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我国古代的历史地理名著,记载了一千多条水道及其所经地区的的自然地貌、人文遗迹、建置沿革和有关的历史事件、神话传说、人物典故、民俗物产等,引书400余种,记述众多汉魏碑铭。作者以《四部丛刊》本为底本,参考35种版本,利用120大量地方志和其他文献资料,融汇本人60余年研治体会,吸收王国维、胡适、岑仲勉、森鹿三等中外学术成果,对原书进行标点,撰作校证。各卷末的校证包括校异文、辨正误、补异文、考原委等。
本书《〈史记〉讲义》共选《史记》一百三十篇中的四十二篇,其中六篇为节选,占《史记》总量的四分之一强。选文五体皆备,计本纪六篇,表四篇(只选序文,表略),书四篇,世家六篇,以上共二十篇为上册;列传选文二十二篇为下册。上、下两册总计约八十万字。解读内容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每篇选文做“题解”“注释”“段意”三项,为传统的微观解读,着重在字面意义,疏解文字阻碍,以助读者欣赏原书韵味。书前“序论”与每篇“讲析”,这两项则是宏观阐释思想内涵,系“解读”作者的一家之言,助读者思维。本书 初系作者在20世纪80年代在兰州大学历史系开设《史记》专书课讲义,积淀十年教学体悟,可作为高校开设《史记》专书课的参考书。
本书对历史上各类例的起源、内容、演变及其在各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作了系统考证,其创新之处是: 1.对例的前身决事比和故事的形成、演变进行了考证,揭示了例的渊源; 2.对长期流传的所谓秦“廷行事”、清“成案”即判例的观点提出质疑,厘正了前人的不确之论; 3.对学界存有争议的汉代的。比”、末元的“断例。的性质作了考辨: 4.对前人未曾研究的元代的分例和明代的榜例、则例等进行了探讨; 5.对唐代至明清的条例、事例和元代的格例以及清代的则例、省例、 (大清律例)中的附例等进行了考证; 6.突破“以刑为主”研究法史的传统模式,对各代刑例之外的行政、经济、民事、军政、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诸例进行了全面考述,阐明了例的体系; 7.论证了历史上的律例关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