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防震减灾科普丛书》的第1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有关地震的基本知识进行了介绍。全书共分7章:首先描述了地震的发生背景,即我们生活的地球的演化历史、内部构造以及有关大陆形成的三个假说;在此基础上,解释了地震的成因,并从不同的角度对地震的类型加以划分;然后阐述了全球范围内和我国范围内的主要地震带分布情况;后对地震灾害及发生地震时的伴生现象进行了直观的描述。此外,为了方便读者理解有关地震的基本知识,在第6章对一些常用的地震术语进行了讲解;在本书的后,选择了20世纪以来国内外的几个典型大地震呈现给读者。 本书是一本面向大众的地震科普读物,也可供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的学生及教学人员使用。
本手册结合相关科研机构、 外知名行业机构、领域专家以及 相关政府部门已发布的宣教材料等诸多实践经验和智慧编写而成。希望能够通过这本《家庭减灾手册》,促进公众(尤其是家庭)在灾害应对中主动采取一系列行动,以降低和避免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本书是民防应急知识宣传,围绕关系群众防震、防火、灾害性天气、日常卫生保健、燃气使用等安全疑问进行解读,让 多的居民认识和了解民防的重要性,提高家庭防灾避险能力。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载体。 大量的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表明,对公众(尤其是家庭)的减灾教育对于减灾工作至关重要。
《地震预测预报(第2册)》为《防震减灾科普丛书》的第2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我国40多年来地震预测预报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全书共分6章:首先对我国地震预报的发展概况、基本进展和科学思路作了系统阐述;然后结合中长期预报,介绍了地震活动的规律和周期性以及进行地震危险性分析的工作方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地震的宏观异常现象,介绍了进行短临地震预报的思路和方法;在《地震预测预报(第2册)》后介绍了我国当前地震预报的现状以及地震预报背后的故事。 《地震预测预报(第2册)》是一本面向大众的地震科普读物,也可作为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的学生及教学人员学习和工作的参考用书。
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夺去了数万人的生命,2010年青海玉树强烈地震再次让几千人丧生,灾区人民蒙受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新中国成立以来,地震造成的死亡人数高达36万余人,比其他各类自然灾害造成死亡人数的总和还多。统计表明,我国约占全球陆地面积的7%,发生的7级以上大陆地震却占到35%,平均每年发生20次5级以上地震。这一串串让人揪心的数字,一次次提醒我们必须正视地震强度大、分布广、频率高、损失重的国情! 地震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类没有力量阻止它的发生,但预防与不预防效果确实大不一样,灾前的预防比灾后的救援更加经济也更加人道。如何才能*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总书记明确指示,防灾减灾能力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的必然要求,必须进一步加
杨国宜编著的《明朝灾异野闻编年录——原二申野录》原著者孙之骤是清朝初期学者,浙江仁和(今属杭州)人,字晴川,雍正问官庆元(夸属浙江)教谕,所著《二申野录》,采录明朝洪武元年戊申(1368)至崇祯十七甲申(1644)各地之异闻,故以“二申”为名,本书所录恰与明朝的兴亡相始终,编年记载,其中颇多水、旱、风、震等灾害的记录,初步查证与氍明史·五行志》多相吻合,非无稽之谈,虽属“野录”,实为一部编年体的“明代灾害异闻录”。《明朝灾异野闻编年录——原二申野录》对了解明代自然灾害、民间风俗、社会状况等颇有参考价值,对研究明代社会史、明代自然灾害史,很有借鉴作用,可供历史学、社会学、地方志工作者、明史研究者及文史爱好者参考阅读。
快速、准确获取震时地表位移是GNSS进行地震监测与预警的关键问题,而实时高频GNSS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可能。本书稿主要针对实时高频GNSS数据处理,提出高精度GNSS数据处理算法,以使其更好的应用于地震监测与预警。
《防灾减灾》内容简介:城市防灾减灾是近年来才开始的,无论是从定义概念,还是理论和方法,都不够完善,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在编写中,本书以事故灾难的安全规划和自然灾害的防灾规划为重点,对一些专项规划没有做详细的介绍,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的基本概念、危害,我国防灾减灾工程基本规划;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风灾、水灾、火灾等我国主要发生的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规划;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城市公共场所等我国频发的事故灾难防灾减灾规划等。本书适用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工程等相关本科及研究生的教材和参考书目,也可作为防灾、减灾的科普读物,适用范围广。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