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普作协优秀科普作品奖得主 法医秦明权威著作《逝者之书》 了解硬核的科普,温暖的法医学 他应酬太多,在寒冬夜里喝完酒独自回家; 她忍受着丈夫的暴力,因为他还算没 下重手 ; 他吃了野味,开始咳嗽、发烧,以为只是感冒; 在死亡降临之前,他们都没想到生命会在这里终结。 这是一堂只有法医才敢告诉你的死亡教育课。 28种死法,3000具尸体,这些千奇百怪的死亡事件,看上去非常猎奇,却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们身边。作为法医,秦明以*直观的方式,提醒我们如何规避不必要的死亡,不因为自己的盲目和大意,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毕竟,不留心死亡,便看不见生活。
《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本书站在刑法学科前沿,结合阶层犯罪论的逻辑和理念,对我国司法实践中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系统分析,以培养学生的体系思维能力和解答疑难刑法题的能力。 本书所选取的案例涉及刑法学总论、各论的重要知识点;从各题中的关键词能够清晰看出,每一个案例都至少有三个以上的问题点交会。每一题均按照 案情简介、分析思路、具体解析、规则提炼 四个步骤进行写作;其中 分析思路 部分特别注重展示合理的犯罪成立理论,贯彻先检验不法要件,后判断责任要件的进路,完整反映分析、思考过程。 本书对于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和刑事实务工作者完整理解犯罪论体系,系统训练刑法思考方法,在刑法学习中牢固掌握重点内容,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准确解答刑法主观题,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疑难案例尽可能无遗漏地、系统地检验客观和主观的犯罪构
当下的中国已身不由己地置身于全球性的风险社会,由此不得不直面与处理诸多新型的社会问题,刑法作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因而面临如何应时而变的重大课题。与其他风险刑法理论只关注局部或特定领域不同,《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以风险社会为背景,来审视外部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如何对刑法基础理论形成全面的冲击。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的上篇旨在从宏观层面全面勾勒与描绘刑法体系所经历的重要变动,分析这些变动所具有的共同本质,并力图揭示促成这些变动的社会根源。下篇进行专题性探讨,按阶层论的体系顺序进行编排,从因果关系与结果归责、故意、过失、危害、不法、罪责和违法性认识等基本概念或制度切入,单线梳理其所经历的演变及带来的影响后果。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第二版)》在原版基础上做了大
本书包括前言、上卷和下卷。上卷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 ,主要围绕1979年刑法典如何诞生来写,对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刑法典诞生期间的多个立法稿本以及立法过程中的争议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归纳分析。下卷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发展和完善 ,主要围绕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来写,内容包括1979年刑法典颁布后至1997年刑法典全面修订期间的多个单行刑法、立法稿本,以及1997年刑法典修订之后的1个单行刑法和8个刑法修正案、9个刑法立法解释,对刑法典每个条文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梳理,并对条文在立法过程中的相关争议问题进行了介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写作体例与刑法典体系保持一致,上、下两卷分别分为总则和分则两编展开,对刑法典逐条进行了追根溯源的剖析。本书既是一本学习刑法的工具书,又是
本书将刑法归责理解为确定行为的犯罪意义:作为对规范的对抗,行为的意义沟通了规范的意义与刑罚的意义。犯罪是对有责承担损害规范效力的表达,而刑罚是国家为维护规范的有效性对这种表达的 回应 。规范、规范破坏与刑罚之间表现出交流上的顺序性。但是,这不排除规范违反与刑罚默无声息的一面,以及规范默然参与刑罚的威胁。归责就是通过人的行为,使规范的有效性能够得到确定和证明。对于本书所呈现的对刑法知识和体系的思考过程,多年来作者在自己相当多的作品中已经阐述了其中某些部分,这些内容理应成为以刑罚目的为导向这一归责体系中的一部分。
本书是小林宪太郎的作品《刑法的归责》。具体内容为:第1部 刑法归责的基础理论,包括序章第1章 过失犯的构成要件,第2章 过失犯的违法性,第3章 过失犯的责任,终章。第2部 刑法归责的应用理论I 信赖原则与结果回避可能性,包括序章 两个最高裁判决,第1章 结果回避可能性,第2章 信赖原则,终章;II 被害人的自我保护义务与结果归责,包括序章,第1章 自我保护义务的存在与否,第2章 自我保护义务的范围,终章;III 论所谓胎儿性致死伤,包括第1章 熊本水俣病事件之后,第2章 实行行为(或者其侵害作用)之时作为客体的人现实存在这一要件的意义,第3章 结果归责理论与胎儿性致死伤;IV 被逼迫的被害人,包括序章,第1章 任意性的含义与界限,第2章 裁判例探讨,终章;V 所谓 法益相关错误 的意义和界限,包括序章,第1章 法益相关错误说,第2章 有
法律科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刑法上的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举止规范的目的在于保护生命、身体、财产等各种法益,制裁规范则旨在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当举止规范被违反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而未为举止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成立刑法上的不法;当事人能够形成避免违反举止规范的相应动机,而却没有形成,则有罪责。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以规范理论为基础,对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犯罪的一般学说以及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错误、力图、过失犯、不作为犯、参加、竞合等犯罪论各基本领域进行了深入、平实、简易、全新的阐述。 德国刑法是世界刑法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刑法制度为很多国家所借鉴。《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由当代德国著名学者金德霍伊泽尔撰写,是一本以传授德国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为目标的
案例刑法研究(各论) (上下卷)(中国刑法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丛书)
《刑法分则课》以问答的形式,详细解读刑法分则中的重点常见罪名,从罪名的设立、犯罪构成、既未遂、罪刑配置、竞合与数罪并罚等方面对罪名进行拆解,从实际典型案例的分析中探求司法适用的标准。《刑法分则课》既是对刑法条文、罪名的梳理,又是对整个刑法体系的考量和思辨,不只重在使法科学生、司法工作者理解刑法罪名实质,更在于培养他们面对刑事问题的说理与解释能力,提升刑事司法适用的思维能力。
本书以刑法教义学的研究方法,结合阶层犯罪论的逻辑和理念,精选100个典型刑事判例,并对判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说理,对不同的学说进行梳理论证,注重建立刑法学说与案件处理之间的紧密关联。 本书致力于缩小理论与实务之间的距离,注重客观性思考、体系性思考和功能性思考的同步推进,通过对我国司法机关实际处理的大量案件进行分析和评价,熔前沿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于一炉,为刑法研究者按照刑法学理论体系研究相关问题指引研究方向。同时,为司法实务人员提供更严谨的分析思路,得出妥当判决结论,以改变判决依赖司法解释的现象,使司法实务人员树立罪刑法定、刑法谦抑、人权保障等基本理念,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利。
本书以专题为经线,以问题为纬线,较好地将案例分析和理论叙述相结合,完整地呈现刑法总论的基本原理。可以说,《案例刑法研究(总论)》一书是刑法案例类著作的升级版,对于直观和生动地掌握刑法基本理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次修订,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指导案例。
一、内容全面增新扩充?本书含《刑法修正案(十二)》内容,增补了第十六版出版以来至今发布的司法解释?? 全面收录包括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在内的案例内容,扩容20多万字。 ???精准细化梳理、层次分明展现:「刑法修订」「相关法规」「立法解释」「立案标准」「司法解释」「会议纪要」「指导案例」「 公报案例」「 典型案例」「量刑指导」二、全新升级软精装版本为充分关照读者频繁翻阅使用的需求,本版全新升级软精装版本,精巧美观耐用。 三、5重索引便捷查阅 类型化标注梳理文件强大的检索查阅功能:本书支持5重检索方式:「目录检索」、「词条检索」、「页边检索」、「页眉检索」、「名录检索」各类文件 加层次分明:本书在每一法条下依次类型化标注:「刑法修订」「相关法规」「立法解释」「立案标准」「司法解
松泽伸教授的《机能主义刑法学理论 丹麦刑法学思想》尝试参考丹麦的机能主义、经验主义刑法学,思考日本的刑法学,构建新机能主义刑法学方法论。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 丹麦刑法及其机能主义 为题,概观丹麦法学的基础,介绍丹麦刑法学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首先,概括论述研究的目的和构成,机能主义与经验主义的概念以及迄今为止丹麦刑法学的研究状况。其次,介绍丹麦刑法与刑事司法的发展。最后,论述丹麦刑法的解释论与法政策,明确丹麦刑法学的基本构造与特色以及刑法学政策的特点。第二部分以 新机能主义刑法学的构想 为题,借鉴丹麦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与日本机能主义刑法学进行比较的同时,探讨丹麦机能主义方法论适用于日本的可能性。具体内容如下:首先,回顾一直以来日本机能主义刑法学的发展,指出其中存在的问
原著作者佐伯教授基于其对犯罪论体系性构架的理解,依次选取构架此体系的每一个节点上*为核心也即刑法解释中*有争议的课题展开讨论。采用初学者也能够理解的方式,对错综复杂的观点及其表达出来的思维方式进行了条分缕析的总结和剖析,在日本刑法学文献中堪称 真佛只说家常话 的典范。并且,在讨论过程中,佐伯教授以当今日本有判例支持、有学者坚持采用的观点为讨论对象,在论述中不断地展现出不同观点和思维方式之间的对抗和碰撞,如绝顶高手华山论剑。琳琅满目的招式加之十足的对抗性也增加刑法学习和思考的乐趣。
《刑法学(第六版)》在尽量吸收刑法学界新研究成果及新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从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实践性和应用性等角度,围绕着刑法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及刑法前沿问题,阐述了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定以及基本原理。全书上下两册,分为绪论、犯罪论、刑罚概论、罪刑各论四编。
规范刑法学(第五版)(上下册)(刑法学文丛)
本书围绕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问题展开研究,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结项成果(结项成绩:良好),对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正当基础、比较考察、类型区分、实践状况、完善方向等方面作了系统、全面研究,是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的法学二级学科交叉之作。全书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分析了两种证据的差异以及衔接的正当性;第二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证据运用的比较考察,关注了两种证据衔接的不同立法例;第三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言词证据的有限使用,论证了行政执法言词证据一般不应当直接作为刑事证据运用;第四章刑事诉讼中行政执法实物证据运用的类型区分,对可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行政执法实物证据又作了类型化探讨;第五章执法主体双重职权下证据运用的特殊问题,以公安
《刑法学名师讲演录》(第三版)是一部根据作者讲课录音整理而成的学术著作,其突出特色是高深的刑法理论与具体的实务应用相结合。全书以 讲 的编写体例,采用口语化的表述形式,以生动、平易之语言深入浅出地说明了深奥的刑法学原理,完整地再现了课堂的教学实况,能使读者对中国刑法学基本理论有系统的理解;同时将囿于课堂时间限制而省略的重要刑法理论和个人研究成果予以补充,使其体系与论述更趋完备。 本书既能满足法学专业本科生、刑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学习需求,也适合相关学科以及大众读者阅读。本书既是作者对自己三十余年来的教学经验和研究生涯的一个总结,也期望更多对刑法学研究有兴趣者借由本书之助,能有所得。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
本书作者陈忆九、黄平,均为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员。近五年来承担临床医学专业(五、七年制)《法医学》必修课教学(2-4学时/周);法医学专业学生专业课《法医病理学》,参与编撰《法医学》《法医病理学》等专业图书。《法医病理学》一书是法医学学科的四大名著之一,是研究涉及法律有关的伤、残、病、死的变化及发展规律,为暴力性案件的侦察或审判提供医学证据,并运用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解决有关暴力死和非暴力死亡的死亡征象、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死亡地点、个人识别,以及致伤物推断的一门科学。
近年来网络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网络犯罪在犯罪总量中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比例,其智能性、隐蔽性、匿名性与跨国性等特征也给中国的实体刑法与刑事程序法带来许多严重的挑战。为了依法有效打击网络犯罪,一个完整的网络刑法体系必不可少。《网络刑法原理》即是我国部尝试建立网络刑法体系的学术专论,是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与腾讯网络安全与犯罪研究基地合作项目的成果。 《网络刑法原理》立足于网络刑法的理论学说、法律规范和司法判例,充分借鉴了国内外以往研究的经验,搭建了实体刑法(总论) 实体刑法(分论) 程序法 管辖与国际合作的网络刑法体系。全书共四编:在 实体刑法(总论) 编,《网络刑法原理》对罪刑法定原则、法益、故意、不作为、共犯等网络刑法总论的问题展开论述,展现了传统刑法总论经典议题在网络刑法领域
本书是John M.Butler博士2015年**力作的中文翻译版,由四川大学侯一平教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李成涛研究员和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严江伟主任法医师团队联合翻译。本书有很多新的内容,分为16章与4个附录,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分析和解释法医DNA分型结果的方法和**进展,对法医DNA分型中常遇到的杂合子均衡性、伪峰、突变与随机效应、等位基因缺失、低模板DNA、混合斑等现象及如何依据分型结果来合理解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
本书是由葡萄牙近代著名刑法学家迪亚士经多年教学、研究和实践融会而成的经典专著,书中收入了大量欧美各国的刑法比较研究成果,对现今葡萄牙和中国澳门刑法理论影响深远。 本书主要研究犯罪的法律后果,共二十章,包括犯罪的法律后果和刑事处分(制裁)、在刑事政策模式中葡萄牙刑法的刑事处分、主刑、附加刑、刑罚的确定制度、量刑/刑罚分量、确定刑罚的特殊情况、刑罚之选择及替代刑罚、保安处分、假释、相对不定期刑、收容、与犯罪相关的物和权利之丧失、刑事记录和恢复权利、处罚的积极前提和消极前提,为当时欧洲背景下关于犯罪的法律后果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