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工会职责定位和工作制度,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会法及相关规定学习汇编》收录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从综合、工作规定、组织经费规定、人事制度规定、劳动保护规定及其他规定六个部分,对工会法及相关文件进行整理汇编,是开展工会工作和学习工会知识的有益用书。
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21年6月, 、 转发《 、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配合“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根据《 、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八五’普法应知应会法律手册”丛书尽可能覆盖重点普法对象,共10册,分别是:《公民应知应会法律手册》《 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法律手册》《青少年应知应会法律手册》《老年人应知应会法律手册》《村民应知应会法律手册》《 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手册》《互联网从业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手册》《企业用工应知应会法律手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法律手册》《打官司应知应会法律手册》。
本书旨在为江苏省各级 、政协委员、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和 、律师、公证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江苏省 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本辑为《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专辑,重点收录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法律条文、《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 版本、 有关负责人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文章以及 发布的关于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的相关典型案例,以便于读者 加准确、全面地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
公共空间资源的有偿使用从之前的盘活政府资产、增加财政收入、调节资源利用的层面上升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高度,而实践中公共空间商业化利用中仍然存在不能很好协调市场化下有偿使用和提高民众公共服务水平的关系。《城市公共空间商业化利用法律问题研究》围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背景下城市公共空间有偿使用商业化运营中如何解决利用公共空间的普惠性与可持续性的冲突、公权与私权的关系及各方的利益冲突等问题,试图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本书遴选了与军人权益保障相关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按照法律文件类别排列,方便读者按照效力层级查阅相关文件。 为了帮助读者随时掌握军人权益保障的 规定,本书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增补,届时请读者登录中国法制出版社网站http://www.zgfzs.com“资源下载”频道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制出版社”获取相关资讯。
妇女是家庭的支柱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儿童是家庭的希望、 民族强盛之所系。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切实加强法律保障,是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根本。本书选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妇女儿童提升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进而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本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九部法律法规。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填补了个人信息保护中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方面的空白。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保护体制。个人信息涉及亿万网民、社会公共利益和 安全。民事维权成本高、刑事立案门槛高,对个人信息保护 的手段实际上是行政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法》加大了法律责任,显著提高了违法成本。 为了 好地宣传、普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知识,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共同组织学术界、实务界专家编写了《个人信息保护通识》,供社会公众学习参考。
2021年8月 制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制定 的 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服务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大局,便于广大读者学习使用市场主体登记相关规定,结合法条内容及阅读习惯,我们全新打造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用手册一书。本书秉承了编排科学、新颖、实用,且易于携带、检索方便的特点,完整收录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联对照、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及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在确保法律文本准确的基础上,为方便读者使用,进行了必要的编辑加工处理。
安全无小事,为响应 关于加强学生 安全教育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提出的“将 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及教育规律,编者组织编写了本书,引导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原文,了解我国 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和基本制度,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法》法律文本为主体,设置“ 安全知识小课堂”“典型生活小案例”“晨读小测试”板块,通过多种方式,使较为枯燥乏味的法律文本变得生动鲜活、易于接受,增强育人实效。
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21年6月, 、 转发《 、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配合“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根据《 、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八五’普法应知应会法律手册”丛书尽可能覆盖重点普法对象,共10册,分别是:《公民应知应会法律手册》《 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法律手册》《青少年应知应会法律手册》《老年人应知应会法律手册》《村民应知应会法律手册》《 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手册》《互联网从业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手册》《企业用工应知应会法律手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法律手册》《打官司应知应会法律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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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单行本。 出口管制是指对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 安全与利益、履行防扩散等 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资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是 上通行的做法。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世界货物贸易和制造业 大国,始终本着维护 安全,维护世界和平与地区安全的原则,不断完善出口管理体制。本书介绍了中国出口管制的基本立场、管理体制相关的法律和管理体制、管理体制的现代化、出口管制交流与合作等,有利于 社会了解中国的立场。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工会职责定位和工作制度,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会法及相关规定学习汇编》收录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从综合、工作规定、组织经费规定、人事制度规定、劳动保护规定及其他规定六个部分,对工会法及相关文件进行整理汇编,是开展工会工作和学习工会知识的有益用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由 监察委员会于9月20日发布 号公告公布,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分为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 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287条,与监察法各章相对应。《条例》在监察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廓清公职人员外延,对监察法规定的六类监察对象逐项进行细化,以明文列举的方式作出规定,明确监察全覆盖的对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 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 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 出版物。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书收录上月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 会通过的法律及决定、 公布的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和 公布的司法解释,报 备案的部门规章,同时附录报 备案的地方性法规文件目录。本汇编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 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
《江苏省 公报》是江苏省 主办的定期出版物,旨在为江苏省各级 、政协委员、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和 、律师、公证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江苏省 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
《江苏省 公报》是江苏省 主办的定期出版物,旨在为江苏省各级 、政协委员、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和 、律师、公证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 的江苏省 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本书主要内容为江苏高院发布的司法文件,法院工作总结,审判动态,典型案例,裁判文书,司法信息,任免通知等。本书内容 ,质量较高,具有很高的出版价值。
2021年8月 制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制定 的 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服务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大局,便于广大读者学习使用市场主体登记相关规定,结合法条内容及阅读习惯,我们全新打造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用手册一书。本书秉承了编排科学、新颖、实用,且易于携带、检索方便的特点,完整收录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联对照、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及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在确保法律文本准确的基础上,为方便读者使用,进行了必要的编辑加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9月3日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公布施行《国防交通法》,对于规范国防交通活动,加强国防交通建设,促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提高战略投送能力,维护 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实现强国强军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指导各级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国防交通法》,我们组织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百问百答》,以帮助大家 好地学习、理解该法规定的内容,推动国防交通工作全面、高效、持续地依法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