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训格言》清康熙皇帝爱新觉罗·玄烨(1654-1722)撰,其子雍正皇帝爱新觉罗·胤稹(1678-1735)笔述。玄烨八岁即皇帝位,年号康熙,在位六十一年(1661-1722),死后,四子胤稹继位,年号雍正。此书乃雍正八年(1730)胤稹追述其父在日常生活中对诸皇子的训诫而成,共二百四十六条,包括读书、修身、为政、待人、敬老、尽孝、驭下以及日常生活中的细微琐事。因为他是给他的儿子们讲的,所以很具体、生动而真实,没有什么虚饰。
《庭训格言几暇格物编》真实地反映了康熙为人处事之道,及在家庭生活方面的思想。康熙把自己视为常人中的一员,并不像某些君主,以为自己是真龙天子,视自己为超人。因此,他虽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更是平易近人的父亲。故而他日常训诫自己儿子的话语,毫无虚饰,好像一般人家常谈话,很人情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