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自初版以来已有10年,7年前第二版时稍有修改。7年来,国际国内民商法、国际经济贸易法律规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关司法实践、理论研究也日新月异。我们利用第三版新版之际,在保留原版章节基本不变,并尽可能控制全书篇幅的前提下,除了对原书部分表述进行精简优化、更正个别印刷错误、替换明显过时的案例外,根据2020年5月中国颁布的民法典,以及近年国内外民商法修改的情况,全面修改甚至替换了原书的内容。主要修改情况如下: *,根据中外近年公司法修改情况,大幅度修改了商事组织法一章公司法一节的相关部分,更加客观地反映全球公司法的主要规则和发展演变趋势。 第二,将原书中涉及国内民法基本制度基本规则,特别是构成民法典各编的原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的条文及其变化,均替换为民法典的相关规则。
本书稿获得宁波市社科联2020年度出版资助项目,全书共20万字,内容共分为六部分。章《导论》,第二章《以创新方法为驱动的专利创造路径分析》,第三章《以质量为基础的专利发展路径分析》,第四章《专利权保护原理分析》,第五章《社会资本的引入》,第六章《融合社会资本元素的专利权保护路径演进》,围绕专利的创造、运用与保护中的法律与公共政策问题进行了论述。
本书的基本命题是: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法律问题的核心是国家出资人利益的保护,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以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为核心,全方位地建立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制度。具体而言,是在多边治理模式下,以改革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同时调动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引入银行债权人和职工对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围绕基本命题的论证,本书分以下五篇展开: 篇。国有企业治理的法律框架。首先,除布局的适当调整外,国有企业在中国存在的意义无须争论,因此国有企业的效益问题及资产流失问题不可能通过一部分国有企业的退出得到解决。其次,作为最终属于全体人民的国有资产,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特殊产权关系决定了,国有企业
河北省煤炭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既是形势所迫,又是产业发展必由之路。《河北省煤炭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研究》从我国煤炭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出发,结合煤炭产业供给侧改革理论和实践,探索河北省煤炭产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思路、发展方向和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