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国家工作人员尤其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广大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入人民群众心中,我们特出版本书。本书包含2018年3月修正后的宪法文本,并附录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以及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本书既可以供广大读者平时阅读,也可以供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时使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2018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修改。 宣誓抚按版 主要用于各级人大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宣誓用。 我社出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编辑的《宪法》版本是国家法定正式文本。
本书共分为十六章,包括国家豁免特殊主体的法律问题、国家豁免的相对性问题、国家豁免中的商业例外问题、国家豁免放弃的法律问题、国家豁免诉讼中的若干程序问题、有关国家豁免的送达规则、国家财产执行豁免放弃和例外问题、国家财产执行豁免特定财产问题、涉外国家侵权法律问题、国家管辖豁免的侵权行为例外、国家管辖豁免的强行法例外、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国家豁免问题、国家豁免中的知识产权例外、美国国家豁免法的历史演进及其发展新动向、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之恐怖活动例外、美国疫情对华索赔诉讼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十年多前作者《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出版后,引起宪法乃至理论法学界极大关注,学界开始转向热议法学方法论问题。本书带给中国宪法理论研究的反思是深刻的、意义悠长的。就中国而言,宪法学方法论一直是需要探讨下去的,因此,本书再版的意义突出。本书市场已经断货,目前电子本除斥网络。我馆应该尽快出版纸本,弥补市场空缺,占领正版市场。
为帮助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学习、了解工伤相关法律知识,利用工伤保险制度规避单位用工风险,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编辑出版本书。本书以《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高院关于工伤保险的司法解释的条文为主线,结合相关配套规章,对条文应如何适用做了详细而有深度的释解,并结合社会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介绍了法条适用中的常见情形。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了解我国工伤保险和认定制度的主要规定和注意事项,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好工伤保险、认定、赔偿相关工作,很大程度地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
内容简介 《联邦论》是一本有关美国宪法的文集,在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时期(1785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三人为争取批准新宪法,在纽约报刊上以共同笔名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后结集成书,共收入论文85篇。
《道统与宪法秩序》系“治道文丛”系列书之一,本书稿围绕着道统、儒家和宪法秩序三个关键点展开,重点在“第二次立宪”现象之义理分析,政治思考凡是与宪法重归中国之道,而底线稳定的宪法秩序,这对于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本书尝试将世界宪政的普遍原理和中国宪政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中国和西方宪政国家的重要宪法判例为主线,系统讲解宪法学原理。本书共24讲,涉及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宪法的制定与修改、宪法的实施与解释、基本人权的宪法保障、选举和政党制度、政府组织结构、中央和地方关系等内容。在方法上,本书奉行“问题中心主义”——以实在和具体的宪法问题为中心,通过个案阐述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在形式上,本书以各国经典判例为主线,采取叙述、议论和实例相结合的多样化方式,力求做到生动而不失准确。全书内容翔实、体例新颖、深入浅出、博采众长,适合作为大学生宪法学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作为一本法学教程,本书具有普通法律教科书的特点。由于本书把宪法严格作为一门法律来对待,因此它在风格上和民法、刑法或行政法没有根本区别。全书将宪法学原理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介绍与比较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宪法制度。在内容上,本书分三大部分,共八章。第一部分是概论,其中包括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的形成、发展及其思想渊源,以及宪法审查机制三章。之所以将审查机制作为概论部分,是因为发达国家的宪政经验普遍表明,宪政审查是宪法效力的必要保障;没有某种形式的宪政审查,宪法就失去了实际效力,宪法学也就成为没有意义的空头理论。因此,和前两章一样,这部分内容具有基本与普遍意义。第二与第三部分是关于宪法学实体理论。第二部分介绍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结构的划分,政府组织结构以及政府产生的方式三章。第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