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历史》是一本记载各种古代酷刑故事,讲述古代刑罚向现代刑罚演变的历史,也是市面上少有的写中国法律的历史书,具有很强的故事性。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实现,“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20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法律文化研究著作,审视性同意标准,以及包裹在“性”周围的权力、道德和文化。 有的男性认为女性穿着暴露、与男性单独共处一室、在男性面前喝醉酒、双方有亲密肢体接触等等行为就是女性暗示与男性发生性行为。但这些“我以为”真的意味着“她同意”吗?同意问题是性侵犯罪的核心,对“性同意”的讨论,不止于性行为发生需要得到许可,还包括围绕着“性”的性别、权力、道德和文化的重新审视,性同意年龄、厌女情节、社会风俗、亲密关系、婚内 ……清楚认知法律中的同意制度,对男女双方都是纠偏的过程。正确表达不同意,是每位女性自我保护的关键;尊重她人的“不”,也是每位男性行为自由的边界。 世界并不 ,但法律可以持守正义,坚守善道,让人心在浊世中有对良善的信心与盼望。\\\"
《刑法中的同意制度》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剖析性侵犯罪中的核心问题——同意制度,以及围绕性侵犯罪的权力、道德、文化的一部法律文化图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社会话题。在刑法中,同意是规范概念,而非心理概念和事实概念。同意的反面——不同意,是性侵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过度性的内在尺度。这个尺度不能含糊不清,必须是可辨别的标准。了解不同意的判断标准,将有助于我们更新对自由的理解,推翻自我的预设。审视自己,了解自己,忠于自己,在真正“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去作出决定。必要的时候,勇敢说“不”,也学会尊重他人的“不”,维护他人的“不”,不要试图读懂她人的心,而要给她说出自己意愿的权利。世界并不完美,但法律可以持守正义,坚守善道,让人心在浊世中有对良善的信心与盼望。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分五个专题,分别针对贿赂犯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渎职犯罪等相关的行为进行分析。对贿赂犯罪相关行为,重点是指出经常出现的认识误区;对贪污犯罪相关行为,重点是指出对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对挪用公款犯罪相关行为,重点是指出什么样的“借用”公款行为会跌入犯罪的深渊;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相关行为,重点是阐明即使无法查明与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财产是受贿、贪污、挪用所得也不能“高枕无忧”;对渎职犯罪相关行为,重点则是强调“罪”与“错”的界限。下篇主要是关于法律中的程序法的基础知识。
由于刑事搜查涉及 公权力对个人权利的干预,所以要为刑事搜查设定启动要件,刑事搜查启动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搜查的理由及其证明标准,形式要件包括搜查令状的签发和搜查时间的选择。我国无证搜查的法律规定简陋,导致司法实践中产生了诸多疑难问题。本书对我国刑事搜查启动程序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刑事搜查启动要件的重构要完善盘查制度,廓清搜查与盘查的界限;规范起赃行为,确立同意搜查制度;规范抓捕行为,扩大无证搜查的范围;设置紧急情形无证搜查制度。同时,重构搜查启动要件必须遵循合理性及必要性原则。
一是形式活跃。力求将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故事化,易犯的贿赂情形图片化,通过一幅幅形象鲜活的燙,一句句简洁生动的对话,直观而通俗地将贿赂类犯罪的概念、特征、处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问题展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在轻松的阅读之中,掌握法律知识要点,明白各种贿赂犯罪形态。 二是立足热点问题释法解惑。对大家关心、实践中又容易忽视混淆的问题,如日常交流中的人情世故、礼尚往来与行贿受贿犯罪之间的界限;以供为名受贿、交易型受贿、干股型受贿、投资型受贿与正常贷款、交易、入股、投资等行为究竟如何区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谋取利益的行为能不能构成贿赂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行贿罪与受贿罪有什么区别,是不是必然同时成立等等,都在书中一一进行了明晰。 三是具有专业性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根据禁毒工作实际需要,总结多年来禁毒工作实践经验制定的一部全面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对禁毒工作的方针体制、禁毒宣传教育、 管制、戒毒措施、禁毒 合作等作出了全面规定。禁毒法施行十多年来, 违法犯罪和治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刑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作了相应修改完善,有关机关 了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等,中国特色 治理实践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为了进一步深入宣传、学习和正确贯彻禁毒法,便于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禁毒法的 精神和内容, 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的同志们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学习问答》一书。
本书讲“禁令”,也尽量在内容上接近我比较熟行的航运。但要讲得透也非要去涉及与禁令(不论是中间或禁令,尤其是Anton Piller禁令)关系最密切的侵犯知识产权、机密等方面。这迫使笔者(包括杨大明先生)硬着头皮去“廖化作先锋”。但这绝非是“蜀中无大将”,笔者肯定会有更高层次,更准确与更的中文书籍地在讨论这些专题。 本书主要讲“禁令”,大量详及了当今国际商海中嗜血、残酷与无情的“文明”斗争与杀戮手法。特别是,许多是这十几二十年的新手法,如Mareva禁令,Anton Piller禁令,Anti-suit禁令,等。而在Amti-suit禁令,也带出了国际上枪管辖的各种做法,令这方面的法律愈来愈复杂与重要。
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历数古代酷刑,讲述刑罚从残酷走向人道的过程。 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实现“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20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 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