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勘察;5.设计;6.地基处理;7.施工;8.地基及桩基础验收检验;9.既有建筑物地基加固和纠倾;10.使用与维护。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14333)同时作废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4结构计算分析;5截面设计;6结构构造;7异形柱结构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7年12月1日实施。原《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同时废止。
全书既有对新能源相关法律体系的梳理,也有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投资并购中常见的项目核准与备案、土地取得、工程验收、电价与补贴、预约收购及担保等疑难法律问题的分析,同时还通过案例评析和实务问答的方式对项目投资主体变更、设备融资租赁、售电收益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占用林地和草地等常见的法律风险和问题以及典型的裁判规则进行了解析,对于新能源项目投融资和工程建设从业者来说是一本难得的法律实务参考书。 本书共分为五章,分别为*章新能源相关概念与法律体系概述,第二章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法律风险管理,第三章风电、光伏项目投资并购法律风险管理,第四章风电、光伏项目纠纷典型案例分析,第五章风电、光伏项目法律实务问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建标E20081 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原材料;5.浆液的制备;6.施工机具;7.软弱地层注浆加固;8.注浆堵水防渗;9.竣工资料和工程验收;附录A.水泥一水玻璃双液注浆施工及验收表。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和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1段788号,邮政编码:410004)。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园林绿化工程要素,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与游园,植物园,动物园,郊野型公园,道路绿化,绿道,绿化隔离带,生态保育与生态修复。 本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二~二00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 (建标[2003]J02号)下达的任务和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高等院校、科研、质监、施工等单位共同制订而成。 在制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各类结构加固施工方法的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和重点项目的验证性试验;总结了近十五年来我国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经验,并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分析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行了新加固材料和新施工工艺的试点应用和加固效果的评估。据此,还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的基本规定、材料、混凝土构件增大截面工程、局部置换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构件绕丝工程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原材料;5 施工;6 温度监测与控制。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普通减水剂及高效减水剂;4.引气剂及引气减水剂;5.缓凝剂、缓凝减水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6.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7.防冻剂;8.膨胀剂;9.泵送剂;10.防水剂;11.速凝剂;附录等。
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质量,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绿色等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与小区的生活给水排水以及小区的雨水排水工程设计。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专题研究、论证。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防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室内环境参数;5.能效指标;6. 技术参数;7. 技术措施;8. 评价。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材料;4固化土配合比设计;5固化土结构层设计;6固化土施工;7质量检验与验收。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12月1日实施。
本书适用于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人员。2010-12-01实施。
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混凝土的取样与试验;5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2补充了试件取样频率的规定;3增加了C60及以上高强混凝土非标准尺寸试件确定折算系数的方法;4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已知方案的标准差计算公式;5修改了评定方法中标准差未知方案的评定条文;6修改了评定方法中非统计方法的评定条文。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检测仪器;4.检测技术;5.混凝土强度的推定;6.检测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对于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红黏土、冻土、盐渍土以及高灵敏性软土等特殊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工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开展监测工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材料要求;4.技术条件;5.砌筑砂浆配合比的确定与要求。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粉煤灰水泥砂浆和预拌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的内容;2.根据新型墙体材料性能,对砌筑砂浆施工稠度进行了调整;3.在砂浆强度等级上去掉了M2.5增加了M25和M30两个等级;4.取消了分层度指标,增加了砂浆保水率的要求;5.根据不同气候区提出了砌筑砂浆抗冻性要求;6.增加了根据砂浆表观密度实测值及理论值校正砂浆配合比的步骤;7.将砂浆试配强度计算公式修改为fm.0=kf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本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原则;5.原材料选择;6.配合比;7.生产和运输;8.浇筑和养护;9.施工缝、防水节点和施工缺陷的处理措施;10.验收;附录A限制状态下补偿收缩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方法。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邮政编码:100024)。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气候区属和设计能耗;4.建筑与围护结构;5.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燃气;6.给水排水;7.电气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2.提高了节能目标,给出了主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设计供暖能耗值,按不同气候子区规定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3.修改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方法;4.增加了清洁供暖的规定、调整了集中供暖系统热源选择的优先次序、修订了对直接电供暖的限制要求,引导供暖系统降低供回水温度;5.限制本气候区居住建筑采用多用户共用冷源的集中空调或集中热水系统;6.更新并补充了设备系统的能效限值、完善了新风能量回收装置的性能要求;7.呼应当前我国北方城市的供热改革,提供相应的指导原则和技术措施;8.增加了 采光 、 给水排水 、 电气 等内容。 2018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