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合同法》开始,我国合同法就是民商合一的,且是典型商事的。合同法规范如何实现科学、合理的民商合一,使商业的归商业,生活的归生活,这既是一个法哲学问题,也是一个具体的合同制度问题。本课题通过《民法典》合同规则民商合一的规范技术分析,探讨交易规则中民与商的 合 与 分 ,以及如何通过解释使商业规则与民众生活既有必要的接近,也有适当的距离,实现各得其所。认为《民法典》合同编民商合一的法理构造,包括 商主民辅 型、 既民又商 型、 兼顾民事 型、 纯粹商事 型、 民主商辅 型五种形态,呈现出了不同规范类型的结构型差异,并基于该差异提出了我国合同法民商合一客观表达下的 合 与 分 。
本书以我国《合同法》为依据,紧密结合人民法院有关适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立足于我国《合同法》的司法实践,吸收国内外有关合同法理论研究的*成果,借鉴外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经验,把合同法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系统阐释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 本书基本上按照我国《合同法》的逻辑结构编制教材的体例,适当增加实际需要的内容,分为合同与合同法、合同流转、合同保障、合同责任和有名合同五编,共十六章,全面阐释合同法的基本知识点和具体规则。在内容上力求对我国《合J司法》的理论和实际应用规则作出全面、准确的阐释,在理论体系上具有创新性,能够适应新世纪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为了能够使教师和学生在学习中把合同法的理论和司法实践结合起来,本书每一章的各节
本书全面介绍讲解新《劳动合同法》,重点解读与人力资源工作密切相关的部分,结合实践和实际工作,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利用典型案例,使本教材达到理论性和实用性的完美融合。本书既可作为教材,也可用于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合同法实务》讲述私权神圣、契约自由是民事法律的基石,法制社会要求权利主体对其人身、财产独占性支配并排除非法干涉,权利主体可依自由意志合法处分之。“无规矩不成方圆”,合同法律即为调整财产关系合法流转之“规矩”,自1999年合同法典制定以来,历经三次司法解释,并以各单行法辅之,立法成就斐然,立法体系完善。孟子日“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的应然状态是纸面的法成为行动的法。合同法既是市场经济的法,也是市民生活的法,之于商品经济秩序运行、人民生活安居乐业、社会秩序良性构建意义重大,其实务运用应为立法和司法领域的重要课题。此为撰写《合同法实务》之目的和意义所在。
拙著《债法原理》初版发行于1988年,多次再版重印,谨对读者表示敬意。债法在现代法上处于重要的地位,对市场经济的运作、意外事故的风险分配及损害填补、人民权益的保护发挥重大的作用,并以契约自由、产权制度及公平竞争建构私法秩序。本书内容包括债法基本原理、契约、代理及无因管理。 本书的写作同于作者的其他著作,即以案例启发问题意识,引导思考,采用请求权基础及案例研习,就重要课题作较深入详细的阐述,尤其是结合判例学说建构理论体系。希望本书能有助于民法的学习,培养法之适用的思维方法及论证能力,并期待能继续参与债法理论与实务的发展。