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析了数据化,算法日益增长的分析、预测与塑造作用,以及平台经济的重要性所导致的日常生活之规制的变化。这一新型规制 算法治理 既包括将个人助推至预定的结果,也包括通过数字架构来直接塑造行为。作者通过与法律这一主要的传统规制形式的对比,展示了算法政治的力量与普遍性。这些改变随后被证实为反映了更广泛的对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的偏离。因此,本书采取了关注人类、自然环境、技术与代码之间深层嵌入性与交互的后人类主义框架。
自2009年比特币出现以来,数百种不同的 加密货币 被开发出来。这些加密货币逐渐被主要电商平台和 共享经济 所接受,并被用来处理各种业务。同时,加密货币也得到了传统零售商、制造商、慈善机构和政党组织的应用。 鉴于比特币及其他竞争性加密货币具有强烈的波动性,且对国际洗钱、庞氏骗局和非法商品与服务的跨境在线贸易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加密货币备受大众关注。为了应对加密货币所带来的诸多争议,各国央行、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和全球行业监管机构被迫采取多方面的治理对策。除了对比特币进行正式封禁之外,这些机构还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以将区块链的基本原理(即支撑加密货币的点对点技术)融入到广泛的数字交易交换、记录和广播之中。因此,区块链正得到广泛的应用,以支撑和扩展一系列治理活动。随着基于区块链的活动越
经历了六十余年的迭代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然成为继蒸汽机、发电机与计算机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先锋力量。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机、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新理论与新技术的强烈推动下,我们已经正式迎来了人工智能技术大爆发的新时代 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这一本来属于纯粹技术问题的新生事物将会在法律、哲学、伦理等方面对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冲击,并可能产生相应的刑事犯罪风险。本书从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犯罪的分析出发,阐释了传统刑法理论在新时代所面临的巨大挑战,进而提出了刑法应对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犯罪的基本理念与具体路径。
事实上,人工智能(AI)与其他创新技术,特别是神经技术的结合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方面有望为生活的各个领域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这些技术蕴含着巨大危险,特别是在操纵人类思维和认知过程领域。有鉴于此,本书讨论了欧盟计划出台的《人工智能法案》所带来的复杂且跨学科的监管挑战,该法案建议禁止使用部署了潜意识教化技术的人工智能系统,此类人工智能系统包括在人类意识阈值以下运行但仍能改变人类思想和行为的技术。
本书对网格化社会治理进行了理论与经验研究,首先探讨了网格与网格化的概念与历史,进而分析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原则、基本任务、保障条件、功能等各个方面;其次,本书深入中国的现实和国外经验,分析网格化社会治理的适用性,为中国社会的网格化治理提供参考。最后,本书还深入具体案例,总结全国各地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发展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建议。网格化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是深入基层的人才,其中社工(网格员)是关键的组成部分,因此,本书还立足社会工作专业,对相关人才的培养进行了分析。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交易顺畅、合规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然而,数据要素交易不仅存在着交易对象不明确、主体权利不清晰、交易模式不完善等问题,还存在着数据要素市场需求尚未被激发、市场格局尚未形成、消费需求匮乏等问题。《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构造》试图从法律层面确保数据要素交易实效。一是提出 基础数据要素 的概念。通过区分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及信息/数据等 基础数据要素 ,不仅可有效消减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风险,极力延拓信息/数据主体的自由意志,还可强化数据要素交易的合规体系构造。二是重塑数据要素产权制度。赋予互联网企业以数据要素产权主体地位,赋予个人以数据要素产权的投资主体地位。结合数据要素买方主体的现实需求类型划分数据要素,重塑数据要素产权内容,以此作为数据要素交易的制度基础。三
本书旨在提供一个主要适用于制定法语境的法律命题与法律真理理论,以为正确判决的存在问题、标准问题与获得问题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答案。本书由五章构成。章 法律规则与法律命题 依次说明了,法律规则的本体论状态决定了我们能对其内容进行命题化的表述。第二章 法律命题的真值 首先批判了法律真理的怀疑论与空缺论。第三章 法律真理观的学说史重述 依次考察了法律真理的符合论、法律真理的融贯论等。第四章 基础融贯论的法律真理观 通过对几种代表性哲学理论批判性考察论述了何种本体论与认识论观点才是妥当的。第五章 法律命题与法律方法 则首先阐明了我们可以通过统一的法律命题理论来为司法判决的存在问题、标准问题与获得问题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答案。
本书篇幅不长,通过一件司法案件再现了清代中期普通人在宏大的 、严密的制度下如何生存。作者在僵化的史料背后,试图重新塑造逝去的历史中的人物的生命。通过具体的描述,使我们真正进入一直靠抽象的概念理解的乡村世界,走进普通人的生活和他们的苦难与现实中。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再现了十八世纪中国司法制度的优越:理性官僚组织之严密、文书系统、审讯程序、破案限期、法医制度等等。但也指出了其局限性:刑讯始终是司法制度内的“标配”之一;法医地位极低,其专业意见被官员随心所欲地利用或扭曲。比较十八世纪中西方的司法制度,之所以中国在十八世纪没有像欧洲一样放弃刑讯制度是因为传统中国的案件审判需以招供作为结案的标志,而当时英国陪审团制度的出现、欧洲大陆证据法的应用则促使了刑讯的废除。
本书是*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结项成果。
本书属于 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 。本书在中国法律史料考据的基础上,对夏商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前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介绍,对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事件、法律人物等各种法律现象加以叙述分析,对法律秩序类型的演变、价值做出评判,对法律发展的规律加以总结。 中国法律史课程主要向学生全面、客观地介绍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运行及其规律。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理解、分析、评价历史上的法律现象,加深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提高法律分析能力,进一步构建起法学理论的知识体系,树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机构与企业利用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业务模式。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日益突出,严重的更是演变为金融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呈现多样性、复杂性、隐蔽性、智能性、涉众性等特点,由此引发不稳定风险显著增多,给社会带来影响。本书以互联网金融犯罪为研究对象,分为五章。章论述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立法现状、问题与完善;第二章研究互联网金融刑法的理念;第三章研究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刑法问题;第四章研究互联网时代信用卡犯罪的刑法问题;第五章研究互联网证券、期货犯罪的刑法问题。
尽管我们已经深谙人工智能的风险和好处,但要如何更恰当地规范人工智能却远未形成共识,《理性机器人:人工智能未来法治图景》通过审视人工智能对各个领域的影响,启迪我们思考未来社会的模样。从自动驾驶汽车到人工智能医生,从纳税机器人到线上法庭,全景式展示了法律要如何去适应人工智能的发展,检视了人工智能法律中立原则如何影响税收、侵权、知识产权和刑事犯罪四个领域的法律,并主张随着人工智能越来越占据专属于人类的角色,人工智能将需要获得更像人一样的对待。 《理性机器人:人工智能未来法治图景》对歧视人工智能的问题形成入木三分的分析并高屋建瓴地提出人工智能法律中立原则作为AI时代法律困境的解决方案。本书视野宏大,巧妙融入了历史、古典哲学、科幻影视等元素,颇具洞见地为读者构建了一幅令人惊叹的人工智能未
全书共分为七个篇章,分别为 章 食品安全 第二章 交通出行 第三章 居家生活 第四章 电子产品 第五章 家具建材 第六章 休闲娱乐 第七章 购物优惠 ,涵盖了当今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中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网络购物与网络服务的方方面面。全书涉及网络购物与网络服务中常见的争议和纠纷,案件类型全面,案例选取新颖且具有代表性,法律条文解读细致,知识拓展深入浅出,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读性。
本书以NFT数字艺术品以及交易平台税务研究为主题,全面论证了我国NFT数字艺术品交易在当下和未来的税法规制,进而为交易平台如何实现自身税务合规提出建议。本书首先梳理了国内外NFT数字艺术品及平台的发展现状,从中提炼出相应的涉税难点,以便读者了解NFT数字艺术品发展的整体性框架。其次,本书介绍了国外税务机关以及其他监管部门对NFT的实践经验与监管政策,展现了当前域外对于NFT数字艺术品的监管态度。再次,本书结合我国的监管趋势与现行税法框架,深入分析了NFT数字艺术品及其交易行为的法律性质与税法定位,并且在厘清NFT交易平台法律地位的基础之上,分别从纳税人身份与征管协助人身份提出平台实现税务合规的可行性对策。最后,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探讨NFT数字艺术品未来的发展趋势,同时分析交易平台应对相关形势变化的前瞻性合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