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1年,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先后发布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 四项新准則,并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A、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四项准则进行了修订。除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于2012年7月1日生效外,上述其他新发布或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将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我国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10年,财政部又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汉英对照)》总结和解释了新的或者修改过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准则所涉及的问题、关键的基础假设、合适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的列报和披露要求,有助于国家监管当局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国内惯例相比较,从而鼓励这些已经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准则获得更加广泛的利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汉英对照)》规范了对联营企业中投资的会计处理,并明确了应用权益法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的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汉英对照)》包括主体编制单独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汉英对照)》要求编制单独财务报表的主体以成本或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对此类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本教材以国内外有关国际结算的立法和*国际惯例为基础,借鉴国内外*科研成果,用科学的观点与方法分别阐述了国际结算中的票据、单据和基本形式(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等业务)、国际结算的新型业务(包括包买票据、国际保理、人民币业务跨境结算等)、国际结算中的融资方式等内容。本教材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国际结算的基本理论和操作程序与规则,在理论上侧重知识性与系统性,注意吸收国际结算领域研究的*成果,在实务方面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并注重与我国国际结算业务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