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V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34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行业标准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l42 2004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设计;4材料;5施工;6试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7运行与维护。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辐射供冷有关规定,并将标准名称改为《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2。增加了绝热层采用发泡水泥、预制沟槽保温板的地面供暖、预制轻薄供暖板地面供暖、毛细管网供暖供冷的有关规定;3.增加了辐射面传热量的测试方法;4.对各章节技术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程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接地极的施工及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变电站:1 1000MW 级机组及以下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 燃煤电厂 );2 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400MW 级及以下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为 燃机电厂 );3 电压为1000kV 级及以下的变电站、换流站。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本条件;5设备和材料;6设计;7结构设计;8发电系统设计;9工程施工;10环境保护;11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2消防;13验收;14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规划与建筑设计;5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6 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7 太阳能热水系统调试与验收;8 太阳能热水系统运行与维护;9 节能与环保效益评估。 本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XXXX号公告批准发布,自XXXX年XX月X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共分8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接地、工程交接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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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 50417 2007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完成的。 在本规范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和吸取了近年来国内外煤矿建设的新技术、新装备及新的科研成果,注意与相关标准的衔接,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内容涉及煤矿井下供电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井下供配电系统与电压等级、井下电力负荷统计与计算、井下电缆选择与计算、井下主变电所、采区供配电、井下电气设备保护及接地、井下照明,适用于煤矿井下供电设计咨询的各个阶段。 本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收集对比国内外城镇燃气工程的有关术语,并结合城镇燃气工程的发展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和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是:总则、一般术语、用户分类与燃气需用量、燃气管网计算与水力工况、燃气气源、燃气输配、压缩天然气供应、液化天然气供应、液化石油气供应、燃气燃烧与应用、燃气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2014)》适用于建设工程中额定电压10kV 及以下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滑触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适用范围:本图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附属建筑以及其他建筑局部区域的多联式空调机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安装。 主要内容:本图集编制内容包括编制说明、多联式空调机系统设计选用说明、室外机布置示例、工程实例、通用施工安装详图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特点:本图集编制内容以符合设计人员施工图一次设计需要为基准,以多联式空调机系统的特点为重点,对于所涉及的常规系统不作详细叙述,以设计人员施工图一次设计所应达到的设计深度为本图集设计深度,施工安装部分为通用图,不涉及厂商自有的安装方法。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要求修订的。 《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试行)》(SD220-1987)自1987年颁布至今,已实施了20年,它对推动我国水工沥青混凝土施工技术的发展,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沥青混凝土具有很好的防渗和适应土石坝沉陷变形性能,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水工建筑物中,其施工技术和施工专用设备已趋于成熟。近年来,浙江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上库、河北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上库、湖北三峡茅坪溪防护大坝、四川南桠河冶勒水电站大坝、东北尼尔基水电站大坝等水电工程,均应用了沥青混凝土防渗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施工装备水平的提高及水工沥青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改进和创新,有必要对SD220-1987进行修订。 本标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大于0.40犵,或抗震设防烈度9度及以下地区的石油化工卧式设备、支腿式直立设备、支耳式直立设备、裙座式直立设备、球形储罐、立式圆筒形储罐和加热炉等钢制设备的抗震设计。
GB/T 7025《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共包含下列三个部分: ——第1部分:Ⅰ、Ⅱ、Ⅲ、Ⅵ类电梯; ——第2部分:Ⅳ类电梯; ——第3部分:Ⅴ类电梯。 本部分为GB/T 7025的第1部分。本部分的技术内容和章节号与ISO/DIS4190—1:2007《电梯的安装第1部分:Ⅰ、Ⅱ、Ⅲ和Ⅵ类电梯》(英文版)一致。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SO/DIS 4190-1:2007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ISO 4190的本部分”改为“本部分”。 ——本部分删除了ISO/DIS 4190-1:2007的引言,因为其存在与否对本部分的理解和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4.2.1中关于尺寸63和d,的描述“图2和图3”改正为“图3和图4”,表5中额定速度1.60 m/s额定载重量2 500k9的顶层高度由“1600”改正为“4 600”。 ——因为我国电梯行业有专门的术语标准GB/T 7024,因此,删除
本标准代替GB 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GB 10060—1993的主要差异如下: ——章节划分和架构做了结构性调整; ——增加了“前言”; ——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速度不大于6.0 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O.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于家用电梯和仅载货电梯的规定; ——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 ——第4章“安装验收前提条件”中,对于制造企业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作了修改,并增加了4。7对电梯供电电源的接地要求; ——第5章“验收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中,对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方面的验收内容作了较大篇幅的补充和修改; ——增加了对无机房电梯的验收要求; ——增加了对安装电梯之建筑物直接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验收检验内容;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 统;4.低压配电;5.电气照明;6.配电线路布线系统;7.防雷 与接地;8.电气节能;9.智能化系统。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 50293-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