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不只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政治。本书从当代政治哲学的具体主题切入讨论人工智能政治,包括:自由、操纵、剥削和奴役;平等、公正、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和其他形式的偏见与歧视;民主、专业知识、参与和极权主义;权力、规训、监控和自我建构;与后人类主义和超人类主义相关的动物、环境和气候变化等,由此勾勒出了人工智能政治哲学的思考框架。 如果我们想要解决21世纪全球和地区最紧迫的一些问题,就必须在思考政治和思考技术之间建立对话,并追问: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政治技术来塑造未来?
本书分析了数据化,算法日益增长的分析、预测与塑造作用,以及平台经济的重要性所导致的日常生活之规制的变化。这一新型规制 算法治理 既包括将个人助推至预定的结果,也包括通过数字架构来直接塑造行为。作者通过与法律这一主要的传统规制形式的对比,展示了算法政治的力量与普遍性。这些改变随后被证实为反映了更广泛的对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的偏离。因此,本书采取了关注人类、自然环境、技术与代码之间深层嵌入性与交互的后人类主义框架。
伍德罗 巴菲尔德和乌戈 帕加洛简要介绍了与人工智能 (AI) 的设计和使用相关的法律问题,探讨了人工智能应用与人权、宪法、数据保护、刑法、侵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问题,同时比较研究了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在内的多个法域的法律法规和判例法。 重点内容包括: 对可能受人工智能影响的人权和宪法问题的批判性见解; 讨论法人的概念,以及随着人工智能在智能方面的发展,法律如何应对; 介绍适用于人工智能的现行法律法规,并确定未来可能对法律提出挑战的领域。 这本高级导论非常适合对法律如何应用于人工智能感兴趣的法律和社会科学学生。它还为寻求了解这一新兴领域的法律从业者提供了有用的切入点。
自2009年比特币出现以来,数百种不同的 加密货币 被开发出来。这些加密货币逐渐被主要电商平台和 共享经济 所接受,并被用来处理各种业务。同时,加密货币也得到了传统零售商、制造商、慈善机构和政党组织的应用。 鉴于比特币及其他竞争性加密货币具有强烈的波动性,且对国际洗钱、庞氏骗局和非法商品与服务的跨境在线贸易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加密货币备受大众关注。为了应对加密货币所带来的诸多争议,各国央行、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和全球行业监管机构被迫采取多方面的治理对策。除了对比特币进行正式封禁之外,这些机构还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以将区块链的基本原理(即支撑加密货币的点对点技术)融入到广泛的数字交易交换、记录和广播之中。因此,区块链正得到广泛的应用,以支撑和扩展一系列治理活动。随着基于区块链的活动越
本书之所以有如此成就,一是因为其理论内容丰厚,最先发展了法哲学的实质内容;二是本书语言优美,采用类型学和分析学的思维,更适合读者阅读和理解。
全书分三卷,卷共5章,简要介绍了诸如法律和战争等基本概念,该卷集中讨论 战争的合法性 问题。他认为,根据自然法,任何人基于正当理由均可以发动战争。 第二卷共26章,该卷主要是万民法在国际层面的运用和分析;它看似只在少数章节论述到战争的原因,但其背后的法理均与战争、和平有关,实际上隐含着战争的原因及战争可能的避免与减少。第三卷共25章,该卷集中讨论战争中各种情况,不是战争的理由,而是战争所涉的程序如宣告等、战争中的权利如战俘的权利等、相关主体的行为对不正当战争手段的节制,如对战俘的态度及给予的待遇、毁坏敌方财产行为的节制、杀戮行为的节制、战后公民财产权的恢复等;同时对战争中的中立者、个人行为和交战双方之间及相关人员的诚信等都给出了精彩的分析和论述。
经历了六十余年的迭代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然成为继蒸汽机、发电机与计算机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先锋力量。在生成式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机、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新理论与新技术的强烈推动下,我们已经正式迎来了人工智能技术大爆发的新时代 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这一本来属于纯粹技术问题的新生事物将会在法律、哲学、伦理等方面对人类社会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冲击,并可能产生相应的刑事犯罪风险。本书从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犯罪的分析出发,阐释了传统刑法理论在新时代所面临的巨大挑战,进而提出了刑法应对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犯罪的基本理念与具体路径。
《中国犯罪治理蓝皮书:犯罪态势与研究报告(2022)》涵盖 犯罪治理之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 2022年度犯罪治理典型案例的犯罪学分析 等内容,并将 2022年度犯罪学研究评述 作为特别主题,立基于犯罪学基础理论范式、犯罪现象、原因规律、治理对策等多个角度,系统性地呈现相关犯罪学研究成果。本书旨在通过收集汇总2022年度公开犯罪数据,对2022年度犯罪学作全面回顾与总结,聚焦犯罪学的学术热点,引导犯罪学的研究方向,为犯罪学研究提供科学的参考资料,促进犯罪学的研究范式不断进化,推进犯罪学研究的新时代转型。
本书是本书是福斯特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福斯特另一本书《正义的语境》的进一步延伸与补充。在本书中福斯特讨论了在社会政治情境中的各个方面,甚至超越国界,正义终涉及一个规范性核心:人的基本辩护权利。 福斯特认为,自古以来,哲学以多种方式给人下定义,从人是理性的动物,到人是有限且有缺陷的存在者,这些定义都在凸显人是作为辩护性动物这一形象,因此,如果想理解人的实践,我们就必须把他们设想成与各种辩护紧密相连的实践。无论我们想什么或做什么,我们把理由的要求置于自身(和他人),不管这种要求是明确提出的,还是一直隐含的。从这一视角,当人类处于 辩护秩序 中,我们就把社会的情境称为 政治的 情境。 因此,福斯特在这里就缩小了正义的概念,在他的阐述中,正义不仅要求为什么某人拥有或不拥有某种权利或物品的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交易顺畅、合规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然而,数据要素交易不仅存在着交易对象不明确、主体权利不清晰、交易模式不完善等问题,还存在着数据要素市场需求尚未被激发、市场格局尚未形成、消费需求匮乏等问题。《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制度构造》试图从法律层面确保数据要素交易实效。一是提出 基础数据要素 的概念。通过区分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及信息/数据等 基础数据要素 ,不仅可有效消减数据要素交易的法律风险,极力延拓信息/数据主体的自由意志,还可强化数据要素交易的合规体系构造。二是重塑数据要素产权制度。赋予互联网企业以数据要素产权主体地位,赋予个人以数据要素产权的投资主体地位。结合数据要素买方主体的现实需求类型划分数据要素,重塑数据要素产权内容,以此作为数据要素交易的制度基础。三
事实上,人工智能(AI)与其他创新技术,特别是神经技术的结合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方面有望为生活的各个领域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这些技术蕴含着巨大危险,特别是在操纵人类思维和认知过程领域。有鉴于此,本书讨论了欧盟计划出台的《人工智能法案》所带来的复杂且跨学科的监管挑战,该法案建议禁止使用部署了潜意识教化技术的人工智能系统,此类人工智能系统包括在人类意识阈值以下运行但仍能改变人类思想和行为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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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辑主题为 法律数据科学 ,内容聚焦使用定量方法研究法律问题。研究方法涉及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大语言模型的应用,相关性分析与因果推断。本辑的研究对象与议题包括:司法裁判文书、涉老诉讼、专门法庭、网络犯罪、陪审制度、法官说理、学科反思等,此外收录了多篇《法经济分析:方法论20讲》的书评。本辑作者阵容强大,收录的内容总体上反映出国内法律数据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代表了国内跨学科法律研究的新水平。可供法学学生、跨学科法律研究爱好者,以及部分法律实务界人士研读、学习和讨论。
本书对网格化社会治理进行了理论与经验研究,首先探讨了网格与网格化的概念与历史,进而分析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原则、基本任务、保障条件、功能等各个方面;其次,本书深入中国的现实和国外经验,分析网格化社会治理的适用性,为中国社会的网格化治理提供参考。最后,本书还深入具体案例,总结全国各地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发展网格化社会治理的建议。网格化社会治理中最重要的是深入基层的人才,其中社工(网格员)是关键的组成部分,因此,本书还立足社会工作专业,对相关人才的培养进行了分析。
《世界法系概览》在比较法的发展史上无疑具有开创性的地位。可以说,现代比较法学宏伟而庞大的学科体系是由威格摩尔在《世界法系概览》一书中完成的。它是继梅因的《古代法》之后,英美比较法学家贡献的又一部划时代巨著。本书论述的法系涵盖了世界各地、从古至今曾经存在过的共计16个法系,按大体上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依次是:埃及法系、美索不达米亚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希伯来法系、希腊法系、海事法系、罗马法系、凯尔特法系、日耳曼法系、教会法系、日本法系、伊斯兰法系、斯拉夫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并对其发展演变的历程及其内在规律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在多国法制史和比较法制史研究方面做出了可贵的探索,开创了现代比较法学的研究体系。
我国对于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的规定,散见于众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目录中,本书从具体走私对象的管制目的、管制程度以及发布管制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层级等角度,具体分析走私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刑法性质。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犯罪等罪名进行立法考察以及司法解读,结合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形式及实质分析,论述行政犯的二次违法性问题以及行为人的认识错误对构成本罪的影响。
本书重点介绍了法律和文学之间相互联系的诸多方式,从16 世纪文学与法律在律师会馆中的密切联系到当代文化中不甚显著的关联,描述了两个学科之间关系转变的历史。本书引发人们对 边界 的思考,并由此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跨越边界的旅行,围绕法律与文学交汇的著名案例,揭示在不同的历史和地理环境下产生的不同表达,旨在阐明边界上频繁的交流,法律和文学之间的诸多互动,以及由此产生的转变,为当今令人兴奋的跨学科领域之一提供了极富启发性的研究指南,再度引发了法律与文学研究的热潮,是相关研究者不可绕过的重要参考。
百年前,张之洞尝劝学日:“世运之明晦,人才之盛衰,其表在政,其里在学。”是时,国势颓危,列强环伺,传统频遭质疑,西学新知亟亟而入。一时问,中西学并立,文史哲分家,经济、政治、社会等新学科勃兴,令国人乱花迷眼。然而,淆乱之中,自有元气淋漓之象。中华现代学术之转型正是完成于这一混沌时期,于切磋琢磨、交锋碰撞中不断前行,涌现了一大批学术名家与经典之作。而学术与思想之新变,亦带动了社会各领域的全面转型,为中华复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时至 ,中华现代学术已走过百余年,其间百家林立、论辩蜂起,沉浮消长瞬息万变,情势之复杂自不待言。温故而知新,述往事而思来者。“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之编纂,其意正在于此,冀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收纳各学科学派名家名作,以展现中华传统文化之新变,探求中华现代
本书旨在提供一个主要适用于制定法语境的法律命题与法律真理理论,以为正确判决的存在问题、标准问题与获得问题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答案。本书由五章构成。章 法律规则与法律命题 依次说明了,法律规则的本体论状态决定了我们能对其内容进行命题化的表述。第二章 法律命题的真值 首先批判了法律真理的怀疑论与空缺论。第三章 法律真理观的学说史重述 依次考察了法律真理的符合论、法律真理的融贯论等。第四章 基础融贯论的法律真理观 通过对几种代表性哲学理论批判性考察论述了何种本体论与认识论观点才是妥当的。第五章 法律命题与法律方法 则首先阐明了我们可以通过统一的法律命题理论来为司法判决的存在问题、标准问题与获得问题提供一个前后一致的答案。
越来越多的人类信息正遭到收集和汇聚,从互联网阅读和浏览习惯,到智能手机定位数据,从智能手环的活动和睡眠模式数据,到锁定在我们细胞内的独特基因编码.....正如脸书创始人马克 扎克伯格所说, 隐私时代已经结束 。但扎克伯格和其他宣称 隐私已死 的人是错误的。本书中,作者尼尔 理查兹指出,隐私并未死去,也不该死去,许多宣扬 隐私之死 的人其实是在寻求隐私的死亡,以便自己从中获利。本书解释了什么是隐私,提出了一个隐私定义,拆解、反驳了四个有关隐私的错误理解,并说明了为什么隐私如此重要,良好的隐私规则可以促进哪些宝贵而脆弱的基本人类价值,以及在这个很多人认为隐私已经死亡的时代,如何保护我们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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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同名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 本课题研究正是针对目前刑事审判实践与庭审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本书总体上以争议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为研究对象, 设二十章, 研究了刑事证据调查规则的二十个专题。 这些专题从逻辑构造上可以划分为若干部分: 部分,关于调查准备和庭审证据调查安排(证据调查的逻辑)。第二部分, 是如何对各类证据进行庭审调查。 这是庭审证据调查的主体,涉及本书的九个专题。 第三部分,是特殊类型刑事案件的证据调查专门研究。适应法律修改以及专业化审判的要求, 本成果专题研究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未成年人、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特殊类型刑事案件, 以及缺席审判案件的庭审证据调查问题。第四部分,是研究证据调查基本制度中的某些重要专项。包括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庭调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