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领域的法官找法,以寻找 请求权基础 为核心。请求权基础体系是以诉讼攻防为基点的民法体系表达。请求权基础方法在教学场景中体现为鉴定式案例分析,在诉讼场景中则体现为法庭报告技术。 《请求权基础 方法、体系与实例》是作者研究请求权基础理论、践行鉴定式案例教学十余年的成果。全书分三篇十二章,上篇三章勾勒方法,中篇五章梳理体系,下篇四章则以现实案例演练方法并验证体系,以期从方法、体系与实例三个层次,立体呈现请求权基础的方法逻辑、规范体系及其适用细节。 通过《请求权基础 方法、体系与实例》,读者不仅可观察到法律适用如何在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指引下缜密呈现,因提取公因式而高度集成的规范体系如何借助请求权基础卷轴展开,更可体会到实体规范与诉讼程序如何相互趋近,如何弥合法学课堂与司法实务的裂缝,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是法律社会学及中国法治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是改变当代中国法学视野的现象级著作,曾获1978 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奖。本书首版于1996年,2002年、2015年两次修订再版,本书为第四版。 全书以 法律多元主义 为进路,通过对转型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从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多个方面对中国 法治 赖以推进的 本土资源 进行了生动展开和规范转化,并提炼出 国家法与民间法 的关系这一核心命题,表达了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资源、有传统习惯的法律制度中吸取中国法治建设的营养的实践关怀和理论立场。 本书在国内较早运用交叉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创造性地将法学、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知识和方法引入
nbsp nbsp《利益衡量论(第三版)》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介绍利益衡量论的兴起发展和可适用性。通过概念法学引出了与之相对的利益法学,指出以德国为代表耶林的法学家对概念法学进行的批判以及加藤一郎等日本学者提出的利益考量论。作者表明由于法官职权的扩大和法律的适用向三角论逐步过渡,利益衡量是适应社会的必然选择。同时对异质利益在衡量时的相符性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以结构论分析利益衡量。《利益衡量论(第三版)》的下篇是对利益衡量的具体内容进行阐释。首先指出了在利益衡量时应当与公共利益相符合;其次介绍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含义,以及其与当事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进行衡量选择;后通过规避衡量滥用现象,对于利益衡量的界碑作出了规定,提出应当以妥当的法律规范制度作为利益衡量的标准。 《利益衡量论(第三版)
法律漏洞是指实证法违反计划的不完整性,其功能为界定 法律外的法之发现 领域,从而区别于 依据法律的法之发现 (解释)和 违反法律的法之发现 (修正)。漏洞领域与法律解释的区分标准为规范之可能文义,其最外部边界取决于作为整体的法秩序。漏洞确定的标准包括实证法规定本身、实证法的评价(尤其连同平等原理)以及普遍性法原则及法价值,由此决定三种不同的法律漏洞:拒绝裁判漏洞、目的性漏洞与原则及价值漏洞。就漏洞确定与填补的关系而言,二者在拒绝裁判漏洞的情形彼此分离,在目的性漏洞的情形保持统一性,而在原则及价值漏洞的情形,漏洞确定则为填补指明大致方向,由此便能揭示 可能 必然 和具有 具体化功能 的三种类推。漏洞填补之界限在前两种漏洞的情形分别涉及不可填补之漏洞和禁止类推的问题,第三种情形兼而有之。
本书集中回答了什么是社科法学,展示了在过去20年的时间里,作者对社科法学从追随到反思再到自觉的过程,由此形成了对社科法学的系统性思考。本书着力对法律的社会科学、法律中的社会科学、法学的知识社会学三种知识类型进行研究,采取总分模式,共分为四编。第一编 法社会科学的格局流变 是总论,其他三编是分论,构成了本书的核心。其中,第二编 法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式 和第三编 法律中的社会科学运用 分别关注法律研究与运用的社会科学讨论,第四编 法学的社会科学反思 则聚焦法学知识的社会科学讨论。 本书力求将法社会学迭代到法社会科学,构建法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对法社科的发展而言,本书最为重要的贡献,是对体系化的追求及其提出的具体框架。这凸显了作者试图将法社科研究从 无形学院 提升到 有形学科 的雄心壮志。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修改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强大的宪法基础,
《法学思维小学堂 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第二版)》为英格博格 普珀教授集自己数十年的教学与写作经验,为法律初学者所撰写的一本思维导引手册。《法学思维小学堂 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第二版)》译自德文原著第五版。自中文译本第一版问世后,德文原著已经历4次改版,原著内容也进行了相当程度的调整或改写。普珀教授一直认为,法律人的技艺就是论证。越是能够驾驭得好这项技艺,就越能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一位受尊敬的法官、有影响力的政府官员以及一个受到大家认同、肯定的法学写作者。然而, 现代 法学的教育并没有提供法学初学者多少学习、练习这项技能的机会。法学方法论的教科书是在一个较高的?t望台上观察法律适用的种种问题,并且非常抽象地进行讨论。《法学思维小学堂 法律人的6堂思维训练课(第二版)》的目的,就是要
《 论犯罪与刑罚 (增编本)》是法学经典名著,自2008年出版以来,已加印4次,销售2万多册。之后我们又出版过一本《贝卡里亚刑事意见书》六篇。我们拟将这两本书合并,推出一个精装版,一方面这是至今为止贝卡里亚的作品合集;另一方面,经典著作值得反复阅读长期保存,因此推出经典著作的精装版以便珍藏。
本书通过对 架构 这一网络法原初概念的重新理解,解释数字生产方式的出现如何推动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和政策调整, 架构 不仅是规制性手段,也是生产性空间,集中代表了数字生产方式需要法律保护的核心利益,围绕这一利益诉求,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数字经济生产过程和控制过程的一体两面,以及互联网从开放走向封闭的内在逻辑。
现实世界中,特别是在专业研究领域之外的公众生活经验中,数字通讯、互联网、新媒体乃至各类应用的出现、普及和不断迭代,以及相关争议和困扰的层出不穷,是 信息 作为法治议题受到特别关注的基础。本书从微观 宏观层面结合隐私保护、数据产权、声誉修复和科技伦理等前沿疑难法律问题,以个案和具体法律问题切入,充分结合经济学、社会学、哲学,娴熟运用最合用的分析工具和社会科学理论框架,为我们展示出一幅在21世纪中国如何理解信息隐私的丰富画卷,并实现了真正有解释力、有启发性的理论化。这本书值得任何生活在数字社会中的人阅读。
本书主要采用刑法教义学的方法,撷取真实案例,围绕着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热点案件和 两高 指导案例展开研究。本书共分为十章,分别针对十个案件展开较为细致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刑法教义学的方法,但个别章节采用了社科法学的研究方法;在研究内容上,除了涉及刑法适用问题,还涉及证据问题、程序问题,以及刑民交叉问题;在研究类型上,区分为针对案例的研究和关于案例的研究。全书以案例为引线,理论为支撑,充分展示了刑法教义学实践功能,同时兼具学术性和实践性,是一部独具一格的案例研究作品。
本书是美国著名法学家、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的作品集,由编译者从卷帙浩繁的材料中精选出来的66篇文字组成。 书中收录的文章既包括霍姆斯在学术期刊发表的诸多论文、书评、学术评论,也涉及他在各种公共场合发表的演讲、致辞、悼文及序言等。 全书内容跨越了霍姆斯人生三个重要阶段:(1)哈佛大学及期刊编辑时期,(2)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时期,以及(3)联邦最高法院时期。这些文字囊括并蕴涵了作者七十年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与波澜壮阔的思想历程。
张明楷老师在指导学生时,每个周末都会精选刑法当中的疑难案例与学生讨论,通过对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书即为近几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 周末刑法讨论会 的内容实录合集。 《刑法的私塾(之二)(套装共2册)》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真实回放刑法讨论会的现场,阅读本书如同亲临张明楷老师与学生的讨论会,跟着张明楷老师一起学刑法,学习庖丁解牛般地剖析和处理疑难案例。 本书所选案例,多数是经常困扰刑事司法领域人士的疑难案例,对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士也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一部《刑法的私塾》收录的是2010年-2013年的案例,《刑法的私塾》(之二)收录的是2013年下半年-2016年底的新案例,包括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出现的新案例。
《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为法理学课程研习的核心主题提供了富有原创性的导论与批判性分析。《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分为三个部分:前两部分是一般性主题及相应的学习指导,第三部分是高阶话题。《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每章后附有进一步的阅读指引。《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兼具可读性、跨学科特色以及广泛的社会现实性,第3版涵盖了法理学领域的发展成果,适合作为法学研究者追踪领域内进展的重要参考。 具体而言,《法理学:主题与概念(第3版)》包含如下内容: 部分讨论法律与现代性问题,主要涉及传统的政治学、政治哲学议题;第二部分讨论法律体系与法律推理,主要包含法治、合法性、权力、法律实证主义、自然法、法与道德、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等十个议题。这也是传统法理学的核心内容;第三部分讨
《时代棱镜中的法学方法论》着重讨论了新时代背景下法学方法论研究的一些新课题。它们要么是围绕学界近年来争议热点的介入式探讨,要么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主张和新要求的方法论反思。这些新课题在传统的方法论著作中要么没有被顾及,要么获得的关注度不够,而新的时代背景却构成这些话题的 诱因 ,使它们相比以前以更高的聚焦度被凸显出来。 《时代棱镜中的法学方法论》以 什么是司法裁判 这一问题为主线,围绕是否存在 统一的 法律人思维、法律渊源与法治的关系、司法裁判中事实与证据的所指及其区分、定义论及其在法典编纂中的应用、关于 同案同判 的争论、对 后果考量 的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适用方式、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相结合的背景下对于法律推理之性质和模式的重新理解这八个话题展开,体现了作者对法学方法论的整
《损害赔偿》为王泽鉴先生力作。损害赔偿是民法的核心制度,作者编写本书旨在综合整理分析判例与学说,参照比较法上的发展,阐述损害赔偿法的构造原则与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由浅入深,论述精细,注重实例分析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名作品台湾繁体字版率先出版,大陆简体字版及时补充并更新了作者对大陆新近通过的《民法总则》中相关条文的说明。
本书由阿明 英格兰德教授的29篇论文组成。这29篇论文是他根据自己对中国法学界发展现状的判断专门挑选的,全书涉及法哲学、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等多个领域,内容丰富,论证精当,足见作者功力。 本书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哲学与法理论,第二部分是刑法基础与刑法总论,第三部分是刑法分论,第四部分是刑事诉讼法。每一部分都汇聚了英格兰德教授的思想精华,对于中国法学界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本书的出版,将为中国法理学、刑法学及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提供重要的参考。
在过去几十年里,资本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股东积极主义者变得更加突出,机构投资者开始掌握并发挥更大的权力,机构投资者投票顾问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的这些变化超过了基本公司法的变化,使公司不确定如何应对新的动态并遵守其对股东的受托义务。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类似于 精神分裂 的反应,包括越来越多地使用双层股权结构,以及旨在对抗或安抚某些股东群体的效果不确定的大规模公司治理改革。 本书汇集了全球顶尖的公司法学者、法官和来自头部公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探讨公司法在哪些方面需要改变,迄今为止又是哪些因素阻碍了改革。 许多规制公司行为的判例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但现实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值得对公司法进行反思,进一步审视变革时代背景下所需的调整
本书是日本机能主义刑法观的开山之作。自20世纪60年代出版以来,已经被重印十几次,历久弥新,属于经得起时间检验的经典著作。作者平野龙一是日本战后最有影响的刑法思想家,平野教授在这本书中所提倡的机能主义刑法观,对当时在日本具有压倒性地位的德国规范刑法学进行挑战,并为形成具有日本特色、总体上偏向结果本位(所谓 结果无价值 )的主流刑法学奠定了基础。本书所表达的机能主义刑法观念和研究方法,对当今乃至后世的学问和学者而言,都具有巨大的借鉴意义。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现状存在显著不同,各地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千差万别。我国《宪法》规定: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不过长期以来,我国央地权力的分配时常陷入 一放就乱、一收就死 的困局,重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制度化的权力结构尚未形成。要降低地方权力空间的模糊性,更好地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须诉诸法治,以法律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权力安排;其中,中央和地方立法权的配置是最为基础和重要的。 基于上述背景,《央地关系中的立法》力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在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立法权应当如何配置。这一问题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个子问题:其一,中央和地方在事务领域上应当如何划分;其
本书是一部法律随笔集,共收录六十九篇短文,均为作者马建红女士发表于《北京青年报》的专栏文章。如作者所言: 收入本书的文章, 写作于不同的年份和背景, 依主题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版块: 有关法官、 律师、 法律人和法律学科的, 有关法制规范、 普通人的生活规则与商业习惯的, 有关女性权益保护的, 有关散落在现代社会中的民情风俗的。 每个版块虽然关涉的都是法治的大词, 但均是从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小事入手, 抽丝剥茧, 在并不 宏大 的 叙事 背后, 揭示出其中的法理意蕴。 如此行文, 意图是让法治的种子能在普通人心中生根发芽。 全书缀以多幅精心遴选的大师画作,图文并茂,笔墨与色彩携手,绘出 法治的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