可谓是伦理的存在。人作为肉体的存在,虽然为了生存首先不得不从事严酷的劳作,但是人的生活并非至此为止。人类在寻求日常食物的劳作之中,只要能有些许余裕,便会再去寻求余裕,去追求美,这样,艺术的世界终于诞生了。而且,人类要寻求人生的意义,此时就要追求世间有形物质之永恒,触及到宗教的世界。无论怎样,对人而言,生之价值不可或缺,从此意义上而言,精神世界是具有价值的。
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
《国际海事公约与法规》按照模块化对国际海事公约进行了分类梳理,并在公约内容之后对其实施情况特别是我国的立法及履约实践进行了说明,以使读者对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与公约进行对比学习和分析,查找我国在履约工作中的差距和努力方向,并在每单元内容之后设计了拓展阅读部分,可以起到拓展知识的作用。《国际海事公约与法规》适用于从事航海技术、海事管理、交通运输与管理等专业的公务人员、航海工作人员、在校大学生以及海事爱好者阅读和学习之用。 教材内容共分为五大模块,分别是国际公约与海上运输组织机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上安全与便运类公约、海员职业保障类公约、海洋防污染与责任类公约。每个模块包含若干不同的公约项目,形成了较为清晰和完整的国际海事公约与法规体系。《国际海事公约与法规》的编写征求了航海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外交的基本理念、原则、政策及宏伟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精髓、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近距离展示了条约法律外交之魅力,深入浅出地探讨条法外交调研之道,为政学结合、法律与外交结合破解入门难题;深度聚焦国际法发展前沿和外交实务法律前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向海兴国“蓝色外交”、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外交”、追逃追赃反腐败“红色外交”、网络空间治理“数字外交”、“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条法事务,波澜壮阔、精彩纷呈;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则为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追求,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履行神圣使命明晰了用武之地。
《国际商法》是新世纪高职高专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编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类课程规划教材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不断扩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将更为广泛地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有其自身的制度和规范。我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从事对外贸易活动时,需要更多地了解这些制度和规范,这就需要培养一大批既懂得国际贸易的理论与实务,同时又掌握国际商事法律和贸易管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有鉴于此,我们组织了部分相关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骨干教师,在充分总结各院校国际商法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国际商法》这本教材。 《国际商法》教材吸收了我国有关国际商法的*研究成果,反映了我国国际商法的*动态。具有如下特点:
《国际私法(第4版)》是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教学基本要求中国际私法教学基本要求指导下,根据我们同时开设国际私法课和国际经济法课的实际情况,在1981年刘丁教授主持编写的《国际私法》(上、下册)、1984年《国际私法教学大纲》、1992年2月章尚锦主编《国际私法》、1992年9月《国际私法教学大纲》和1998年《国际私法教学大纲》及多年教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到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成就和国际私法学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后的需要,也顾及国际上面临21世纪’的新形势和国际私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等情况而编写的。 在编写过程中,本书力求结合我国实际,贯彻科学性、时代性、国际性和知识性,以适应国际私法关系将成为国际关系的基础关系和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及国际私法学发展的新情况,满足我国发展国
本书分导论、总论、分论三大部分,力图让读者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制度有一个比较全面、清晰的认识导论重点阐述了世界贸易组织法这门新兴学科的建立及其发展前景。 总论从(关贸总协定)的产生、运作说起,进而阐述WTO的宗旨、基本原则、法律地位与组织机构等。第五章以WTO的程序法”为题,先简要介绍WTO决策、修改等程序规则,然后重点阐述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 分论主要阐述WTO货物贸易法、服务贸易法、知识产权法等实体法内容,后还阐述了WTO的新议题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的有关情况。 全书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阐述理论和法律时,尽可能结合相关的WTO案例。 本书适用于法学、国际经济贸易、市场营销学等本科专业学生作教材,也可供法律、外贸等实际部门的工作者培训、学习之用。
本书主要讲述国际商法需要研究的重要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本书共10章,内容包括国际商法导论、国际商事组织法、国际商事代理法、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国际商事仲裁法。每一章都以案例导入,引发学生对国际商法问题进行思考,进而提高其学习的兴趣。在阐述国际商法理论的过程中,以大量典型案例说法,并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使国际商法的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使读者能学以致用、举一反三。每一章的章后都列有丰富的思考题和练习题,使学生对本章的知识能够及时进行检验和进一步强化。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外贸、法律、金融、会计、管理、电子商务、外语、市场营销等专业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的教材使用,还可作为经
国际法是法律,因为它具有规范性、阶级性和强制性等一切法律所共有的特性。但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又是一个特殊的法律体系。,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首先,国家是国际法主要的或基本的主体。国际社会主要是由国家组成的,国际关系说到底是国家关系。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其次,在国际关系中,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是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同时也调整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相互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第二,国际法是由国家之间的协议和国际习惯形成的。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平等的,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与被管辖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上是权威,在国家之上再没有超国家的权威。因此国际社会没有一个超国家的立法机构,国际法是通过国家之间签订国际协议,或
《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第3版南开现代项目管理系列教材)》(作者何红锋、赵军)版在2006年出版后,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也被许多高校列为相关专业的教材或者参考书。但从2006年至今,相关的法律法规许多已经作出了修改,也颁布了一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的研究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为此,对本书进行了重大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征求了多所大学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的意见。特别是李德华、王伟、梁倩、李晓宁、贾清雅、余利勇、崔翠敏等老师,提出了许多具体的修改意见。
这本教学参考资料集主要收入一些重要的尤其是*的文献资料。由于公约和惯例的条文和附件文字较多,一般采用节录方式收入其中重要部分。全书分上、中、下三册,上册为总论、冲突法,中册为程序法,下册为实体法。 为了便于检索,本书在编辑体例上,除附录外将全部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其中每一部分又分为国内法制(国内法制又分为中国部分和外国部分)与国际法制。在国内法制部分,基本上按其制定和颁布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在国际法制部分则几乎完全按其制定和颁布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资料集的部分为总论。主要收入国家调整国际私法关系的原则性规定、有关国际经济新秩序、国际私法关系主体以及代理方面的重要文献资料。第二部分为冲突法。收入了我国立法中有关冲突法的规定和其他许多有代表性的外国立法以及统一冲突法公约。外国立法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国际经济法教学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飞速发展,需要我们为国家输送大量合格人才。他们不仅要有扎实的国际经济法学的理论功底,而且应当熟练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各项基本制度,还必须具有娴熟的分析与处理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学教学主要注重系统的原理讲解,忽视对学生的实务能力的培养,因此,近几年以来,国内法学界要求实施案例法教学的呼声日益强烈。编者在过去二十年的国际经济法教学实践中,深深地体会到,实施案例法教学对培养国际经济法的合格人才尤其重要!? 要在国际经济法教学中推行案例法教学,首先需要有好的案例素材,并且需要将案例素材巧妙地与法学原理和法律适用有机结合,通过案例教学的过
本书共分四编。基于货物贸易实务操作性强这一特点,本书编重点介绍国际货物贸易的实务知识与运作流程,力求实务与法律紧密结合。第二编以国际货物贸易的运作流程为主线,重点介绍每一运作程序中所涉及的商事法律知识,并结合国际上具有影响且被广泛适用的国际公约和惯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商事立法动态力求实用而新颖。第三编侧重于国际国内货物贸易管理的法律制度,对WTO货物贸易规则予以重点介绍,力求给读者一个清晰的国内外货物贸易管理的法律环境。第四编着重于货物贸易的商事纠纷和国家争端的解决,力求体现法学的社会功能。 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教材,也可供理论研究工作者、国际经济贸易司法工作者和国际贸易企业专业人员参考。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总论部分、法律适用部分、程序部分和区际私法部分。本书虽在谋篇布局和编排体例上与其他教材无异,但在章节架构和内容设计上依然具有匠心独运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专设“特殊商事领域的法律适用”一章。此为契合2012年《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在内容上集中论述票据、海事、民用航空和破产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二,理论阐释佐以实践案例。本书几乎每节之初必先以*或经典案例引出该节所要探讨问题,之后再详尽论述相关理论内容及法律规定,后在每节结尾之处再次例举案例以将前述理论内容寓于实践。第三,内容新颖,例证充分。本书内容紧跟国际私法立法*动态,国内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深入浅出,国外的晚近立法
从理论上讲,根据所研究的税法规范的不同,可以把税法学分为国内税法学、国际税法学、外国税法学等。我主编的专论国内税法学的《税法学)一书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近年来,我承担了“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项目”——“国际税法学”。本书即为这一教材建设项目的终成果。该书与我”99年主编的 国际税法)具有一定的承继关系。(国际税法学》一书可被认为是 税法学)的姊妹篇。我们认为,在依法治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随着民主宪政、税收法治等先进理念的普及和深入,国内税法学与国际税法学的研究同等重要,应力求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国际经济法法律部门和学科的构想早产生于德国。国际性经济法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是对外经济法,即国内法中的涉外经济法部分。其二是世界经济法,它属于国际法,由规范各国经济之间关系的国际法和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两个部分构成。《国际经济法》详细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各种法律制度。本书由郑远民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