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研究(第2版)》是笔者张大春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完成的。 《走私罪研究(第2版)》立足于法定犯的视野,从刑事实体法的层面对走私罪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同时兼顾社会学、犯罪学、刑事政策学意义上的走私犯罪。通过对走私罪基本问题的研究,构建了走私罪的基础理论框架。在走私犯罪构成上对客体、走私行为、因果关系、单位主体等诸多争论问题进行了剖析,在走私犯罪形态中对停止形态、共犯形态、罪数形态等大量疑难问题展开探讨,在走私罪的刑罚适用中对刑罚根据、配刑原则、量刑标准等无人涉猎领域作了详细论证,结合《刑法》修订和*司法解释,在吸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走私个罪进行了界定,后针对现行立法的缺陷,对走私罪的立法完善阐明自己独到的见解。首次提出了走私罪中的片面共犯、承继共犯、准承继共犯、徐行犯、
本书的撰稿人由法院、检察院的一线法官、检察官组成,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本书对具有社会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案例进行提炼、总结,展示法官、检察官对相关案件的逻辑推理过程,呈现办案过程中的经验和智慧,运用法律经验帮助读者领会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使本书既突出了实用性,有保持了较高的专业性。
本书的突出特色在于结合交易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为经济刑法的法益、义务犯、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以及解释论等方面的理论变革提出了富有启发性与可行性的见解。 基于法益二元论,将超个人法益划分为溯源性超个人法益和独立性超个人法益,构建 溯源性 独立性 的经济刑法二元 双环 法益结构,并对两类法益的具体判断加以阐释,对其解释规制和立法批判功能加以论证。占有仍须以事实的、物理上的对虚拟财产存在控制、支配为前提,若没有事实上的相关因素,行为人对虚拟财产不存在占有,或者不发生占有移转。明确不同类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和归责路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不仅仅是配合的消极义务,亦涉及特定情形下主动进行风险审查的积极义务。 在网络犯罪的主观方面,对 主观目的标准的引入 明知的判断 等命题提出了独特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内容。
《法话西游(二)》是 和 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法治宣传系列图书之一,本套丛书由 人民检察策划,并经过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严格把关,是中小学普法教育的 读物。《法话西游》以我国传统经典名著《西游记》故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