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是规范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围绕物权法的基本制度,各种法解释理论形成对立,理解起来较为困难。 本书主要讨论了物权法领域的如下基本问题:基于意思表示的物权变动、 对抗要件主义 的基本问题、 二重让与 的法律构造、背信恶意人法理、背信恶意人的转得者与日本民法第177条规定的第三人、法律行为的撤销与登记、继承与登记、取得时效与登记、不动产取得时效完成后的受让人与背信恶意人、登记请求权、不动产附合制度、共有制度、共有物的利用与腾退请求。围绕这些问题,本书并没有单纯地介绍学说上的各种解释理论,而是在明确制度沿革的基础上,通过缜密分析判例立场和学说观点的背景,以及判例立场和学说观点为了何种目的展开了各自的解释论,指明问题解决的方向。 熟读本书不仅可以准确理解日本法上围绕物权法基本问
"业主权"的法理确认,渗透着民事法律对主体私权更为周到、细致的理解及维护,是民法私权法制本性的进一步张扬。我国《物权法》虽然规定了业主的部分权利,使业主权的实现与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找到了立法依据,但现实市民社会生活中权利主体所追求的"物尽其用"、"意思自治"、"解纷息讼"等法权要求并未得到满足。《物权法》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规则的设计,与日本民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制度设计相比,尚无实质的创新与变革。而在法律适用中,该制度建构的漏洞和缺陷也逐步显现,理论上亦有困惑与症结。广大民众的社会生活,和谐社会的法律实践,急迫需要清明的、充满人文关怀的法律规则的指引与调整。
民法所规定之权利关系有二,即人身权,及财产权是也,凡关于财产权之规定,学者称之曰财产法,物权即属于此部类者也。 财产权之种类虽多,其主要者系债权及物权,而物权尤于吾人之生活最感切要,物权法制之良窳,影响社会经济者极大,故各国因习惯及经济上之特殊理由,往往互异其法则,又各国对于物权之种类及内容,民法皆有严格规定,不许以私人意见,舍弃其遵守,盖就物权编规定观察,大体具有强行法之性质焉。 现行民法于物权之法编制,章规定通则,第二:章至第九章规定各种物权,第十章则规定占有,然其所吸收者,。不过物权实体法规之一部分,此外如关于物权之取得,保存,实行等程序,另有特别法为之规定。亦有虽属物权实体法规,因其他理由,反不容纳于物权法中者,故研究物权法,决不能以物权编所网罗之法条为限(如船舶所有
《物权法一本通》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程啸教授按《物权法》体例精心编写而成。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使读者在查阅《物权法》任一条文时,能够一目了然地掌握其他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物权法解释(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解释》《物业服务纠纷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的内容。 为使读者更清晰地了解物权法规则的运用、变迁及发展,相应条文之后还附上了*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及《*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物权纠纷案件的裁判摘要。 可以说,本书是学习和适用物权法的超实用和便捷的工具书,特别适合法学教学辅导及法律实务工作者查阅。
土地的财产属性和资源属性,决定了土地权利的设定以及土地制度的建构不可避免地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属性的特质。基于此,《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文库2: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认为在尊重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的基础上,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必须纳入国家适度干预的范畴方能实现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以及保障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公共管制的双重目标。作者摒弃了单纯从民法视角研究农村宅基地问题的思路,转而综合运用经济法及民法理论知识,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及其法律规制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及深入的论述;特别重视运用实证主义的分析方法,不仅用较多篇幅分析了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宅基地使用权“隐形流转”问题,重点考察了成都、重庆及天津三地实践中的“流转试点”,更为重要的是对这些试点做法进行了总结及评析
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的一体化作为我国物权立法的一个创造,它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的课题。面对这些课题,国内学者存在明显的分歧乃至对立,这种分歧和对立在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扰的同时,也在提醒我们,要妥善处理准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这一本身就 蕴藏甚多疑义 的物权变动模式所涉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对其体系整体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准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研究》的一个主要研究目的即在于此。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基本主线,准确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司法解释的基本内容和物权法基本理论。对各章所涉及的基本知识、法律规定、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释。每编之后设有章后习题,对一些典型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增强了本书的可读性。本书内容全面系统,分析深入浅出,结构新颖完整,语言简洁凝练,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及相关法律职业院校进行《物权法》教学的专业教材。
法律的适用,是指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以获得判决的全过程。当某一具体的法律规范规定,具备某种构成要件的时候,就会产生某种特定的法律敢果;如果待决案件的事实符合这种构成要件时,该待决案件事实就应当产生这种特定的法律效果。法律能否正确而有效地实施,取决于人们对立法意图。立法胃的、立法精神和原则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具体来说,就是对案件所包含的社会关。系的正确认识和理解。
物权法作为调整主体对客体的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人们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取得或让与财产及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基本的法律规则。作为与债和合同法、侵权行为法等相对应的法律制度,物权法成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经济社会,物权法通过规范财产的占有和支配关系,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所谓市场,乃是无数交易的总和,而交易的产生,必须以财产所有权的界定为前提;交易的结果,也就是所有权的转手。高斯根据帕累托定律证明“资产的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这一所谓的“高斯定律”,实际上正是从经济学角度阐述了法律上的所有权制度的功能。物权法对所有权及他物权的设定、取得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为交易的正常进行确立了基本的行为规则。只有完善物权法制度,才能促进市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生产经营等都离不开民法典的规范,为加强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我们组织编写了这套《快速读懂民法典》系列,帮助大众轻松读懂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大众身边、走进大众心里。本册主要讲述了 物权编 的基本内容,通过故事案例的形式,对物权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解释和论述,详细解析了各种民事生活中物权变动的科学法理,明确现实生活中物权冲突分析和裁判的法律根据,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物权编的法律读本,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