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会典事例》与《清会典》相辅而行,主要叙述会典中各门类的沿革损益和变动情况,各门类均按年编排,全书1220卷,光绪朝续修的会典事例内容完整,现在出版的这部《清会典事例》即据该朝石印本影印。
此书论述历代律法,着重在汉律、唐律及明律。唐律是我国现存早而又为完整的古代律法,也是唐以后各朝律法之所本,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明律为清律所直接承袭,书中对明律的论述目的是比较明确,主要就在于借鉴。和沈家本同时的律学大家薛允升着有唐明律合刻,论说利弊得失,薛氏右唐而左明,沉家本对唐律也很推崇,但态度却较为客观,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对汉律的研究是本书的精华。历代刑法考收有汉律摭遗二十二卷,约占全书的份量的三之发之一。汉律摭遗的特点是对材料的征稽探隐发微,力求穷尽,而考辨则多引汉人说法以解释汉律。汉律久亡,经过沉家本的整理,汉律面目大致可观,其中有些还是研究汉代典章制度及社会性质的珍贵资料。历代刑法考一书及稍后问世的程树德九朝律考,在整理我国法制史资料方面,都应算是具有总结性的
《管子(共4册)》主要内容:《管子》旧题春秋管仲著,西汉刘向编订为八十六篇,现存七十六篇,内容广博,包含了天文、哲学、政治、经济、军事、伦理等许多方面,是一部以富国强兵为宗旨、以务实为特征的经世致用之书。管仲,名夷吾,字仲,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早年经商,后经鲍叔牙力荐,为齐国上卿,被齐桓公尊为 仲父 ,授权让他主持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他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一位霸主,使齐国走上了富强之路。管仲的事迹言论主要见于《国语 齐语》。
本书有如卜特点: (1)本书选材广,立意新颖,趣味性和哲理性强。 本书所选编的千余件案例,引用著作三百余种,凡载有出处的案例无论正史、野史,都在收录范围之列。内容之丰富是同类书籍中无法比拟的。其中有名臣重将被冤至死,也有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的名案;有介绍侦破方法高超的事迹,也有不计个人安危,冒死执法的感人故事。 (2)翻译精确,便于阅读。 因古代案例大部分用古汉语编写,今人读来难免有些吃力。为了便于阅读本书,我们将所有古文都加注了译文部分,而且在翻译的过程中,根据案件发生的状况,社会背景等情况,对案例故事进行了复原,并未逐字逐句翻译,这样大大增强了本书的可读性。 (3)标注出处,方便查找。 为方便读者能查到案例原典,我们在每篇故事的末尾都标注了故事的出处。因一个故事出处会有很
本书是对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徽州契约文书进行整理、汇编而成,共分装成10册。本书主要包括元代至清代徽州民间的档案、契约、文书等数千余件。本书的出版将有力地推动徽州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促进学术界对徽学的关注;为徽州历史、地理、物产资源、风俗民情、农业生产、自然灾害、教育思想等的研究提供宝贵资料,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与文化事业的发展;可以补正史记载之不足,为学界学术研究提供史料参考。
《明会典》系明代官修典章制度大全。有明一代于弘治、万历三朝先后编修、续修和重修《会典》。弘治《会典》180卷,正德六年重校刊行,是为正德本。嘉靖续修《会典》未及刊布。万历四年至十五年,大学士申时行等奉勅重修《会典》,除校订补辑前两朝《会典》外,又增入嘉靖以后所行事例卷数亦增至228卷,于万历十五年刊行,是为万历本。全书以六部为纲,以事则为目,记载了明代开国至万历十三年二百余年间职官的建置沿革,及所掌职事,史志所载不详者,多具始末,于研治明史特具参考价值。 现据1936年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排印万历重修《明会典》缩印。缩印前我们曾用万历刻本核对一过,改正了万有文库本一些排校错误。个别排印本漏排之字,因牵动版面过大不宜径增,则于该处右侧标以号,以漏之字于上下空白处补出。
《大清律例根原》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藏同治十年(1871)刑部外放官员裕禄主持修定、安徽省敷文书局刊印的古籍善本《大清律例根原》为底本,同时参照此前分别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道光二十七年(1847)、咸丰二年(1852)刊印的四个版本校订而成。该书正文一百二十卷,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个部分,附则《督捕则例》四卷。全书共计一百二十四卷。该书内容涵盖了清代刑部官员汇集、整理的自顺治到同治年间修订律文和例文的过程,并通过臣等谨按的首创形式,客观地反映了有清一代法律变化的原因和发展过程,具有重要的文献参考价值。
本书分15册,共收录中国古代稀见地方法律文献20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